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傳承 在地記錄

互動分析|疫下港協員工增四成 最高級三層人員佔逾半薪酬開支

分享:

港協暨奧委會今日(18日)就播錯國歌事件向冰協發「書面申斥」,指有關決定「在國歌部分已完結」。港協另要求冰協在 14 日內,就運動員遴選機制、執委會成員資格、誠信等企業管治方面提交補充資料,義務秘書長楊祖賜未有正面回應「管治問題本身與國歌事件有何關係?」會長霍震霆就指「政府俾好多資源」,希望趁此機會加強管治。

《集誌社》翻查過去五年港協年報及財務報表,發現港協 2021 年度整體開支,較五年前增幅逾一倍,其中員工支出佔整體開支近年一度超逾五成,較計劃及活動開支佔不足四成更高。而在疫情爆發的 2020 和 2021 年度,港協的受薪員工人數及支出增幅超過四成,其中最高級三層人員薪酬佔相關支出逾一半。

港協回覆指,新增資源用於增聘人手、開設不同小組,當中包括 2020 年底成立的「機構管治小組」,負責檢視屬下超過 80 個體育總會的機構管治水平;而港協的運作過去三年從未因疫情間斷,部分活動更因應防疫要求而「使工作量有增無減」。

港協由 2017 年 7 月 1 日開始運作,過去五年,政府資助是機構主要收入來源、佔近一半或以上。政府資助由 2017 年度的 1,593 萬元,增加至 2021 年度的 3,594 萬元,整體增幅為1.25 倍。

港協整體支出在過去五年增幅逾一倍,由 2017 年度的 3,102 萬元增至 6,258 萬元。其中員工支出增幅近 1.2 倍,由 1,246 萬元大增至 2,705 萬元。員工支出佔整體開支,過去兩年分別超逾 50% 和 43%,較計劃及活動開支佔比的 39% 和 32 % 更高。

財務報告顯示,機構最高級三層人員的數目及薪酬(註:港協由2019年度開始公布有關資料),由 2018 年度 10 人的 834 萬,增加至 2021 年度 19 人的 1,370萬,四年間增幅逾六成。最高層三層人員在 2021 年度有 19 人,佔整體員工近四成,相關薪酬已連續兩年佔港協總開支逾兩成。其中港協行政總裁、及於 2020 年底入職的體育機構管治總監,兩人在 2021 年度薪酬為 364 萬;港協回覆指所有職員薪酬按政府公務員薪酬政策釐定。

《集誌社》向港協查詢,為何過去員工薪酬支出有明顯增幅?港協回覆「因應工作範圍逐步擴大」,受薪員工數目由 2017 的 35 人、增加至 2021年的 50 人;單在 2020 年度,港協員工數目便由 2019 年的 36 人,增加四成到 49 人。港協指於該年度以增聘人手開設「機構管治」、「奧林匹克主義教育」、「市場推廣及社區關係」等小組,負責檢視提升 80 個體育總會的機構管治水平、加強到校或交流活動、以及與各社會界別推廣體育活動等。

不過 2020 年新冠疫情爆發後,各類公開及體育活動減少。翻查財務報告,港協用於計劃及活動的開支由 2019 年度的 1741 萬,增加至 2021年度的 1989 萬,增幅約一成,遠不及薪酬升幅。在 2020 年度,運動比賽相關開支為零;至 2021 年度,涉及北京冬奧、日本東京奧運的相關開支共約 398 萬,用於主要活動如「傑出運動員選舉」、「體育節」等開支約為 500 萬。過去五年,港協用於計劃和活動的開支、佔整體開支比例呈下跌趨勢。

為何員工數目及薪酬在疫情期間反而增加達四成?港協回覆指,工作開展及其他運作從未因疫情而間斷,相反擬定舉辦的體育活動或計劃受疫情及防疫措施影響,部分需延期或取消,或改為網上或小組形式進行,部分活動「更因應防疫要求而使工作量有增無減。」港協強調其受資助項目受政府監察,定期向相關政府匯報績效指標,透過年度報告包括審計報告,向公眾公開工作內容及運用撥款的情況。

三年前審計署報告揭港協管治問題 

翻查資料,港協秘書處多年來均有運作赤字,政府決定在 2020/21 年度大幅增加予港協的經常資助。在 2020 年 5 月,審計署發表報告揭發港協多項管治問題,包括有 10多個委員會自 2017 年起多年沒有召開會議、遴選運動員制度有問題等。港協之後在同年 10 月成立「機構管治小組」檢視各體育總會管治水平,在 2022 年 6 月曾公布「小組」工作進度,指已與 44 個體育總會會面,提出改善機構管治建議;又舉辦如「防貪」、「僱傭條例」、「董事責任」講座等。

港協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今日(18日) 交代,向冰協就播錯歌國事件發「書面申斥」,指有關決定「在國歌部分已完結」。他強調港協要求冰協在 14 日內,就企業管治方面提交補充資料,包括在運動員遴選機制、執委會成員提名和被提名資格、誠信如餽贈處理等事宜,提出完整改善方案及實施時間表。有傳媒問及「管治問題本身與國歌事件有何關係?」,楊祖賜未有正面回應,表示機制是一視同仁,所有體育總會都要跟從。

香港男子冰球隊播錯國歌事件,港協冰協連日來互相批評對方作出失實指控。港協啟動暫停冰協會員資格程序,批評冰協出現管治問題,指其執委會缺乏內部溝通,對於委員之間的角色和職責欠分工,以至其無法如預期恰如其份地以盡責並具誠信的方式處理事件。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 5 月 7 日回應事件,強調「良好管治」是體育總會的必要條件,港協有責任監督屬會的管治問題,政府必須確保所有公帑運用得宜。

《集誌社》小檔案:港協奧委會的職能是甚麼?

港協奧委會是非牟利非政府機構,前身是 1950 年成立的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在 50 年代及 90 年代獲正式認可為國際委奧會成員。作為地區奧委會,負責籌組香港代表團參與奧運等國際賽事,選出和委派香港代表團人選參加各類國際運動會,也負責推動及發展體育運動等,其撥款主要來自民政事務局、康文署、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等。

港協現時共有 83 名會員 (即本地體育總會),體育總會獲授權組織及管理所屬體育項目的本地活動,例如舉辦賽事、培訓運動員、訓練裁判教練等等,由民政事務部撥款。但港協有權按《奧林匹克憲章》、國際奧委會《倫理規範》以及港協《章程細則》等規定,撤銷或暫停違反上述規定的屬會會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