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庭展開研訊 十多名家屬旁聽 裁判官:研訊能公開嚴明審視遇難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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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倖存者、死者趙少琼胞弟趙炳全出席研訊。

研訊首日,死因研訊主任讀出警方當時錄下的口供,包括海難倖存者、「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籌辦活動港燈職員。港燈員工張國康當時向警方作供指,自己帶同妻子及雙胞胎子女參加公司活動,乘上「南丫四號」。撞船後,船身開始傾斜慢慢下沉,但找不到救生衣。船身進水後,與家人失散,艱難地游到水面後,被送到律敦治醫院,其後發現女兒生還,但11歲兒子張頌軒罹難。

船長周志偉在口供指,他嘗試令船右轉躲避,事故後一些乘客穿上救生衣在海面待救,但事前沒有數過船上救生衣數量。

政府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在2013年的報告指出,「南丫四號」沒有安裝水密門,與設計圖則不符,被撞穿後,海水同時湧入油箱房及舵機房,導致船隻於兩分鐘內沉沒。報告亦揭示船上救生衣不足,沒有兒童救生衣。

2015 年,「海泰號」船長誤殺罪判監八年,而「南丫四號」船長被裁定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成,判監九個月。

船長警誡口供拒答船速、沉沒過程

根據庭上讀出的口供,南丫海難事發翌日,警員以「海上危害他人的安全」罪拘捕周志偉,並施行警誡。

於2012年10月16日,周志偉在律師陪同下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供稱從1993 年起擔任船長,被警方問到關於事發時的船速、駕駛方向和沉沒過程,他一概拒絕回答。

南丫海難年紀最小的遇難者郭文曦,當時只有三歲,其母親黃以宜在供詞中指,當晚七時許,她與丈夫、長女郭亮瑩及幼子登上「南丫四號」,一家四口坐在下層。航行約五分鐘後,船隻發生碰撞,她失衡跌倒,期間聽到有人說撞船。船隻開始入水,上層物品掉落,她的身體浸在水中,並於家人失散。黃最終獲救,送院後得知兩名兒女離世。

庭上亦讀出海難倖存者黃大華供詞,黃登船後,與妻子蘇貴媛坐在上層左邊近窗口位,航行數分鐘後,他從窗口看到一艘船逐步駛近,不消一會就聽到撞船巨響。「南丫四號」入水後,黃一手捉緊妻子,一手拿着救生衣,潛到窗口爬出船艙,兩人送到醫院治理,但蘇貴媛不幸喪生。

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死者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海事處由羅蔚山大律師代表;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由律師許洁瑜代表;財利船廠由張天任資深大律師、潘淳鈞大律師代表;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由沈信安律師代表。

39名「南丫四號」乘客喪生 包括八名兒童

39 名遇難者包括易慧、劉文麗、區曉霖、張月媚、傅玉靈、古文昌、何黃佩蘭、胡毓芬、黎翠玉、李瑞蘭、李詠梅、梁家杰、梁頌彩、林基玉、林嘉敏、林日、司徒英、蘇貴媛、王惠娥、伍彩霞、徐蓮好、徐志偉、許嘉偉、趙少琼、鄔寶甜、鄭先鑫、鄭燕蘭、陳榮基、陳敏盈、陳巧鑾、黃麗珍。

當中八名是年齡介乎 3 歲至 11 歲兒童徐凱盈、劉靜嵐、甄子祈、郭亮瑩、郭文曦、林蔚懿、比索志豪、張頌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