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被控於去年 6 月舉辦棟篤笑舞台表演,店長龐一鳴及有關公司被控「無牌公眾娛樂場所罪」,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龐一鳴否認控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莫子聰即日頒佈裁定,龐一鳴及公司「鳴動教育」罪成各判罰 3000 元,合共罰款 6000 元。龐一鳴離開法庭時指「唔係好方便」、「唔講喇」離開。

龐一鳴聞判後一直低頭,散庭時向太太和朋友微笑,又單手握緊拳頭放在心胸上示意。
「一拳書館」店長龐一鳴和太太一同到庭,他站在被告欄聽取判決時一直低頭,直至散庭時回頭望向太太微笑,亦向到場支持的朋友點頭微笑,又單手握緊拳頭放在心胸上示意。裁判官莫子聰宣判,指被告龐一鳴和公司「鳴動教育有限公司」均否認在 2025 年 6 月 29 日,無根據香港法例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批出的牌照,而使用在九龍深水埗大南街169-171 號大南商業大廈 3 字樓的處所,作為一個公眾娛樂場所,即舞台表演。
兩食環署督察喬裝觀眾 各「捐」100 元
綜合案情,兩名食物環境衞生署一級衛生督察於 2025 年 6 月 25 日發現「一拳書館」(Book Punch)在 Facebook 發文,公布 6 月 29 日舉辦「Standup Comedy 第三屆 101 畢業表演」,當中列出表演嘉賓、活動時間及「自由定價」的收費方式,而留言區附有報名表格連結。兩名督察報名後,獲電郵確認座位,並於活動當晚,喬裝觀眾抵達。現場約 50 名觀眾,6 名嘉賓輪流說笑話,表達各人經歷和時事,以取悅會場上的觀眾,觀眾頻頻大笑。主持傳遞收費箱時,二人各「捐」100 元。
裁判官引述作供的食物環境衞生署一級衛生督察許漢深(譯音),指現場約有 40 張櫈,面向同一方向,在盤問下承認現場沒設有舞台,認為他的作供清晰合理和有邏輯,接納他的證供為事實。

案情指「一拳書館」在去年 6 月底舉辦「Standup Comedy 第三屆 101 畢業表演」。
裁判官:條例核心為保障出席人士安全
裁判官指,「一拳書館」未能出示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而在案發地點,公眾人士可以進入,但辯方爭議活動並非舞台表演,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所清楚列明的「舞台表演」。他說已充分考慮到案例指出 “There is a presumption that every word in the law has meaning.” ,簡單翻譯即有約定俗成的假定,法例條文每一個字詞都有其意義,亦考慮到辯方指出文化活動受基本法第 34 條保障。
不過,他認為條例的核心目標是規管舉辦活動的場所,讓出席人士得到安全的保障,如果過份狹義解讀條例會和目標背道而馳,所以不認同條例附表所寫的 “Stage Performance”,是必須要有舞台的表演。而參考終審法院案例,他認為只要同樣能吸引公眾人士出席,有沒有舞台不會帶來性質上的改變,未能接納辯方的說法,認為控方已成功舉證,在無合理懷疑下證明被告干犯傳票上的罪行,宣布罪成。

大律師劉偉聰代表龐一鳴,向法官求情指他每月要「倒貼」經營書館,而且活動非為牟利。
辯方指被告一心凝聚社區、推廣文化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劉偉聰求情表示,被告 52 歲,有大學教育,在 2022 年成立「鳴動教育有限公司」,經營一拳書館以及希望凝聚社區,不定期舉辦活動、包括案中的棟篤笑表演。劉偉聰說被告只是想推廣不同文化,活動亦是讓參加者自由訂價捐款,非以牟利為目的,而公司每月蝕錢,被告每月要「倒貼」公司,是次活動亦無噪音和消防投訴,望法庭判處溫和罰款。劉偉聰提到,被告過去有兩組刑事紀錄,其中 2022 年在書店舉辦日本小說家太宰治的讀書會,因書中提及清酒,他在讀書會後分享清酒,結果被控無牌賣酒、提供酒精飲料;另外上月他被票控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違反《教育條例》。
裁判官聽取求情後表示,辯方的辯護務實,未有爭議案情,只是爭議法律觀點,相信被告干犯今次傳票的指控,本身出發的心是好的,只是對條例不理解,誤觸法網,又考慮到公司一直蝕錢,所以判處被告和其公司各罰款 3000 元,共 6000 元。
賣《黎智英》傳被捕保釋 違教育例判罰 3.2 萬元
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去年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店長龐一鳴「鳴動教育」早前被票控違反《教育條例》下「管理未經註冊學校」、「准許非准用教員在學校任教」等 5 罪,上月被裁全部罪名成立,罰款共 3 萬 2 千元。「一拳書館」今年 3 月疑因售賣《黎智英傳》被國安警搜查,負責人龐一鳴和三名職員被指涉違「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罪被捕,其後獲准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