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懸紅百萬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親及兄長被指助她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保險單結餘,今年 4 月被國安處拘捕。郭兄獲准保釋,68 歲的郭父郭賢生則被控 23 條下的「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案件今(6 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郭賢生不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排期 10 月 8 日開審,預計需時兩天。郭續准保釋。

一頭灰髮、戴黑色口罩和眼鏡、身穿綠色上衣的郭賢生不認罪,續准保釋,案件排期 10 月審訊。
郭賢生不認罪 排期 10.8 開審
控方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甫開庭表示已完成調查,控辯雙方已預備好答辯,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確認。法庭書記其後讀出控罪,一頭灰髮、戴黑色口罩和眼鏡、身穿綠色上衣的郭賢生,表示「唔認罪」。
控方表示有七名控方證人,他們在警誡下「有說話」,而辯方主要就其中三人有爭議,但不爭議其警誡供詞自願性。控方與辯方商討後認為需時兩天審訊、一天陳詞,以中文進行。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排期至 10 月 8 至 9 日審訊。

戴遮陽帽的郭賢生在親友持傘下登上的士離開法庭。
外國領事代表旁聽 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大律師關文渭續關注審訊的法官人選。蘇官指,理解因他早前處理郭賢生保釋申請時,辯方理據涉本案辯護理由,辯方對此有關注,他亦同意。關指不質疑法庭公正性,只望確保社會對審訊公正性的看法。蘇官表示明白,會記錄在案,並補充在此情況下,「應該唔會係由我處理」。
郭賢生的保釋條件,包括每日向警署報到。大律師關文渭指,郭於 7 月 20 日因「不可抗力問題」未向警署報到,事前已致電通知,警方亦稱當日發生「不可抗力」無需報到。翻查資料,當日颱風韋帕襲港,天文台凌晨起發出八號風球,早上 9 時許改發十號風球,至晚上近 8 時才轉為三號風球。
郭賢生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戴遮陽帽的他在親友持傘下登上的士離開。美國、法國及加拿大領事館亦派出代表旁聽。

美國、法國及加拿大領事館今派出代表旁聽。
高院申保釋獲批 條件包括不得與郭鳳儀聯絡
今年 68 歲的郭賢生報稱商人,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控罪指,他於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 月 27 日期間,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郭鳳儀,或由她擁有或控制的一份壽險及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的資金。
本案為首宗被通緝海外港人家屬被控違「23 條」的案件,於 5 月 2 日首提堂,郭父當日未有申請保釋,至 5 月 8 日在裁判法院向蘇惠德申請保釋被拒。郭父於 5 月 20 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准以 20 萬元現金、20 萬元兒子人事擔保保釋,條件包括不得與郭鳳儀聯絡、每日向警署報到。
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於 2023 年 7 月被國安警懸紅 100 萬元通緝,警方指她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身分出席會議及活動,會見外國政客及官員,請求「制裁」中國和香港,涉嫌勾結境外勢力。郭於去年 12 月,再被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遭政府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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