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閣同被納入政府的收購方案,未有交接受收購信件的業主陳先生,上周接銀行職員來電,指獲政府通知,指他已選接受收購,向他說明按揭安排,翌日表示「銀行搞錯」。陳質疑自己「被代表」,「原來我自己就係嗰 75%,我自己做咗都唔知」。
《集誌社》上周一(13 日)向房屋局查詢,是否涉局方出錯、有否同類事件等? 局方昨(20日)回覆時未有正面回應,僅表示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信後,解說隊會將有未還按揭個案轉介承按銀行,讓銀行派職員提供協助。渣打銀行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客戶個案。

無簽信業主收銀行來電指已選方案 翌日指銀行搞錯
宏福苑業主向政府提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首個限期 6.30 結束,宏志閣因逾 75% 業主願賣業權,納入長遠居住方案,政府稱截至本月 16 日,已與 769 戶簽署買賣協議。
居於宏志閣中層的陳先生,於 2017 年購入單位,尚餘約 200 多萬按揭,至今未有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他上周一(13 日)向《集誌社》表示,當天接獲處理其按揭的渣打銀行職員致電,稱早前獲政府通知,他選擇了「Plan B」、即取錢選新居屋的方案。

陳先生立即表示,自己從無簽署並交回收購信件,質疑搞錯了,想核對資料;職員說出其地址,重申是政府通知,並解釋賣業權後的按揭安排等,又表示會記錄陳先生情況並告知上司。
陳先生翌日(14 日)收到同一位職員致電,指向銀行查詢及檢查政府給予的資料後,發現是銀行「搞錯咗」,據政府資料他並沒有選擇「Plan B」,並向他表示「唔好意思」。

憂「被代表」、資訊不足無回覆
陳先生向《集誌社》表示,一直沒簽署收購建議信,是因就維修費安排、保險賠償、會否再維修讓居民返宏志居住等,當局一直未有答覆,太多不明朗情況下,現階段不能決定賣業權,「唔係你話賣我就賣」。他認為,長遠居住方案只能抽簽決定,房屋亦以組裝合成建築、質素參差,不吸引他優先賣樓。
早前公布超過 75% 宏志閣業主願接受收購後,陳先生已有懷疑,指街坊群組有不少人不賣,認為相關數據都是「佢自己講」、但「中間過程冇人知」,坦言「如果佢喺業主大會度投票,即時公布,咁我就相信喇」。他亦因憂慮「被代表」、斷章取義,故沒有作任何回覆。

「無論我點決定,都係要賣畀佢」
對於銀行第一次來電,陳先生大感驚訝:「我冇揀過任何嘢,但政府就幫我同銀行講咗我揀咗 Plan B」,他苦笑:「即係我就係嗰 75% 囉,我成日同人講我唔係㗎、邊個係嗰 75% 呀,原來我自己就係嗰 75%,我自己做咗都唔知」。
陳先生強調,最公正是在業主大會即時投票再公布結果,惟合安表明會上不處理賣業權事宜,他質疑當局「驚即時投票就冇得兜」。他嘆這次事件讓他更覺得,「無論我點樣決定,最後政府都係用佢嘅方法令我要賣畀佢,只不過係我早啲賣定遲啲賣。」
就翌日銀行來電指「搞錯」,仍未能完全釋除陳先生疑慮,他說「佢咁講,我咁聽。」

業主大會後更不欲賣樓
陳先生明白方案已不會有變,但始終希望得知,就未有燒毀的宏志閣,能否有維修讓居民回去住的選項 ,「始終一刻未公布,我哋都有機會真係可以維修到」;又指若政府最終立法收購,他始終要賣,但若政府不買其業權,「你都要畀我返上去住」。
周日(19 日)舉行業主大會,陳先生質疑合法只是「交功課」、迴避居民問題,「只係講佢自己想講嗰啲」。陳先生說,業主大會後更加不會賣業權予政府,因本可用保險賠償維修宏志,但出售業權後,保險會賠予政府。

房屋局:收信後會將未還按揭個案轉銀行
《集誌社》上周一(13 日)向房屋局查詢,對事件是否知悉、是否涉局方出錯、有否同類事件及影響早前公布的數據、如何令居民信服等。房屋局未有正面回應,僅於昨(20 日)回覆指,根據金管局和銀行公會今年 3 月公布,金管局、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會設立溝通平台,包括透過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了解宏福苑居民具體需要,並為每宗個案提供合適協助。
局方指,就此一直與銀行公會及參與宏福苑單位按揭的銀行保持緊密溝通,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解說隊會據業主信件中提供的按揭資料,就仍有未償還按揭的個案,按照信件所載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將有關個案轉介至承按銀行,讓銀行可派專責職員聯絡業主,以助理解業界為協助業主而提供的特別按揭安排,及提供適切協助。

渣打:不評論個別個案,體恤原則跟進
渣打銀行發言人則於上周二(14 日)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客戶個案,指一直設有專責團隊,按宏福苑受影響業主客戶的個別需要,以體恤原則跟進,並確保客戶資料獲妥善處理。
宏福苑首批收購限期 6.30 結束,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表示,截至本月 16 日為止,已有 1,786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總住戶超過九成,當中有約 43%、即 769 戶已簽買賣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