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一場世紀暴雨,「揭露」紅山半島僭建、霸官地問題。政府部門說要先巡 85 間獨立屋,結果至十月底,仍有 27 個單位未進入。已入屋的 58 單位,至少 48 間涉違規、只有三間證實沒涉及僭建或霸官地。《集誌社》記者日前再到訪現場,發現至少三單位已移除擋土牆的玻璃門窗、一單位已拆掉屋外的疑似違例建構物,有四間已移除官地範圍的人工植被或雜物。
《集誌社》列出八間移除懷疑僭建物的獨立屋號數,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查詢是否已成功入內調查?兩部門沒直接回應。有測量師認為,政府的調查速度「可理解的慢」,並指移除擋土牆身的門窗並不一定代表已經處理好僭建空間,強調須政府人員入屋視察,「唔係封返牆、封返牆窗就等於一定係乖仔」。
攝影:Nasha Chan

《集誌社》早前報道,紅山半島松柏徑沿海獨立屋中,有18 個單位的擋土牆身出現玻璃門窗、冷氣機,懷疑有僭建地庫,最少 29 間屋疑霸佔官地。屋宇署及地政總署隨後在 9 月 22 日宣佈,針對屋苑臨海屋進行大規模巡查,先查 85 間臨海獨立屋,並稱剔除涉及護土牆崩塌的 4 間獨立屋(70、72、74 及 76 號屋),有約 70 間初步疑有僭建物、約 40 間初步疑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兩署巡查前後,記者數度到訪現場,其中上周二(10月31日)發現,對比九月中,有三個單位已移除擋土牆身的玻璃門窗或冷氣機,分別涉 80 、90 及 162 號單位。據記者在 9 月 20 日、即大規模巡查的兩日前紀錄,80 及162 號擋土牆身仍有玻璃窗;而 90 號屋,在 9 月 20日,正有工人在花園露台上方,當時擋土牆身的窗戶被移除並露出牆後空間,至 10 月 31 日,擋土牆外觀已回復原貌。

至於疑霸佔官地的獨立屋亦有改動。記者發現,至少有四間單位正或已移除屬於官地範圍的植被,另有人移走官地範圍的太陽傘、木檯椅等,涉 38、40、78 及 148 號屋。其中 38、40 號單位,早在 9 月 15 日,即政府展開巡查前,已移走了官地範圍的太陽傘及木檯椅。
另外,78 及148 號亦分別正或已移除官地範圍上的植被,據《集誌社》在 9 月 20 日的紀錄,當時兩單位未有相關改動。
除霸佔官地或向下僭建外,紅山半島另有單位外部曾出現構築物。其中,記者 9 月 11日到場觀察時,178 號單位右方仍有一棟兩層高、核准圖未有提及的構築物。至 9 月15 日,該構築物已被黑色布遮蓋,再以藍色帆布大範圍覆蓋該疑似僭建物的周遭;及至上周二,該構築物已消失。


上述懷疑違規獨立屋,近月出現了大改動,政府是否已入內視察蒐證?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回覆《集誌社》時,未有直接回應。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表示,在 85 間臨海獨立屋中,截至 10 月 31 日的巡查行動,共覆蓋 67 間獨立屋,已成功進入 58 屋視察及搜證,初步懷疑當中 22 間同時涉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26 間涉僭建,七間需再跟進視察,三間無上述問題,確實數目將進一步核實。在已入屋視察的單位中,僅有 5 %單位合乎規格,違規比率則近 83 %。署方補充,餘下未入屋的九個單位業主已聯絡政府,安排陸續於11月中之前視察。
至於單位相繼清理疑似僭建物或霸佔官地的物件會否影響部門蒐證?兩署稱將分別根據《建築物條例》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 發出清拆令和通知,飭令相關業主拆除私人處所及土地上的違例建築物、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構築物及停止佔用該土地。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未事先得到屋宇署批准及同意而進行建築工程屬犯法,可被處款 40 萬元及監禁兩年。立法會建築、測量、規劃及園景界別議員謝偉銓指出,根據上述條例,現時業主處理僭建問題並非「整返好就等於無責任」,而有關部門需有充足證據作出舉證;惟一般而言,業主有機會在視察前移除違規物,同時不會在被調查時「自揭」施工紀錄,形容追究工作有機會「相當有難度」。
對於屋宇署、地政總署事隔半個月方開展巡查工作,至今成功進入 58 間單位視察,並有部分單位在大巡查前對疑僭建空間進行工程。香港測量師學會前任會長、資深屋宇測量師林濬認為,在平衡資源及風險後,速度為「可理解的慢」、「無可奈何一定會有漏網之魚」,又稱移除擋土牆身的門窗並不一定代表已經處理好僭建空間,強調須政府人員入屋視察方知道單位是否還原,「唔係封返牆、封返牆窗就等於一定係乖仔」。

行政長官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將會修訂《建築物條例》,其中會針對僭建行為和其他違規建築工程,簡化檢控程序、降低檢控門檻及加強罰則。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較早前指出,按現行法例,屋宇署發現僭建物時會發出清拆令,若業主不遵從方會被檢控,稱不希望再有遵從清拆令就如同「無野發生緊」的情況。她透露,正研究從法例賦予屋宇署更大權力,盼做到「總之發現有僭建,本身已經可以檢控」。至於屋宇署人員到紅山半島蒐證曾遇無人應門,或要與業主「夾時間」入屋。甯漢豪曾稱亦會從相關範疇檢視《條例》,希望就有關申請入屋手令的條文「拆牆鬆綁」。
謝偉銓則提議,修改條例方向應為提高阻嚇性,「始終防範好過事後罰佢(違例業主)」,並建議參考針對亂拋垃圾、店舖阻街的情況,考慮賦權予前線人員向僭建單位業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謝偉銓補充,一般而言,相關人士須以石屎「回填」空間,惟紅山半島臨海若有多個單位有僭建問題,回填時須考慮斜坡穩定性,強調須專業人士提供意見。

土力工程處前處長、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陳健碩則指出,政府收回官地後需視乎斜坡狀態決定復原方法,並引昔日參與「非發展清拆寮屋計劃」經驗為例,稱若無斜坡安全問題,相關人員只須將官地「盡量還原天然狀態」,若有安全問題則須配合加固工程等。
而因應紅山半島臨海部分政府斜坡出現山泥傾瀉,地政總署早前安排承建商進行緊急維修工程,並已於 9 月底完成相關工程。完工距今一個月,署方回覆《集誌社》時表示,正整理工程費用資料,並會向涉嫌破壞斜坡的人士追討工程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