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水患|物流署長陳嘉信終開腔:「我代表物流署向大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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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開腔回應事件的陳嘉信,指採購程序確有不足,「就此,我代表物流署向大家致歉」。

許正宇開首先交代指,明白社會關注是否有人要為事件負責,稱審計署已啟動審查,如涉人為因素或疏忽引致,會按公務員紀律機制和工作表現管理制度嚴肅處理。他指,跨部門專責小組會審視現有採購制度不足,堵塞漏洞。被問到調查報告會否公開,許回應指,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在不影響法律程序下會「開誠布公」,期望在中期交代,「標準準則合約管理」、「合約質量保證」等即時方案,不會等三個月後調查報告出爐再公布。

陳嘉信認採購機制有不足

首度開腔回應事件的陳嘉信,先承認物流署現行採購機制有不足,指「現有採購機制嚟講,未必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存心詐騙嘅投標者嚟獲取政府嘅合約」。他說據初步了解,懷疑鑫鼎鑫獲取今次合約手法,「可能係從唔正當手段,獲取一部分真實文件,亦有透過可能涉及偽造成份文件滿足投標要求」,最終令物流署負責職員,不能及時察覺造假;故今次檢討事件,會特別注意協助員工提高警剔,防範再有詐騙情況。

他說,事件近日不斷有新發展,物流署有安排新供應商、聯絡政府部門終止合約;以及前日與審計署會面,介紹現行採購機制等。他特別回應昨日有報道指,審計署於 2012 報告曾點名物流署,針對採購飲用水提三項加強措施,包括供應商如在 12 個月前曾因表現不佳被提前終止合約,將不獲接納投標;修訂投標書評分制度;增加質素保證要求。陳嘉信稱已全面落實有關建議。

陳嘉信:我代表物流署向大家致歉

他於發言結尾時指,「好理解呢次事件,呢個咁樣嘅騙案,令到社會對政府採購方面,引發好大嘅關注;亦影響政府同事對飲用供應商提供嘅飲用水,產生一啲安全嘅疑慮。」他續再次承認物流署程序上確有不足,「就此,我係代表物流署向大家致歉。」

陳嘉信表示,「好理解」今次騙案,令社會對政府採購引發好大關注,也影響到政府同事,對飲用供應商飲用水產生安全疑慮。

採購貨品未設財務審查機制 

被問到為何物流署既沒對鑫鼎鑫作財務審查,也無實地勘察供應商,陳嘉信先回應指,物流署對事件有主要責任,屬責無旁貸。他指,按現行採購規例,不會審查購買貨品的供應商,與購買服務性質不同。

他解釋,服務合約公司或需在合約期聘請工人、購置機器,因此政府需確保供應商有能力滿足合約要求,否則政府不會有信心。但採購貨品,有設 30 天付款期、合約總額 2% 按金機制,以及貨到付款原則;供應商也需滿足標書細節、技術要求,政府才會付款,如供應商不符要求,會有按金機制彌補損失。

善後方面,陳嘉信指,部門已支付逾兩千元「買水」,可以從鑫鼎鑫支付的逾 100 萬元按金扣除。至於整起事件引發需要再聘供應商,政府也可保留追究權利。現時緊急情況下,物流署已委任上手供應商為港島區供貨,政府也容許部門直接購買,不用經正規招標流程;但長遠而言,物流署正考慮重新為供水合約招標,屆時會將審計署、專責小組就今次事件提出的意見,納入新標書條款。

今次「冒牌水」事件,坊間另關注廉政公署有否就事件展開調查。陳嘉信也被問到,是否有受邀請接受調查,他未就此回應。

許正宇(中)開首先交代指,明白社會關注是否有人要為事件負責。

政府昨晚發稿,最新交代渠務署、消防署,各有一份與鑫鼎鑫負責人呂子聰同系公司簽訂的合約,已經即時終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交代指,早前率先公布的 4 份合約屬物流署簽訂,後續已聯絡所有政策局部門,終得出政府現時有 6 份合約與鑫鼎鑫有關;會再審視有關合約過去有否可疑地方,強調會認真、嚴肅調查。

今次取得政府逾 5,000 萬元合約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於本月初被揭發以「假冒水」騙取政府。上周六(16日),政府公布停止採用其供水後,警方翌日即採取拘捕行動,包括鑫鼎鑫負責人呂子聰與其妻,另通緝一內地男子。

本周二(19日),呂子聰夫婦被控詐騙,於東區法院提堂,其中呂子聰不予保釋,其妻陳碧琳則獲准保釋候查,9月中再向警方報到;昨日海關再交代指,二人涉嫌違犯《商品說明條例》,二次被捕。

至於物流署長陳嘉信在事發後,一直未有露面,周一(18日)起有傳媒到物流署位於北角政府合署辦公室守候無果。直至昨日(20日)早上,陳嘉信始現身返工,但沒開腔回應事件,直至今早才正式回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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