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閣何小姐今早回家,她回家後,貼出「我愛宏福」的字句,記者在屋苑外圍拍攝,有軍裝警員到場視察。下午約 12 時 35 分,直幡被移除。何小姐下午表示,上樓時收到電話,門外的警員也有干涉,要下落樓前先收回「我愛宏福」的直幡,「原址重建」四個字,也不許她貼在屋內。她直斥事件「好荒謬!」她說:「間屋係我,業權係我,點解你要做嘅嘢,鍾意點就點?」
何小姐下午再回家執拾,有警員要求她答應,不會在窗外範圍貼標語,方讓她上樓。何小姐指對方態度惡劣。她最終將「我愛宏福」標語掛在橙網後。

早上九時許,何小姐在屋內展示「我愛宏福」的字句。

12 時許落樓前,何小姐被要求收起直幡。

回家前,何小姐重申自己不會賣業權業,她說:「政府有嘢冇做足,冇人落台,聽證會七七八八,完成冇一句道歉,剩係識得叫你賣業權,呢個唔係好 make sense,政府做得唔好,你係咪應放返所有善款出嚟或者保險,我哋自己去搞,我哋自己可揾承建商做。」她說:「不如你畀街坊直接去做啦,業主大會你又唔畀,原址重建你又唔做,咁你想做乜呢?」。第二次上樓,她仍心情緊張,她說,仍想執拾梅艷芳的 CD、錄音帶。

對於近日居民不能張貼「原址重建」四個字,她說:「「好多街坊想原址重建,我又唔明,點解呢四個字唔出得街,有乜法例可阻止呢四個字呢?」對於「原址重建」的貼語,是否不能張貼,警方曾回應指,採取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處理。

今午落樓後,何小姐交代指,原來打算懸掛「原址重建」直幡,後來改掛「我愛宏福」後專心收拾,但上樓三小時,警方不時與她「溝通」,令其執拾進度滯後。
「唔係電話,就吖Sir同我講嘢,你要點樣配合返我哋(警方)做嘢」甚至最後要求她移除「我愛宏福」直幡,稱張貼紙張或有機會吹到馬路,構成危險;另一邊亦禁止她在屋內張貼「原址重建」訴求,令她感到無奈,「就算黐咗(牆)自己影相,佢都唔suggest你做呢樣嘢。」

原址重建的標語,被禁貼在自己的屋內。
她說,下午仍會再嘗試張貼訴求。「我唔係(貼)原址重建,我係『我愛宏福』都唔可以,咁我唔知,可能真係要寫四隻字『我賣業權』,或者樓換樓,佢咪唔介意你做呢樣喇。」
她續表示,自己尚未出售業權,已被警方限制,「間屋係我嘅,我要原址重建,你又話唔得,咁又話唔好黐⋯⋯和應你唔黐,黐『我愛宏福』你又話唔好,咁我唔知佢哋有咩係好?」

因單位損毀嚴重,且有大量物品要處理,下午獲安排第三度回家執拾。何小姐下午近 6 時再現身封鎖範圍近出口位置,一度被數名社署職員及警員圍繞,其後受訪透露,下午有高級的警員要求她上樓前先承諾,不會在單位窗位外面張貼任何圖文,她準備的「我愛宏福」標語只可貼在防護網內,不可貼在網外,「原址重建」字眼則不能在任何位置張貼,警員另要求其同行朋友不能在單位內做網上報道。

獲告知有上樓條件
何小姐指出,早前得悉可第三度上樓時,從未有人向她提出條件,上午回家時,警員亦指可以在窗戶貼「我愛宏福」,僅要求她不要在屋內外展示「原址重建」字眼,下午卻突然獲告知連「我愛宏福」都只能貼在防護網後面,以免破壞圍網。當時警員更向何小姐稱「我知你一定會同記者講」。
批警態度惡劣
她批評該警員態度惡劣,更召來多名警員,「算啦,佢把口大,我把口細,佢要兇我嘅、仲要係好惡咁兇我,唔係好似朝早啲阿sir 咁nice」。何小姐一度想繼續爭論,但擔心有機會被禁上樓,再無法取回個人財物,只好妥協,「我有得 say no 咩,我一定屈服畀你㗎」。

警告同行者不可在單位直播
她指,即使已和警員作出承諾,對方仍然嚴厲再警告同行朋友,不可在單位直播,「我都唔知𠵱家政府係做乜,間屋係我嘅時候,點解乜都話唔可以做?佢(警員)就話唔講咁多,『我只係打份工』」
另外,何小姐上次上樓,由關愛隊協助運送行李到封鎖範圍外的上車點,但她今日傍晚離開時,則獲告知署方做法已改,如何小姐需關愛隊協助,必需要在封鎖範圍內上車,關愛隊不會協助送行李到範圍外,「全部都係佢哋講,乜都係佢哋講」。她最終由隨行朋友協助搬 11 袋物品到廣福邨上貨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