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回收廠「喵坊 Mil Mill」原定於本周日(9日)舉行粉嶺坪輋新廠開放日,喵坊今(3日)下午在社交媒體公布,「因政府相關部門收到投訴」,活動需取消。喵坊聯合創辦人盧智聰指,今午收到食環署職員通知,稱收到市民投訴,指廠方未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表明若活動如期舉行,將派便衣人員「放蛇」,或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檢控,喵坊考慮後決定取消開放日。《集誌社》已向食環署查詢,正候回覆。

喵坊今宣布,因相關部門收到投訴,決定取消 3 月 9 日舉行的坪輋新廠房開放日。(喵坊 Facebook 相片)
喵坊在 2 月初在社交媒體宣傳,將於坪輋新廠舉許首個開放日,予公眾參觀教育中心及短片播放,亦設喵坊珍藏展覽、綠色夥伴攤位、與環保超人合照等等,入場費為 20 元。喵坊今午指「因政府相關部門收到投訴」,需取消活動。
食環接投訴稱未申臨時娛樂牌照 表明派「便衣」放蛇
負責人盧智聰受訪時指,引述食環署職員通知,接獲市民投訴,但未有指明具體投訴內容;職員指喵坊如要舉行開放日,需至少提前一個月申領臨時娛樂場所牌照,以供相關政府部門,如消防處、屋宇署等審批,最終亦不一定會批出。署方警告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或違《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會遭控告,「我問佢哋會做啲乜嘢(執法)?佢話都會派便裝嚟睇我哋,如果見到我哋真係向公眾開放,就好大機會會告我哋。」盧智聰指,公司衡量後決定取消開放日。
盧稱,過去在元朗舊廠房舉行開放日,未有被要求申領臨時娛樂場所牌照。他指今次開放日已籌備數月,適逢市民參與環保程度高、政府望推動垃圾回收率,喵坊作為回收廠亦責無旁貸,對開放日取消感到無奈。他續說,「嗰時都有考慮(科技園元朗廠房)租約會唔會有限制公眾入嚟,倒返轉頭呢度(粉嶺廠房)私人地方喎!竟然都有限制,反而仲更加覺得有啲錯愕。」

負責人盧智聰(前排左二)引述食環署指接獲投訴,指活動未申領臨時娛樂場所牌照。(喵坊 Facebook 相片)
違例最高可處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6 個月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由民青局授權予食環署發出,規管建築物、健康、衞生、消防及通風設備等,食環署會向相關部門如屋宇署、房屋署、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警方等部門諮詢,申請人符合相關部門要求,才可獲批牌照。若無牌經營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6 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每日罰款 2,000 元。
條例的「娛樂」定義甚廣,包括音樂會、歌劇、舞台表演或其他音樂、戲劇方面娛樂;電影放映;演講或故事講說;圖畫展覽、攝影展覽、運動展覽或比賽;賣物會等等。
有大律師指,《公眾場所娛樂條例》有就「娛樂」作定義,條例沒明確定義「公眾娛樂活動」所需人數,理論上任何相關活動都包括在內,而考慮到今次擬辦開放日包括展覽、短片播放等,或已被條例定義覆蓋。該名大律師又指,以往活動或因未被投訴而沒執法,條例下食環署的確有執法權。
去年同志驕傲月市集因未領牌取消
去年 6 月,本地同志組織「大同」曾擬於尖沙咀 iSQUARE 舉辦「同志驕傲月市集」(Pride Month Bazaar,最終被食環通知未持有「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活動需要取消。
2010 年 六四前周末,支聯會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公共空間,展覽陳維明的民主女神像及六四屠城浮雕,食環署以未有申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為由中止展覽,並充公展覽品。支聯會常委李耀基其後被定罪及罰款 2000 元,提出上訴;高院其後根據終審法院就公眾娛樂場所的定義,即主辦單位能否控制觀眾進入活動場地,裁定李耀基無權禁止他人出、毋須領牌照,撤銷其定罪及判刑。
喵坊自 2019 年承租元朗工業邨廠房,是全港唯一紙包飲品盒回收廠,每日回收約 20 萬個飲品盒;但在 2022 年 9 月底被指或影響擬興建的微電子中心、而不獲科技園續租,在 2023 年 9 月遷出元朗廠房,位於粉嶺坪輋的廠房在去年下旬開始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