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樂再被捕|被控串謀煽惑暴動等罪 申保釋被拒 還押至 12 月 15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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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吳子樂保釋申請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六星期,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檢驗手提電話,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蘇官拒絕吳子樂的保釋申請,陳維亮則沒有保釋申請,二人還押至 12 月 15 日再訊。

吳子樂身穿深色長袖襯衫,上庭時精神不俗,向旁聽席點頭及揮手,保釋陳詞期間不時望向旁聽席及翹手,一度被身旁警員要求放下。陳維亮則穿紅黑上衣、戴眼鏡,表情平靜望前方。數十人到庭旁聽,散庭時,多人揮手高喊:「頂住呀!」

被指涉於 19 年 10 月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被告吳子樂(32歲)及陳維亮(34歲,攝影師),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二人於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吳子樂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他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子樂下午約 1 時許由警車押送至法院。法院外有約 15 名軍裝警員、反恐特勤隊成員,及警犬在場戒備。

吳子樂為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爆炸品案其中一名被告,自案件於 2020 年 3 月提堂後一直還押。他不認罪受審,上月初由陪審團裁定「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名不成立,被還押逾 2,000天,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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