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誌社》早前報道,18 個疑有關連組織過去三年申辦 120 個內地實習團,獲批政府逾億元資助,多間組織疑與全國青聯委員王耀瑩有關。王耀瑩兩間公司香港文化藝術發展中心、鴻齊文化,近期被員工入稟追討欠薪,指控無理解僱和扣薪等,庭上披露員工指被王襲擊並報警求助。據了解,員工報稱去年起多次被王耀瑩襲擊,去年 9 月再度遇襲後求醫和報警。警方 26 日回覆確認早前接獲報案,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經調查後今年 8 月 10 日拘捕姓王男子,獲准保釋候查。

兩間被申索的公司由董事之一譚振聲代表,王耀瑩到庭見到記者在場後隨即離開,沒出席聆訊。
涉及王耀瑩旗下公司的勞資糾紛案件, 今年 8 月初在勞資審裁處提堂,原告為李國寶,被告為香港文化藝術發展中心及鴻齊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創辦人、身兼董事的王耀瑩,當日早上身穿黑色西裝、戴口罩一度現身法庭,當見到有記者在場後隨即離開、缺席聆訊,由公司另一名董事、執業律師譚振聲作聆訊代表。
綜合庭上證供,李國寶為香港文化藝術發展中心的僱員,在 2021 年入職,離任時為經理。他提出涉及六項申索,包括僱主拖欠其一個月薪金、疾病津貼、多次以「罰金」為名扣薪、以及多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及休息息的工作欠薪,又指公司欠供半年強積金。

原告為香港文化藝術發展中心的經理李國寶,他透過勞資審裁處向兩間公司追討欠薪、強積金供款等。(資料相片)
員工庭上透露被王耀瑩襲擊
李國寶庭上供稱在去年 9 月 30 日辭職,但公司在其有薪病假期間無理解僱。譚振聲則指李曠工、「冇交帶」,故在 9 月 12 日通知即時解僱,兼扣 8 月薪金。審裁官黃瑞珊指李國寶當時正值有薪病假,僱主除非「爭議佢病假紙係假」否則不能解僱;又質疑合約設一個月通知期,僱主即時解僱還扣薪不合理,「即炒你仲扣代通知金,咩道理嚟㗎,至低限度出到 10 月 12 日」。
李國寶在庭上透露,請病假是因被僱主王耀瑩襲擊,「我畀人打,打我嗰個係我老闆」,已就案件報警,又指警方稱仍在調查;他又指譚振聲在場「親眼見到」,譚當庭否認。黃官引述李國寶呈交的供詞指「老闆成日打我鬧我」,再向譚振聲確認,王耀瑩「冇畀人傳召?」,譚振聲稱「冇」。

香港文化藝術發展中心、鴻齊文化註冊在油麻地一商廈同層,警方確認早前接獲報案,一名男子在油麻地辦公室被一名 43 歲姓王本地男子以雜物襲擊。(資料相片)
帶學生到深圳交流 公司稱屬私人「義務工作」
至於另外幾項申索,譚振聲代表公司一方,稱從沒要求李國寶在法定假日工作,指「佢自己參與活動嘅私人性質…係佢自己嘅義務工作」。黃官質疑說法「變相認咗佢有做嘢」,追問下,譚解釋所謂活動由香港文化藝術中心舉辨,「帶學生返內地,係喺深圳嘅交流同培訓」。
就公司一方稱李國寶沒申請放年假故被取消,黃官強調公司政策不能凌駕法例,有薪年假不能被取消,斥「你公司好奇怪,得閒無事扣人錢」。李國寶又指控公司前後罰款共 6.2 萬元,減去 4.4 萬元還款後尚欠他 1.8 萬元,又指「無力再支付佢罰錢」;譚振聲則解釋李未能完成工作,公司「仲要執手尾…佢無啦啦揼錢過嚟」,黃官聞言皺眉稱「佢話你 partner 成日鬧佢打佢,佢驚㗎。無啦啦畀錢你又照收,都好嚴重,有時 5000 蚊喎」。

王耀瑩與一名女士結伴到庭,王見到記者後離開;該女士則全程旁聽,散庭時以傘遮擋離開。
勞資糾紛揭辦交流團組織行政混亂
譚振聲接著辯稱李國寶「爭人錢」,而他以朋友身分介紹其入職,故以私人性質解決問題;黃官則指罰錢對話明顯來自工作群組,而即使僱員辦事不力,僱主只能解僱、扣薪不能多於 300 元。黃官其後休庭,要求譚振聲就多項申索向公司索取指示;休庭後,公司一方堅持原來立場,譚強調李國寶曠工沒通知、「當佢劈炮唔撈」扣除一個月代通知金,又質疑罰錢「係扣抑或佢自己畀我哋」。
譚續指李國寶呈交的對話紀錄斷章取義,「頭尾冇 show 出嚟」,又稱沒足夠時間整理其年假紀錄。黃官反駁指公司一方已提前十日收到供詞、文件,形容「呢單案好奇怪,其中有份醫生報告話佢有好多傷勢」,重申「盡量唔掂呢個話題」,但譚「又質疑罰款、又質疑醫生…」。譚振聲此時又指控李國寶「代收、拎咗 29 萬參加者款項」,稱他收了每名活動參加者 2000 元保證金,將就此提告;李國寶則稱前後替公司墊支 100 萬,反指公司欠款將入稟提告。
審裁官最後要求公司繳交 6.4 萬元作保證金,在限期內交回文件等,同時命李國寶「向差人打聽發生咩事,然後下一堂匯報」。案件押後於 11 月下旬再訊。

案件押後於 11 月再訊,審裁官要求原告了解警方就襲擊案的調查進度、於下堂匯報。
警方確認接獲報案 今年 8 月拘捕涉案人士
《集誌社》8 月初向警方查詢,曾否就指稱的襲擊事件接獲報案,調查近一年進度為何?警方26 日回覆指,早前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在 2024 年 9 月 7 日在油麻地一辦公室因工作問題被一名 43 歲姓王本地男子以雜物襲擊,該名男子背部和手部手傷自行求醫。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經調查後今年 8 月 10 日拘捕姓王男子,獲准保釋候查、九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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