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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 |回應特首「恥辱」論 盧寵茂:針對造謠者,無知與無恥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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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5日)通過醫療衛生界議員林哲玄動議議案,促請政府盡快落實與內地器官移植合作的法律框架,推進有關技術探討和程序。議員何君堯建議用提供免費骨灰龕等方式鼓勵器官捐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回應指,這牽涉到器官捐贈的無償原則,需要小心處理。盧寵茂在會後被問到,日前特首李家超用「恥辱」形容取消登記行為,如此強硬說辭會否嚇怕大眾,令制度更難做下去?盧表示,指特首言論是「針對造謠作假的人,相信無知與無恥雖然有些相似,但有很大分別」。

討論議案時,何君堯表示,每100萬人只有 14 人願作捐贈,不能只說有人從中作梗,而要思考如何提倡捐贈。何君堯提議,應關愛已故者的在生的家屬,他舉例說,「你捐咗之後,骨灰龕首先我免費畀你,優先上位。你殯葬嘅,全部同你睇晒。仲要你屋企裡面,頓失生活支柱,我包你一年,仲要同你搵到工」。

他提到,傳統文化上要留全屍,就算登記者在生時願意捐贈,死後亦已不能自主,故要掌握家人的意願,而不應只關愛其他病人,質疑痛家庭成員,家人的悲傷由誰撫摸。「唔係人地死嘅時候喊苦喊忽,好悲傷嘅時候,喂你捐啦,張生嗰幅偈呢,咁樣捐出去會繼續可以留愛人間呀,你講乜人哋都唔入耳。」

盧寵茂回應指,提供殮葬費用、殯儀服務,或骨灰龕等誘因回報,牽涉到器官捐贈的無償原則,「到底呢啲咁樣嘅回報,會唔會被視為一種利益,甚至係一種買賣呢?呢個有好多唔同聲音需要小心處理。」

議員梁美芬發言時重提,她在2019年9月,被人在網上公開個人資料,其後有人用以登記器官捐贈,她已報警並要求取消,強調自己從無登記。梁美芬今日重提舊事指,今次事件將登記了的資料「消滅」,比上次更差,「最慘係,你畀人錯誤登記冇問題呀,呢啲係做好事。你畀人刪除咗呢,嗰啲排緊隊嘅人真係好慘,我認為呢種行為一定要嚴懲。」

她認為應全城譴責,「佢係犧牲無辜嘅病者,排緊隊嘅,係缺德、要不得,將一件美麗嘅事,將佢醜化,變成政治化,變成用來仇視國家嘅問題」。她說,全世界都有法律漏洞,但不能因為有人濫用和一些個別個案,而將好人好事,和愛心延續有需要病者生命的事「搗亂、將佢攬炒」。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在會上重申,當局會採用第二層分配機制,當兩地器官無法在各自制度下成功配對,才會啟動跨境互動機制。他指當局會加強解說,「要識穿少數人在今次議題內的造謠作假,意圖製造矛盾」,破壞器官捐贈的文化和氛圍。

盧寵茂在會後被問到,日前特首李家超用「恥辱」形容取消登記行為,如此強硬說辭會否嚇怕大眾,令制度更難做下去?盧回應時強調,器官捐贈名冊由登記到取消,是市民自願及有權去做,當中不涉及違法行為,又指特首言論是「針對造謠作假的人,相信無知與無恥雖然有些相似,但有很大分別」。他說市民不知道真實的消息、貿然自己做決定去取消,或者被網上虛假消息引導,因網上有消息指不去取消就會被視作登記等,絕對不用擔心。


港府與內地探討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取消器官捐贈的數字急增,由去年12月到今年4月共有5785個取消登記,其中一半(2905個)是無效取消。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23日)表示,留意到數字有不尋常,很多涉及重複取消。他又指出:「如果一個人沒有登記而又被取消,這是非常可疑的」, 嚴厲譴責破壞系統人士,形容行為是「恥辱」,已要求警方調查是否涉及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