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小比熊薇薇被咬死 主人發文悼念 漁護署拘大狗狗主 涉事大狗上月曾咬狗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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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表示,已就有關個案錄取口供。涉事狗隻,正在署方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

漁護署表示,7 月 10 日,涉事狗隻曾因涉及另一宗咬傷狗隻個案被扣留,畜養人領回時,漁護署已警告必須在公共地方使用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該狗隻,並對其作出適當控制。以免對其他人或動物造成滋擾或傷害。

被咬死的小比熊薇薇主人,今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悼念,主人說,薇薇喜歡落街,每天散步兩次。昨天到寵物公園散步,不料突然有一隻半個人高的大狗衝出,一口咬住薇薇頸項。

主人憶述,當時嘗試了多種方法,包括踢向大狗,用水噴鼻,用零食引開,但大狗死口咬著薇薇不放主人說:「我尖叫求救,感謝熱心途人相助,但面對幾十磅的大狗死口不放,大家都沒辦法,我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小狗失去生命。」

薇薇當場命喪,主人憶述,大狗仍守著薇薇遺體,直到警方到場,把牠控制住,主人才能收拾遺體。「後來我才得知,那隻惡犬還咬死了另一隻小狗。由始到終,大狗主人並沒出現。」

主人說,面對驟然慘劇,一家人十分傷痛,徹夜難眠。「薇薇是一隻特別乖特別溫馴的小狗,是我們全家人的小天使。我好想再抱著她,親親她。不敢相信她就這樣突然離我們而去」。主人上載了薇薇事發前最後的錄影,是薇薇坐在 BB 車內,於商場乖巧可愛的片段,主人說:「只有反覆看著她可愛好奇的樣子,才能暫時忘記可怕景象」。

漁護署指,根據《危險狗隻規例》,重達 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不超逾兩米狗帶穩妥地牽引。違例可被判處罰款2.5 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狗隻會遊蕩至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違例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

而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20 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