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早前聯署要求開業主大會,被政府委任的管理人合安兩度違法定期限,未有依時發會議通知和開會。開會期限屆滿當日,合安發通告指「全力跟進」三項困難,包括向相關業主發通知,促請盡快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簽名樣本,以核實其身份及簽署有效性。有聯署要求開大會的業主本周初起收到通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 6 月 13 日、甚至 6 月 16 日,顯示合安實際是在法定期限後才向業主寄出文件,有業主批評是「公然違反法律,藐視法庭」。
合安回覆指「一直真誠地及以合理方式」,在前所未有的特殊情況下,積極籌備召開宏福苑業主大會,正全力跟進召開業主大會所面臨困難,會適時通報進展。

合安早前申請延期開大會已被法庭駁回,按法例須在 6 月 13 日或之前舉行業主大會。(資料相片)
按法例,合安在收到不少於 5% 業主要求後,要在 14 天內發會議通知開大會、在 45 內舉行業主大會。合安早前未有按法例、在 5 月 13 日期限前發會議通知,改為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期。法庭 6月初駁回申請、要求公司盡快開會,合安仍未遵例在 6 月 13 日或之前開會。合安當日發通告指正「全力跟進」三項困難,包括從土地註冊處取得聯署業主資料,又指已向相關業主發出通知,促請盡快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簽名樣本,以核實其身份及簽署有效性。

有聯署業主近日收到合安發出的信件,郵戳日期為 6 月 13 日、即開會期限屆滿當日。(受訪者提供相片)
聯署業主收 6.16 寄出信件:公然違法
不過,有部分聯署要求開大會的業主向《集誌社》表示,本周初起收到通知信,信件抬頭為 6 月 10 日或 11 日,但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實為 6 月 13 日、甚至 6 月 16 日,顯示合安實際是在法定的開會期限屆滿後,才向業主寄出文件。有不願具名的業主批評,合安是「用盡任何方法阻延開會」。
今日(17日)才收到有關信件的宏志閣居民蘇先生,批評合安「擺明拖㗎啦,公然違法,個判決都唔理嘅可以?」其信件郵戳日期為 6 月 16 日,就合安 6 月 13 日稱正全力跟進,他批「梗係唔盡力啦⋯而家 16 號先寄出,係咪玩嘢先?」他認為合安能聯絡業主發放網站密碼、大維修退款,現時卻要求業主寄回資料核實,「完全係匪夷所思」,「我攞票你都比到票我啦,又使唔使對我簽名?又知我個簽名係啱嘅?票都攞咗咯。」
蘇先生又質疑,有很多途徑聯絡業主,「點會冇方法啫?點會搵唔到場地啫?1000 人咋嘛,咁大個華懋搵唔到?我唔信囉」,怒批合安「做嘅目的係乜嘢其實好明顯,一味拖,拖到過晒 6 月 30 號、8 月 31 號,咁你開嚟都冇意思啦」。

蘇先生今日才收到信件,郵戳日期為 6 月 16 日,他批評合安「公然違法」。(受訪者提供相片)
信件要求交身分證副本
信件列明「核實宏福苑業主大會召集人身份」,指公司於 4 月底收到要求書,提出 11 項會議議程並要求舉行一個可容納不少於 1000 人、至少六小時的業主特別大會,而「為確保要求書的相關召集程序合規及文件之真確性」,要求對方提供核實身份的資料、並填寫回條確認資料真實,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以及宏福苑的地址,並提供身份證副本及簽名樣本。
對是否交回身分證副本和簽名樣本,蘇先生稱要再考慮,他質疑聯署時已提交很詳細的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之前打個交叉都話得,如果嗰時係而家咁樣,我哋好開心囉,我哋唔會有咁多授權票,唔會出事啦」。他擔心屆時回覆後,合安又稱資料不足或收不到,「回郵信封都冇比我哋,真係離晒譜」,又嘆合安現時做法,令《建築物管理條例》蕩然無存,「仲邊個夠膽喺香港買樓?」

宏志閣居民蘇先生質疑合安能聯絡業主發放網站密碼、大維修退款,現時卻要求業主寄回資料核實身份。(資料相片)
仍未收到信件業主批拖延時間、迴避開會
亦有已聯署業主,至今仍未收到核實信件。宏盛閣何小姐,日前從群組得悉街坊收到相關信件,昨天和今天均有到郵局檢查,惟仍未收到信。她批評合安「玩緊嘢」,指合安退錢時也能核對業主身分,現時只是「搵藉口」。就合安上周稱已寄出通知,她批評「真係好荒謬」,指自己和不少街坊至今仍未收到信,「佢自己噏咋嘛,佢可以話我寄咗不過你收唔到係你嘅事⋯只有佢自己講,係咪真係做咗冇人知」。她認為,可要求業主直接到合安辦事處核實,「一定唔會漏,但佢又唔做」。
何小姐始終希望,透過業主大會得知屋苑資訊,包括驗樓報告,但現時亦覺「有啲渺茫」,批合安「全部理由都唔係一個理由,夾硬要搵啲唔 make sense 嘅嘢出嚟做,令到可以拖到盡、拖到 8.31」,屆時若政府已收購不少業權,追究責任和賠償等已「變咗唔係我哋去追究」 ,「到時先嚟開就冇意思」 。

有份聯署要求開業主大會的何小姐指,直至今日仍未收到合安發出的通知信件。(資料相片)
宏泰閣歐太同樣未收到信件,她指看到合安聲稱已向業主發通知,感到很荒謬和愕然,認為核實業主身分應是合安責任,「唔係我需要做嘢證明比佢睇、提供資料畀佢」。她又指,聯署人數遠超 5% 法定要求、合安亦確認已核實聯署業主姓名,認為仍要以此刁難業主是完全不合理,對合安感失望,嘆當年宏福苑街坊收集逾 5% 簽名擬推翻舊法團主席鄧國權,也遭以同一手法刁難。
歐太批評,合安並非一般市民,是由政府揀選、獲政府信任的管理公司,「我哋居民只可以信任政府呢個決定」,但現時合安表現完全不理想,被土審拒絕延期後仍拖延時間,「一次又一次用唔同招數迴避開會呢個責任」。她指,開會是業主權益、亦希望了解更多屋苑資訊,以協助作出決定,惟合安要到死線才入稟土審、向業主發通知,「每樣嘢都係壓線、每樣嘢都係拖到最後,比我哋感覺只係拖延時間,令我哋趕唔及喺 deadline 前攞到我哋應該有嘅資訊」。
合安:以真誠及合理方式籌備開大會
《集誌社》向合安查詢,是否於開會期限屆滿後,才向業主寄出相關信件?手法是否欠妥?如何回應業主批評拖延、處理違法情況等?合安回覆指,「一直真誠地及以合理方式」,在前所未有特殊情況下,積極籌備召開業主大會,同時集中資源履行及推進各項相關事務,重申正「全力跟進」召開大會所面臨困難,會適時通報最新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