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日)是中文大學開學日,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的網頁顯示,學院的專業顧問、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正在休假中。中文大學回覆《集誌社》查詢時指,區家麟博士因個人原因申請休假。區家麟原定在新學期教三科,包括新聞導論等。被問及休假會否影響教學安排,中文大學回覆指,學院已作相應安排,相關課程不受影響。區家麟對事件表示不回應。

立場新聞被指煽動案,三名被告,包括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Limited、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立場新聞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在 8 月 29 日被法官郭偉健裁定罪名成立。控方提出的 17 篇文章中,法官裁定 11 篇具煽動意圖,包括由四篇由區家麟所寫的博客文章,題目分別為「2020 香港新詞」、「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災難現場」。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上周四回應裁決時,被問及被法庭裁定有煽動意圖的文章有 11 篇,警方會否就撰寫文章的記者,或博客作家,進行調查?或進一步行動。李桂華當時回應指,是 17 篇文章,會看他們究竟是否有煽動意圖,如有,會跟律政署商量是否適合檢控。

《集誌社》整合了法官郭偉健的判辭,對四篇文章的裁決,了解四篇文章,為何被裁定有煽動意圖?例如在《2020 香港新詞》一文,區家麟提到「一個承諾的破滅、一個奇跡的崩壞、一個城市的終結,盡在幾個關鍵詞」,法官郭偉健指,「一個承諾的破滅」,顯然是指全面直選特首和立法會承諾沒落實,但基本法只承諾港人高度自治,全面直選視乎本地情況,又指文中「「一個奇跡的崩壞」、「管治瘟疫」、「暴政之下,香港出現第一代政治犯」、「苛政猛於武肺」等字句,對憲制、中央及特區政府管治形容極為負面。
在《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一文,法官郭偉健在判辭中引述區家麟文章的內容「律政司司長追殺政敵,絕不手軟,可以覆核刑期,可以上訴再上訴,以法律程序纏擾到底,還有人大常委守尾門」,法官郭偉健在判辭指,這些程序是法律一部份,不是由《港區國安法》提供。又指人大常委的功用等同英國國會,當然有權在合基本法情況下解釋法律。
判辭又提到,上述文章有段落指,「由於人大常委可以隨時說明或釋法,識事務的法官們自會知道新時代的公正為何物」。判辭指,「這是不折不扣的藐視法庭行為。所有法官,都要跟着法官誓詞履行職務」。
《「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一文,區提到「特區政府正積極活化條文,測試(或訓練?)法官在新時代下如何活用殖民地遺留下來的寶藏」,判辭認為是「嚴重破壞香港司法正當性」。
區家麟第四篇文章《災難現場》,文中提及「《蘋果日報》五名編採高層被捕⋯《蘋果日報》 … 是傳媒重災區,律政司與法院則是法治的震央」,判辭指,區罔顧蘋果高層被捕是因涉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並且與外國或境外勢力勾結。又指區形容陳沛敏等留在「災難現場」,完全是沒事實根據的比喻。法官裁定,有關文章「沒客觀基礎」,攻擊《港區國安法》於個別案件執行,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引起憎恨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