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86 歲大坑西村居民 ,去年九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就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屋)於收地期間未符妥善安置作司法覆核,以推翻補償方案。案件今早(25日)於高院開審,法官高浩文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居民一方敗訴,駁回覆核申請,判辭則押至不遲於六月底頒布。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為 86 歲的大坑西村居民梁亞端,屬早前被平屋控告的13名拒遷住戶之一。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平屋提供的補償方案,僅指會為回遷住戶,提供與擬定竣工年期的五年租金津貼;或按家庭人數比例,設一次性永久遷出賠償,但平屋未考慮相關回遷租金津貼是否足以用五年。平屋一方也未能承諾五年內,項目可如期竣工,或就任何工程延期作補償,卻在退約協議中列明,居民要放棄今後追討的權利,對居民而言沒有足夠保障。
杜亦提到,整個重建計劃受市建局資助,加上過去平屋被認可為非牟利機構。故法庭考慮時,平屋不應被視作私人公司,而是運用公帑的法定機構。

代表平屋的資深大律師鮑進龍指,平屋過去一直管理大坑西村,政府亦已聲明有關重建的悉數責任歸於平屋,故即使項目受公帑資助,但實際上仍為私人項目。
鮑又指,大坑西村已存在超過 60 年,設施殘舊,有重建必要。而現時大坑西村已有 99% 居民搬離,當中近 1700人接受賠償回遷方案。他續說,平屋有一直協助其他回遷居民尋求安置方案,至於 2023 年提出的兩個安置方案,平屋也會視情況彈性(flexible )處理,強調若重建因法律程序延誤,才會嚴重影響回遷居民。
法官高浩文聽取雙方陳詞後,即日裁定居民一方敗訴,駁回覆核申請,判辭則押至不遲於6月底頒布。

提出司法覆核的梁亞端今日未有到庭,其兒子 Jacky 與十多名大坑西村居民有在場旁聽,Jacky 聽畢判決後於庭外指,目前有意上訴,會續與律師商討,但仍待後續判辭內容。Jacky 又說,一直以來有意與平屋商討適切賠償或和解方案,惟平屋未有正面回應,他形容對方「懶理」居民需求。至於去年10月被平屋控告拒遷的13戶,繼去年12月作於區域法院作案件管理後,因應是次司法覆核案,會下月9日續於區院再作案件管理。
平屋晚上發新聞稿指,歡迎法院裁決,又指受官司影響,而收回違約佔用單位所需時間遠較一般預期為長,正研究不同方案,務求將影響降到最低。平屋又稱,「個別人士企圖拖延計劃以達其不合情理目的,與『租霸』無異,平民屋宇會繼續以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法律費用及其他因而造成的財務損失。」平屋續稱,隨法律問題釐清,會繼續推進重建,並按情況,考慮不同住戶居住安排,逐一處理其需要。
案件編號:HCAL 1600/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