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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樹木投訴 四部門互推 花195日釐清誰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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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3日)發表有關《政府土地上樹木投訴的處理》主動調查報告,揭示有政府部門「互推」,花了 195日,才能介定一棵被投訴的樹木,應由哪個部門負責;而另一宗涉及地政總署跟進的投訴個案,署方需時 377 日才作出回覆,批評地政總署未能有效監察承辦商工作。申訴專員公署對樹木管理辦事處(樹木辦)作出八項建議。

記者:蘇柏軒

去年 10 月 29 日,大埔梧桐寨村的大樹枯枝塌下,將清理枯枝的村代表邱玉生壓斃,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曾對部門及承辦商延誤處理事件而道歉。其實,早在同年十月初,申訴專員公署已宣布,會對負責協調和督導政府部門處理樹木投訴、發展局轄下的樹木辦展開主動調查,報告在今日發表,並作出建議。

4部門花190日解決 每年 1100宗權責爭議 

樹木護養責任按樹木所在的政府土地類別,安排負責護養的部門,報告顯示,2018 年至 2022 年 10 月有約 4.5% 投訴出現權責爭議。2021 年的一個個案,教育局、地政總署、建築署、康文署等四個政府部門,花了 190日,即多過半年時間互推,即最後樹木辦介入,五日內裁決應由教育局跟進。

2021年 6月 ,1823 接到投訴,指有學校旁一樹氣根太多,轉介地政總署,並向署方發了七次逾期通知。五個月後,地政總署才將有關個案轉介至建築署。三日後,建築署將個案轉介至教育局。教育局最初接到個案時,是沒有「認投」的,三日後,將個案轉介給康文署。而康文署也不肯「接波」,花了三日時間,將個案又推回給教育局。

經過各個部門「三日又三日」的互推,個案再次轉介到教育局後, 1823 將投訴上呈到部門投訴主任。到同年的 12 月 24 日 ,即投訴的 190 日後,才由樹木辦介入。五日後,樹木辦裁決,應由教育局負責。同日,教育局回覆投訴人,樹木工作到 2022 年 2 月才完成。

2018 年至 2022 年 10 月期間,效率促進辦公室的 1823 服務平均每年接獲 2.4 萬宗樹木投訴,當中平均有 1100 宗屬於有權責爭議的個案。這些有權責爭議的個案有 39% 需時多過 1 個月才回覆,有 8% 更多於 3 個月。

申訴專員公署就處理有權責爭議的投訴,提出四項建議,包括樹木辦主動介入處理時間過長的樹木投訴,和分析完成的投訴個案,按樹木管理責任的常見誤解更新《技術通告》的責任分工,亦要監察部門在時限內提出投訴轉介要求,和及早安排涉及爭議的部門進行聯合視察。

地政總署一投訴需時 377 日

報告亦揭示地政總署跟進樹木投訴的問題。其中一宗 2021 年個案,涉及指有塌樹風險的投訴,地政總署由接獲投訴,至提供具體回覆,需時 377 日。申訴專員批評,地政總署未能有效監察承辦商工作。

在2021年五月,有市民向 1823接投訴,指一樹有塌樹風險,要求跟進,十日後,地政總署回覆1823指,承辦商正在跟進。在接下來的一年,1823發出四次催辦通知和 21 次逾期個案報告,要求地政總署回覆,署方直至一年後,即 2022 年的五月,才回覆指仍在調查中,如屬其負責範圍,會安排承辦商進行所需的樹木護養工作。至2023年四月,承辦商視察時發現,涉事樹木已被移除。

這宗個案,地政總署由接獲投訴,至提供具體回覆,需時 377 日。申訴專員批評,地政總署未能有效監察承辦商工作。地政總署則表示,已書面警告承辦商。

地政總署負責所有未批租或撥用政府土地上的樹木,部分負責的地方較偏遠。公署調查發現,地政總署 2022 年回覆 1823 的緊急投訴,平均需時 104 日,對比其他部門的八日,時間明顯較長,截至 2022 年 3 月,地政總署有 2148 宗樹木投訴逾期回覆。地政總署佔所有樹木投訴的 34% ,但佔逾期回覆投訴的 99.8%,報告形容「不可接受」。

地政總署在 2022 年下半年,成立由副署長領導的工作小組,檢討處理樹木投訴的程序,至該年 10 月,逾期回覆個案已減到 4 宗。申訴專員公署期望,地政總署利用正建立的電腦系統作內部監察,跟進投訴個案,亦建議樹木辦持續監察地政總署處理樹木投訴的表現,在需要時提供協助。

報告內容不全面

申訴專員亦就樹木辦的數據收集和分析作出建議。1823 向樹木辦提交的月度報告,只有經 1823 接獲個案中,每月月尾的逾期個案數目,但未有累計的逾期回覆個案數目,和投訴個案的完成處理時間。而非經 1823 接獲的個案,則只靠各管理部門的監察機制處理。公署建議樹木辦優化 1823 報告的數據類別,並要求各部門定期匯報非經 1823 接獲的樹木投訴數據,以便監察樹木投訴的跟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