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結業|創辦人家族入稟向鴻和追討逾 68 萬元工場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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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福閣與鴻和在 2021 年 5 月 14 日簽訂為期 10 年的合約,租用五個車位及 21 個單位,每月共683,333.33元租金。至 6 月 24 日,福閣仍未收到全額租金。查冊資料顯示,福閣的董事包括大班創辦人郭鴻鈞二子、前營運總監郭士維,以及前董事郭靜卿和郭玉英。

文件提到,福閣在 3月 4 日及 4 月2 日委託律師要求鴻和交租後,鴻和才分別在該月15日或之前繳交租金。直至五月,鴻和再次未有按時繳交租金,福閣分別在 5 月 6 日、13 日及16 日向對方發放律師信。鴻和期後在 16 日致函福閣,並附上一張 680,333.33 元的支票影印本。文件續指,3日後(19日),鴻和的一位蕭先生告知福閣的代表律師,他們已準備好支票,詢問打算由福閣直接領取或存入銀行。律師樓回覆鴻和應直接存入銀行,並提供存款的副本證明,提醒由於鴻和違反租約,若在到期應付後十五天內仍未支付租金,福閣有權中止租約。直到 5 月 22 日,褔閣才收到由廖志強發出的支票。

截至大班宣布結業的 6 月 24 日當日,文件指褔閣只收到鴻和繳交的 3000 元租金,餘下六月的680,333.33 元仍未還清。

除租金外,文件提及鴻和未有繳交物業管理費、地稅及差餉。福閣於 5 月 20 日收到佳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出的一封信函,指該物業尚未付 2025 年 3 月、4 月及 5月的管理費,共計 296,835元。於 4 月 30 日到期的地稅及差餉,總額約 139,586 元,鴻和亦未繳付。6月9日,鴻和曾致函福閣的律師代表,聲稱沒有收到福閣經律師於 5月23日發出有關鴻和拖欠管理費、地稅及差餉的信件,又在信中指已附上未付的管理費、地稅及差餉的結算記錄副本。但根據附件,管理處於 6 月 11 日才確認收到款項。

福閣與鴻和簽訂的五個車位及 21 個單位的租約中,不包括位於 11 樓的寫字樓。記者於 27 日到現場視察,仍見辦公室內有運作,員工分時段返回執拾私人物品。記者嘗試接觸出入辦公室的員工,數人均果斷表示不會接受訪問,有員工則指辦公室內有三名「專業護衞」的保安。記者逗留約 5 分鐘後,兩名大廈保安指收到大班寫字樓內的員工電話,前來要求記者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