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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34|四被捕者被警指涉嫌煽動、行為不檢 他們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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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34周年前夕,有社運人士昨日(6月3日)到銅鑼灣以禁食、行為藝術等方式悼六四,被警方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作為」、「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拘捕。政府官員過去一直未有明確回應,到㡳在維園點燭光、悼六四會否違反法例,只強調個人行為要符合香港法律。究竟,上述四人,做了什麼?為何會被捕?

(6 月 5 日更新:四名被捕人士,於 6 月 5 日獲准保釋候查,要在七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文字:廖俊升、陳萃屏 攝影:劉貳龍、梁文熙

警方表示,截至晚上 11時 30分,在維園及銅鑼灣先後拘捕兩男兩女共四人,年齡由50 至  65歲,被捕的罪名為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接近六時,警方先在銅鑼灣怡和街作出首宗拘捕行動,警方指,當時發現一名本地女子,懷疑佩戴兩條有煽動字句的布帶,調查後發現,這名 54歲姓李的女子,於高士威道一帶,懷疑曾擺放被指具煽動意圖的物品。警方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將她拘捕,案件由灣仔警區重案組。

據知,這名被捕人士為牙醫李盈姿。翻查資料,李盈姿在今年二月,被《文匯報》指控在在九龍灣一帶貼街招,其後有人到其診所外拉橫額示威。

六時許,警方在維園展開第二輪拘捕行動。當時,天安門母親運動代表劉家儀和前支聯會義工、前常委關振邦,分別身穿燭光「真相」上衣,以及「89 64 20」黑衣上衣,在維園噴水池悼念。劉當時表示,他們將由今晚 6 時 04 分起,絕食一天,悼念六四事件的死難者,支持天安門母親。兩人以膠紙交叉封口,手執六支白玫瑰、四支紅玫瑰,在身上貼上「禁食」A4紙。

當時超過 20 名警員,隨即以橙帶封鎖現場,分隔兩人與途人。在場警員錄影,並指兩人舉起有關六四的標語,有機會干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隨後警方將兩人帶上警車離開。

警方指,當時發現兩人懷疑手持寫有煽動字句的紙張,上前截查,兩人拒絕合作,警方多次口頭警告不果後,將 51 歲姓關男子及 50 歲姓劉女子,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這宗案件由東區警區重案組跟進。

第四名被捕人士,據知是藝術家三木。警方指,在晚上約 7 時 50分,警員在駱克道近東角道,發現一男子引起途人圍觀,上前截查及要求離開。警方指該名男子拒絕合作,經兩次口頭警告不果,於是拘捕了這名 60歲的姓陳男子。警方指他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案件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記者現場所見,三木被警方帶上警車期間,高呼:「不忘六四」、「香港人唔好驚佢哋」;現場警官即時向三木作出警告,「停止作出煽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