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購|8.31 收購大限尚餘六日 房屋局提醒交「接受信」 九龍灣盛緻苑揀樓

分享:

房屋局:特別安排不構成先例

房屋局今(25 日)發稿,提醒宏福苑業主如接受政府收購建議,必須於 8 月 31 日下午 5 時或之前,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如業主選擇郵寄方式,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故務必在 8 月 31 日截郵時間前投寄。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處理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一直採取「以情為先」原則,訂定收購價時考慮居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生活上面對重重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宏福苑「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是香港前所未有」。

發言人指,為這個「特別中的特別」個案所作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因此現時收購價比香港測量師學會根據宏福苑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高出約三成,盼令宏福苑業主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從收購數字反映,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

房屋局:不排除最後需立法處理

翻查資料,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周日(23 日)提及,截至 8 月 21 日已有 94.7%、1,878 戶業主交回收購建議信件,當中 74.1% 已簽買賣合約;其中宏志閣有 91.5% 業主已交回信件、67.7% 已簽約。目前尚有約 5%、約 100 戶居民未交回信件。

發言人表示,在 8.31 限期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單位的風險,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需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

房屋局:已預留逾 4,400 單位

發言人指,政府已預留房委會及房協共 10 個發展項目內超過 4,400 個單位,供已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特設銷售計劃」選樓先後次序按政府接獲收購建議信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為 6 月 30 日截止、第二批為 8 月 31 日截止,同一批次內申請者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將於 9 月攪珠及選樓。

局方提醒,若已交回信件但尚未簽署《買賣協議》,仍可按所屬批次參與攪珠。就已簽協議的業主,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將獲邀選樓;若業權仍未轉讓政府,在選樓階段只會為其預留新單位,待完成轉讓手續後,房委會或房協才會與該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此外,綠置居2025 在今天(25日)早上揀樓,今期為九龍灣盛緻苑,兩座供 1467 個單位,當中有 610 個單位撥入宏福苑的特設銷售計劃,供宏福苑居民選購。當中447 至 469 呎的單位有 150 個、376 至  398 呎的單位有 320 個、280 至 292 呎的單位有 140 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