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回家.第 15 日|四龍鳳鈪失蹤 宏新閣夫婦拒報警:你覺得搵得返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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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先生原應更早上樓,因私人原因獲改期至今日回家。他透露三年多前與太太結婚後遷入宏福苑,火警當日聽到警鐘聲逃生,搭升降機趕快落樓。單位因大火損毁嚴重,可取走物品不多,最後帶走證明文件、有紀念價值的物品如童年收藏、結婚周年禮物等,相信不需要再上樓。

他有不捨得但只能向前看。「唔發生都發生咗,有啲嘢唔揭出嚟都揭咗,睇吓下一步要點做,如果無嘢做都無辦法,我哋身為普通市民,好多嘢我哋只能靠政府,係咪?」至於長遠安置,襲先生認為政府在現階段已盡力,但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相信居民依單位損毀程度和傷亡,會有不同需要,希望政府能協助各人找到適合自己的居所或生活。

他贊成召開業主大會,但認為要釐清會議議題向方向,聚集有一定共識的居民方能有效討論,亦要有人統籌溝通。他希望聽證會後續得出結論,「唔好完全講邊個孭鑊,我唔想用到呢個字,但應該負責嘅人負責返」。

首輪上樓由由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至昨日(3日),共有 1548 戶,5739人已上樓,共有 118 宗求警協助,47 宗已成功尋回失物,26 宗相信財物已被焚毁,30 宗無被搜掠痕跡,15 宗警方積極跟進,或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