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今日(16日)召開會議,逐條審議《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新例全面禁止建築地盤內吸煙,惟多名議員炮轟法例條文過於嚴苛,不僅「工人吸煙罰 3,000 元,承建商最高罰款卻達 40 萬元」,懲罰差距高達 133 倍,更擔憂大型裝修地盤界線模糊、以及法例會被競爭對手用作「插贓嫁禍」的打擊工具。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應強調,承建商責任有其合理性,執法時會嚴格根據證據審視。

卜國明:40 層高地盤,要求落街吸煙不現
工程界卜國明質疑新例的合理性,指出「工人吸煙罰 3,000 元,老闆卻要罰 133 倍(40萬元)」。他表示,在動輒 40 層高的大型地盤中,要求工人走落街吸煙並不現實,「匿埋吸煙反而更危險」,建議當局容許設立指定吸煙間。選委會陳永光亦指出,在「三跑」或「北部都會區」等大型地盤,工人一來一回出入地盤可能需時一小時,要求工人到地盤外吸煙並不合理。

陳凱欣:要搭一個鐘車出外面食煙極不合理
選委會陳凱欣亦對此表示認同,直指對於「煙齡好勁」的工人而言,「要搭一個鐘頭車出去外面食煙」是極不合理。她建議,針對如北部都會區般的大型建築地盤,若面積大於特定平方米,當局應考慮將其劃分成兩個獨立地盤,以增加彈性。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改變地盤工作吸煙文化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應時明確拒絕設立吸煙間,認為設立指定吸煙間牽涉極其複雜的附加規定、條件及後續的法律責任,當局希望藉此法例向社會釋放「改變地盤工作吸煙習慣及文化」的清晰訊息。
全個地盤界線內均屬非吸煙區
針對陳凱欣提出劃分地盤的建議,許澤森就回應指,大部份個別地盤範圍本身都有清晰界線,難以一概而論。實務上有些大型地盤會分割部分位置,預留予地盤以外的人士經過或使用。他重申,不論地盤規模大小,全個地盤界線內均屬非吸煙區,任何吸煙行為本身即屬違規。對於北都等大型地盤,當局會有專隊處理,並與承建商協調具體執法措施。

私人單位裝修也屬「地盤」
新例的適用範圍亦引發熱議。新界東南、專業動力方國珊指出,私人單位正進行裝修工程時在法律上也屬於「地盤」,關注當局如何管理,並建議物業監管局在單位外張貼告示。許澤森回應指,在職安健條例下,職業安全主任有權進入私人樓宇執法。當局會與物業管理處做好協調,理應由承建商通知物管處,再由物管在出入地方張貼告示,讓市民了解有單位正進行工程,以了解工程地盤範圍內不可吸煙。


邵家輝憂派人入地盤吸煙「插贓嫁禍」
多名議員亦對承建商需承擔的連帶責任感到憂慮。新界東南、民建聯葉傲冬批評承建商責任過於嚴苛,若有非僱員如外賣員或路人在地盤內違規吸煙,責任竟在承建商身上。批發及零售界、自由黨邵家輝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劉文君均直言,「大維修工程為例,大家都會用盡「合理」方法打擊投標的對手」,利用新例派人進入地盤吸煙進行「插贓嫁禍」,作為商界代表亦擔心有員工與上司爭執後懷恨在心,令公司面臨40萬元罰款及商譽受損、被釘牌等後果。

許澤森:要插贓嫁禍唔使等呢條條例
許澤森回應時強調,承建商的管理責任與要求進入地盤必須佩戴安全帽的邏輯雷同,若有路人或外賣員走入地盤範圍吸煙,承建商有責任勸喻離開或轉交物管及勞工處處理。對於「插贓嫁禍」的擔憂,他直言「要插贓嫁禍有好多方法,唔使等呢條條例」,並重申勞工處在提出檢控時,必須根據客觀證據,執法門檻有嚴格的「合理性」標桿,調查過程中會釐清哪一方需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