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9 日立法會通過修訂《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其相關法例(職安例),嚴重罪行可作公訴,最高罰款由 50 萬元增至 1000 萬元。《集誌社》統計過去五年涉致命工傷的職安例法庭裁決,平均每宗判例罰款約 7.7 萬元,無一個案被罰款 50 萬元最高刑罰。有十間公司曾經多於一次被定罪,金門建築有限公司被定罪五次,次數最多。
經修訂的職安例在 4 月 28 日刊憲生效,惟新刑罰無追遡力和寬限期,不適用於條例刊憲前已被告、被提訊但未作出判刑的案件。《集誌社》製作互動圖表,分析工業意外的數據和法庭判罰,將持續更新以觀察情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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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誌社》統計 2018 年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涉及致命工傷的職安例法庭裁決紀錄。數據顯示過去五年, 共有 197 次致命工傷的法庭裁決,涉 106 宗意外、奪去109 位工人性命,平均每宗判例罰款 $77,406,無一個案被罰款 50 萬元最高刑罰,只有一名僱員曾被判監兩周。
罰款最低的一宗個案,在 2018 年 4 月發生,涉及觀塘樓宇翻新地盤,一名工人在竹棚清理廢料期間墮樓死亡。2019 年,涉事承建商建業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被控一罪 ,罰款 4,500 元。至於罰款最高個案,則發生於 2019 年,將軍澳生物柴油廠反應缸爆炸,致維修工人一死一傷,廠東ASB Biodiesel (Hong Kong) Limited 在 2021 年被判三項職安例罪成,分別罰款 300,000 元、120,000 元和 80,000 元,不過當中沒有一項是最高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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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誌社》盤點 2018 年至 2023 年 4 月,涉案僱主和承建商數字,有 148 間公司被定罪,當中 10 間公司曾多於一次被定罪。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捲入五宗致命意外、釀五死七傷,被定罪五次,合共被罰款 52.9 萬元,「金門」的定罪次數,為各承建商之中最多。
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和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被定罪四次,僅次於「金門」,分別被罰款 47.95 萬元及 39.45 萬元 ,當中同涉 2014 年一宗赤鱲角起重橋架系統倒塌意外、以及兩宗港珠澳大橋工程意外。金門、中國港灣、寶嘉三間重犯最多的公司,共涉及十宗意外,釀 11 死 14 傷。
另外,《集誌社》根據勞工處新聞公布,分析 2018 年至 2023 年 5 月 3 日發生的致命工傷事件。期間處方公布了 115 宗致命工傷個案,記者歸類為 16 種意外,當中「高處墮下」的數目最多,達46宗;其後為遭機器、裝置或物件壓斃(16宗)。《集誌社》將持續更新有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