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保障|工傷停工半年 未獲賠分毫 工會建議以更長時間平均收入計保險賠償

分享:

黃雨生效期間不慎滑倒

楊先生(化名)去年 8 月初,在黃雨生效期間騎單車兼職送外賣,期間不慎滑倒,右手拇指被單車手柄擊中骨折。他引述醫生稱傷勢難以完全痊癒,至今仍正做物理治療復康、「返風落雨」仍疼痛;他亦因傷不能完成細微動作而影響正職工作,獲發病假 10 個月。

獲賠償 2700 元

事發後七個月,楊先生今年三月獲賠償 2700 元。他稱得悉賠償金額時感到「好詫異」,因平台以他受傷前一星期的收入為計算基礎,意外發生前數天恰巧派單不多,令賠償金額低,認為應以上線時間、而非單量計算賠償。

工傷停工六個月

全職外賣員 Ali(化名)則是家中經濟支柱,他於去年駕駛電單車送餐時發生意外傷及背部,一度停工六個月。他稱同年 11 月前已遞交所有文件,但至今仍未收到賠償。Ali 稱自己送外賣是家庭唯一收入來源,以往月入四至五萬元,但若以現時平台保險的計算方法,恐只能獲賠 4000 至 5000元,批評做法不公道、大大影響其生活。

韋新遠解釋,現時各外賣平台投購的保險均以外賣員意外前七日的平均收入為基礎,一般按週賠償 75%、以五星期為上限,但外賣員收入浮動,建議以過去一個月或一年的平均收入為基礎計算,以較高者為准。他並建議當局參考現行《僱員補償條例》做法,逐月支付平台外賣員的工傷補償,以減低對其生活的影響。

政府計劃針對外賣員和送貨員的工傷補償立法,建議規定由他們開始前往指定地點取貨起計,至送達指定地點期間、或訂單被取消下的指定時間,如因工作意外受傷或死亡,可獲醫療費、工傷病假錢、死亡補償等法定保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日前稱目標在年底前交立法會審議,有信心在任內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