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日)是第六年沒有遊行的勞動節。工聯會等建制勞工團體,早前以記招取代遊行;而女工會則於勞動節前的周日,到政總請願。《集誌社》回顧過去一年,遊行絕跡下的香港勞權狀況。
近年不少勞工政策出台,例如修訂職安條例,最高刑罰增至 1,000 萬元,修例兩年工傷仍頻生。記者統計,修例至今已有 12 宗致命工傷結案,法庭向 15 位持責者判刑,平均罰 12.8 萬,未曾罰最高刑罰;當局開始以新方程式檢討最低工資,以回應「一年一檢」,最低時薪今起由 40 元增 5.25% 至 42.1 元;另外今起取消強積金「對沖」。
當局亦於今年四月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職工會條例》,賦權職工會登記局長維護國安,可禁違國安者任工會職員。國安法實施後,2024 年僱員工會數目按年跌 24 個,較 2021 年高峰期少 119 個。
勞福局長孫玉菡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認同違反國安,較加入黑社會更嚴重。


去年 5.1 ,沒有遊行,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擺街站推廣勞工權益,今年也會繼續擺街站。(資料圖片)
建制以記招取代遊行 稱方法「更有效」
5.1 勞動節遊行,曾是本港爭勞權的傳統行動。2019 年兩場 5.1 遊行,分別是職工盟與工會合辦的「打工仔谷到爆」遊行,大會稱有 2,200 人參與;另一為工聯會主辦的「為權益、爭工道」遊行,大會稱逾 4,500 人參與。當年政府回應遊行,指會聆聽勞資意見、保障僱員權益。2020 年起,5.1 遊行始絕跡,李卓人等四名工黨成員於 2020 年勞動節,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違反限聚令。
2023 年,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申請 5.1 遊行後,再簽紙取消申請,指限於《港區國安法》第 63條,無法透露詳情。去年的5.1,社民連四名成員,到政府總部外請願,爭取「生活工資」。
今年再無 5.1 遊行,工聯會及勞聯等建制團體,以記招取代遊行,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指,應用「更有效」的方法推動議題。2023 年三八婦女節曾申請遊行、後來取消的女工會,今年則於 5.1 前到政總請願。

工業傷亡權益會近日擺街站宣傳職安訊息。(工權會圖片)
工業傷亡權益會今年 4.28 國際工殤紀念日亦到政總請願,促訂立工傷紀念日,再一年沒有舉辦遊行。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今年沒有申請遊行,指「咩形式不是最重要」,希望能帶出請願的訊息。工權會正舉行職安教育相片展,期望提升公眾的職業安全意識。蕭表示,期望將來能再以遊行方式表達。
前工盟成員 5.1 擺街站
雖然 5.1 遊行不再,但勞動節當日仍有零星關注勞權的行動。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及前職工盟幹事杜振豪,今日以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名義,於沙田擺街站,關注低工資、長工時及職安健保障不足等基層工友一直承受的惡劣勞動條件。
杜振豪向《集誌社》表示,因微型工會資源有限,平日需接觸行業工人,難與大眾互動,而勞動節其中一種意義在於工人大團結,結構性的改變需社會及跨行業工人的參與,因此仍在5.1舉辦街站。他指出,過往香港的 5.1 遊行及 7.1 遊行,讓公民社會不同團體彼此看見,公民社會雖今非昔比,但亦希望告訴同路人「工會還在」。杜表示,街站暫未受到壓力。

杜認為,遊行集會能夠展示集體力量,引起社會迴響,為各地工運普遍採用;僅舉辦交流會,或向政府遞請願信,無法取代遊行集會的效果。他指,工人失去集結及展示力量的機會,本身已經是勞工權益的損失,難藉此推動社會討論和影響政策。他認為,近年當局推出一些政策改進,算是回應民間社會多年的訴求,但政策及法例並非沒有疏漏,普通市民難以看見與政府不同的聲音。
工會潮退 去年較2021年高峰少 119 個工會
2019 年如公民社會分水嶺,工運亦出現重大轉折。反修例運動後大批新工會成立,2019年僱員工會數目有 866 個,2020 年升至 1,355 個,及至 2021 年高峰有 1,472 個。不過,隨著反修例落幕、國安法生效,工會登記潮退、職工盟解散,2022 年僱員工會數目稍為回落至 1398 個,並一直回落至2024年的 1,353 個,較 2021 年高峰期少 119 個。

工會潮退,基層工人權益,誰來保護?
當局於四月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職工會條例》,賦權職工會登記局長維護國安,可禁違國安者任工會職員。勞福局長孫玉菡日前接受 Now 訪問時,被問到被裁定違反國安的人終生不能組織工會或成為工會職員,但三合會會員則五年內不能任職工會職員,是否代表違反國安比加入黑社會更嚴重。孫表示「事實上是」,他指以前小朋友不知道世途險惡,做錯事加入黑社會,改過沒有問題,「但做了危害國家安全的事,程度完全不同」。
對於工會減少的情況,杜振豪認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反映社會環境不利工會發展,亦反映公民社會的萎縮,「嚴苛的政治環境,本身已經打擊工會登記意欲。修例或會再降低意欲,但已經不多。」他指,目前違反國安罪行的人數尚少,修例暫無影響,惟日後將越來越多人觸犯國安法例,影響將變得明顯。
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回應孫玉菡的言論,指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由1957年成立至今,黑社會仍然存在;反而國安法通過未夠一年,香港的公民團體已經所剩無幾,質疑打擊力度是否有天壤之別,「孫局長可能係講真心話」。

工傷新例平均罰12.8萬 未判過最高刑罰
工運環境轉變,但近年亦有落實不少重大勞工政策。嚴重工傷的刑罰備受爭議,2023 年 4 月當局修訂職安健條例,嚴重個案可予公訴,最高罰款由原本的 50 萬元,增至 1,000 萬元及監禁兩年。不過,《集誌社》統計,修例至今,法庭 14 次以新例向致命工傷持責者判刑,平均罰款 12.8 萬元,未罰過最高刑罰,但較 2018 年起以舊例判處的 232 宗案例、平均 7.7 萬元的罰款為高。
修例後判刑最重的個案,涉及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的裝卸貨區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送貨員從貨車尾板升降台墜落地面,17 日後離世。該名僱主雅潔洗衣有限公司被罰款 45 萬元。
部分法庭工傷裁決亦引起社會討論。2022 年五月油麻地吳松街飛棚致命工傷,棚工陳兆豐墮斃,遺下高齡雙親。《集誌社》事後揭發,僱主許佢成涉未買勞工保險、欠薪數月,並潛逃缺席法庭聆訊,後來被警方於機舖截獲。

今日起,僱主將不能再用僱主累積強積金供款對沖僱員長期服務金或遺散費。

去年 11 月,法庭裁定許佢成三項職安健罪名成立,合共罰款九萬元,惟許稱經濟困難,獲准分七年半還,每月付 1000 元。其後律政司就刑罰提出上訴。另外,2022 年秀茂坪安達臣道塌天秤事故,三名工人死亡,承建商獲授權人士簡浩楷,去年四月被控三宗誤殺罪。
蕭倩文認為,雖然修例後的個案平均罰款有所提升,但與預期仍有落差。她解釋,修例後嚴重罪行最高罰款由 50 萬上調至 1,000 萬元,惟修例後平均罰款上升幅度仍大幅落後,欠缺阻嚇力。她期望勞工處日後能加強搜證,以及法庭能考慮工傷事件的影響及嚴重性以作出裁決。
近年發生多次棚架倒塌意外,包括今年一月啟德醫院地盤棚架倒塌釀 11 傷,發展局於今年三月,要求新批出的公共建築工程最少一半採用金屬棚架,逐步取代竹棚。蕭指金屬棚架有助工業安全,故樂見政府措施,而金屬棚架亦是市場趨勢,政府應與業界加強溝通,並協助竹棚師傅就業和適應。

最低工資改為「一年一檢」。今日起,新的最低工資水平,由時薪 40 元,增至 42.1 元。
新最低工資、取消強積金對沖今實施
除了職安健新例,當局今起亦實施兩項與薪金有關的政策。政府去年通過新的最低工資計算方法,調整幅度考慮通脤率和經濟增長,並由「兩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今日起,新的最低工資水平,由時薪 40 元,增 5.25% 至 42.1 元。
此外,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僱主強制性供款的「對沖」安排,由今日起,僱主將不能再用僱主累積強積金供款對沖僱員長期服務金或遺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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