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造成 168 人死亡,警方六月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等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 25 項罪名。案件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官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9 日下午再訊,期間侯華健等三名被告繼續獲保釋,其餘被告繼續還押。



早前獲保釋的侯華健、黃俠然妻子鍾素芬、鴻毅職員李敏,今午分別自行步入法庭。他們繼續獲保釋。多名火災遺屬,包括葉家駒、羅曉琪、李國鴻、李俊豪父子及大嫂等,及其他災民,如江祥發等,都有到場旁聽。


控方申請被告無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9 日下午,以索取及檢視專家及廉政公署證據,以及進一步調查。
被告之一的鴻毅續沒有代表出席聆訊,法官詢問同為被告的董事黃俠然下次是否可安排公司代表出席,黃回應稱因自己仍在還押中,「有啲困難」,法官稱黃明顯代表鴻毅亦知悉有訴訟,著其自行安排,否則聆訊可能會在公司代表缺席下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