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購限期周一(31日)屆滿,政府稱至周日中午,97.7% 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只餘 45 戶未簽。面對當局稱不會延期的死線,為何有居民仍然不賣?
上樓時曾將「心繫宏福」、「宏福人宏福情常在」等字句掛在窗邊、育有三子的宏泰閣業主歐太坦言,8 月中才收到「特設銷售計劃」的售樓說明書,未有足夠時間考慮和選擇適合家人的方案。她也認為原則上應先公布調查報告釐清責任後,才出售業權,否則「簽唔落手」:「點解咁大件事發生咗,我要為咗一個居所接受咁多唔合理嘅嘢發生喺我哋同屋企上面?」
雖然政府表明不會延期、歐太亦深明出售業權是「唯一選擇」,但她仍盼當局能「以情為先」,體諒災民的困境,給予彈性和空間考慮。「如果佢真係要用法理行先、而唔係佢所講嘅情行先,我都冇辦法,我都被迫只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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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前 11 日始收售樓書 未及考慮
宏泰閣業主歐太,與丈夫、三個兒子和外傭同住,他們一家是少數決定 8.31 前不交回收購建議信的住戶之一。歐太說,明白亦知道將來必定要出售業權,但認為在 8.31 前,身心都未準備好作出這個決定。
作為三子之母,家庭是歐太的首要考慮——三個兒子都在大埔讀書,她盡量不希望影響小朋友生活,望在原區找到與宏福苑類似的居所,重新建立一個安穩的家。奈何目前她仍未找到切合家庭需要的選項——「特設銷售計劃」的售樓說明書和詳細價單,8 月 20 日才公布,她難以短時間內消化和考慮大量資料,而頌雅路西屋苑交通不便、亦遲至 2030 年才入伙;在大埔買二手居屋,她和兒子又未必能承受再次大維修的陰影;至於取錢到私人市場置業,她仍背負的按竭又無法轉讓,難以負擔,亦難找到適合一家六人的居所。
三個方案各有限制,歐太無奈說,「佢咁遲先畀晒所有可以考慮嘅方案我,我係唔夠時間去考慮呢件事,冇信心為我家庭揀一個合適嘅方案,身心未 ready 去簽署呢份意向書」。「唔係我想唔想、唔係我會唔會考慮,係我根本決定唔到⋯我唔可以貿貿然去為我哋家庭作呢個重大決定。」

作為三子之母,家庭是歐太的首要考慮。她說長遠安置方案會影響全家的將來,必須慎重考慮才決定,「我同先生要為小朋友嘅將來負責任」。
面對風險:擔心、失望
連日來各方都在提醒業主 8.31 的期限——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早前發信,指限期前不交回意向書,將被視為放棄參與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亦開腔,指限期是「嚴肅時間線」、不會延期,又指會考慮立法收回業權,屆時料「大幅不如」政府收購價。
外界或覺得宏福苑居民已有很多選擇,但歐太說,「由頭到尾唔係我哋想出售業權吖嘛,政府話畀咗好多唔同方案你、有好多選擇,但其實由頭到尾得一個方案,我只係可以出售業權。」

怕受不了精神壓力崩潰
歐太明白政府要設立限期行事,但作為災民,對政府常提「以情為先」,但同時表明「我哋每一樣嘢決定咗,都係冇得改」,既痛心又失望。隨限期逼近,她不諱言情緒常受牽動,食不下、睡不好,她不諱言,擔心將要承受的風險、也的確感到很大壓力,但現階段「我真係迫唔到自己去做呢個決定」,「我好驚自己會做錯決定之餘,都好怕自己精神壓力承受唔住而崩潰。」
歐太也曾考慮先交回意向書,但她說 6.30 限期過後,有街坊反映簽約時才知悉條款包括放棄屋內物品、又不准影印買賣合約等,令她擔憂將面對無法接受的條款。

歐太說,災後兒子曾試過發惡夢尖叫,亦曾表達不想搬離大埔,令她望能在同區覓得合適居所:「如果我搬得越多、環境改變得越多,其實對佢哋心理、成長上係唔好。」
歐太重申,政府一公布收購,已與丈夫留意大埔屋苑的價格,又詢問解說隊屋苑保險維修等資訊,但一直未等到回覆;至合安和政府「擠牙膏式」公布不同資訊,已臨近限期完結,「我作為業主身心都唔 ready 咁短嘅時間去做一個咁重大嘅決定。」

盼政府延期、待調查報告發布才賣樓
雖然政府表明不會延長期限,但歐太仍然希望,政府能站在災民立場,明白這事是「一生一世的陰影」,真正做到「以情為先」,就不同居民的需要給予彈性和空間,延長限期,讓他們有足夠時間仔細考慮,為家庭作出重要而長遠、不後悔的決定。
她也始終認為,原則上應等待調查報告出爐,釐清火災成因和責任,才正式出售業權;亦難以接受當局用善款收購因多方失責而釀災禍的宏福苑業權、及火險索償權會隨業權出售予政府,形容是「心理上過唔到嘅關口」。
「作為居民,我好放唔低嘅係,我好想有個先後次序,你畀我了解到宏福呢件事點解會發生、點解我哋會遇到呢個不幸,然後你再話畀我聽,我有咩選擇、我要行前一步、我唔可以再返宏福。我覺得咁樣嘅次序,作為一個居民,我會舒服啲、易接受啲,出售一個我咁鍾意嘅地方,同埋令到我可以放低宏福呢個悲劇,我哋真係可以全家一齊向前行。」
「如果你要我出售業權之後,我先知我層樓點解會燒晒,我覺得個次序係本末倒置咗」,「就算我而家賣咗樓、搬咗屋,個心都會有條刺,宏福呢件事都永遠唔可以完結、唔可以放低。」

就算不捨得,也要建立新家
政府早前公布,截至 8 月 21 日,94.7% 業主已交信、只餘約一百戶未交,歐太說數字高低對她毫無意義,因是否出售業權是按家庭需要決定,「唔係少數服從多數嘅遊戲」。她也坦言,難以預料 8.31 後的情況:「如果佢真係要用法理行先、而唔係佢所講嘅情行先,我都冇辦法,我都被迫只有接受,睇吓下一步事件發展成點。」

對黃偉綸指,有業主未交回信件是因不滿收購價,歐太說這並非她的想法、亦強調不是要與政府對抗。她始終認為,對家庭最負責任的決定,是看清前路再下決定。若選到合適的方案,「其實我都好願意簽呢份意向書」。
歐太於大埔成長、12 年前新婚後與丈夫在宏福苑建立第一個家,並因大維修一事開始參與屋苑事務、當選管委,成為「新法團」成員,宏泰閣居所在火災中完全燒毀。以往受訪屢提及很喜歡宏福苑、還有一班街坊的情誼,她坦言,深明事情已經無法逆轉,出售業權是唯一的選擇,「無論我願唔願意都係我唯一嘅選擇」。縱帶着問號、不忿,但要放低宏福、搬離宏福,是一個必然的事實、也是一個迫於無奈的決定,「就算唔捨得都好,我要畀自己行前一步,重新建立一個新嘅屋企⋯有啲嘢真係要行前一步,有啲嘢係要接受。」
「人在家在」,是災後她向三個兒子常說的話。如今街坊陸續簽署賣樓、各散東西,她寄語:「希望街坊就算唔捨得宏福,都放低宏福,向前自己過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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