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職監察|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衰11」罪名 民政:不評論,待裁決後跟進

分享:

前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指於 2008 年在公園非禮 11 歲女童,及於 2011 年與時為 13 歲的女童性交,被控非禮及俗稱「衰十一」的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昨(15日)起在區域法院開審,施駿興否認控罪。民政事務總署回覆《集誌社》查詢指,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會作任何評論,會在法庭裁決後適當跟進。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在 2024 年被控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當時到區院應訊。(法庭線提供相片)

施駿興否認非禮、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 

綜合首兩日控方開案陳詞,以及事主透過視像形式在庭上作供,事主在 2008 年因參加小學話劇表演,而認識時為導師助手的施駿興;控方指施同年帶年僅 11 歲的事主到公園伸手入校服內撫摸。事主稱其後與施成為情侶,在 2011 年 3 月前往施位於天水圍的住所,兩人在沒有安全套下性交。

事主作供指兩人在 2012 年 4 月分手,期間曾偶遇、對方曾與短訊聯絡。事主指直至 2023 年底知悉施參選區議員,向風雨蘭求助並於翌年 4 月報警,因覺得區議員不應違背道德,形容施駿興是「危險嘅人」,擔心他以區議員身分走入社區和學校,令其他人受害。

施駿興 2023 年參選元朗區議會,時任立法會議員馬逢國、霍啟剛等為其助選,他同年底當選。(施駿興Facebook相片)

辯方質疑事主因「反對被告政治立場」報案

法官陳廣池關注如被告不是區議員,事主是否不會報警,事主稱自己一直未有忘記事件、是否未準備好面對,直至自覺足夠成熟處理事件。辯方大律師展開盤問時,質疑事主報案原因是「反對被告嘅政治立場」,事主表示不同意。案件明續,辯方將繼續盤問。

翻查資料,施駿興於 2019 年時曾任第八屆青年民建聯副主席,亦為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辦事處助理;他在 2023 年當選元朗市中心區議員,未申報政治聯繫。

民政事務總署:不評論,待裁決後跟進

政府在 2023 年修訂《區議會條例》新增「行為失當及處分」機制,又推出《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集誌社》昨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鑑於施駿興所涉案情嚴重,會否考慮公眾觀感暫停其職務?以及當局在案件審結及裁決前,是否不會採取任何回應或措施?

民政今回覆指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和誠信操守,對違法或違紀的區議員會「依法嚴肅處理」,現設機制處理,包括《條例》下喪失擔任議員資格的相關條款及履職監察制度。署方又指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會作出任何評論」,會留意案件最新進展並在法庭裁決後「作出適當跟進」。

民政回覆指施的案件仍在進行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會作出任何評論,會在法庭裁決後作適當跟進。(施駿興Facebook相片)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危駕 行為失當被罰停職一周

「完善後」的區議會,至今只有一名區議員因行為失當被罰停職一周。屯門委任區議員葉吉江去年酒後逆線駕駛,承認危險駕駛罪後被判處 200 小時社服務令、停牌半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其後宣布委任監察委員會調查事件,是 2023 年新制後首次有議員被查。委員會 9 月初向當局提交調查報告和建議,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同意,認為葉吉江行為失當,決定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期間無權收取薪酬。

相關報道:履職監察|民青局首動用「行為失當」機制 區議員葉吉江危駕被調查

區議員李天賜未按時報稅、沒應訊被捕 今認罪判罰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