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限時上樓 近 500 居民聯署要求放寬 卓永興「改口風」指彈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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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五公布,將在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讓宏福苑居民分批重返七座受大火波及大廈單位,取回個人物品,具體安排包括每戶只限返回單位一次取物三小時、因應單位受損程度最多限四人入內等。有居民發起予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的聯署信,要求當局放寬上樓執拾安排、容許居民多次進出單位,截至周日晚上近 500 名居民聯署。《集誌社》正向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查詢,仍候回覆。

大火發生四個月,政府公布七座大廈居民,每戶限返回單位一次取物三小時、因應單位受損程度最多限四人入內安排。(資料相片)

「四個人等如 12 小時」言論惹不滿 居民同日發起聯署

政務副司長卓永興周六(29日)於電台節目說:「告別我諗就唔需要太長時間」。他又說:「如果你四個人上去,有三個鐘,咁其實等於有 12 個鐘,你咁乘落去嘅話,有 12 個鐘去做嘢。」

有關言論惹起爭議,卓永興今出席活動後解話,指「我諗主要係話,一戶有三個鐘上去執拾,如果有幾個人上去,就多幾對手去執拾,咁嘅意思」。他重申基本原則是各戶返單位一次,但明白居民「想唔係一刀切」,會視乎現場實際情況和的序作彈性處理,「係咪可以上多唔止一次」。

有居民周六發起予卓永興的聯署信,要求當局放寬上樓執拾安排、容許居民多次進出單位;截至周日晚上,發起人指已有近 500 名居民聯署。聯署提及 3 小時限制,令居民難以妥善執回重要財物、文件及紀念品;又指當局規定「同進同出」下,居民須一次過搬走所有物品,更易產生危險。

卓永興重申「大家知道宏福苑情況唔係一般樓宇情況,係受大火損害嘅樓宇,所以有安全各方面問題要處理」,他又指明白居民希望多些時間執拾,指居民上去後覺得「咦,我可能仲需要上去」,可同一戶一社工講,當局會視乎具體情況,包括有幾多訴求、座數和樓層分佈再處理,強調讓居民上樓的同時,「喺支援做得更到位和有效」。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日前在電台指「告別唔需要太長時間」,引起居民不滿。(資料相片)

聯署要求放寬上樓執拾安排 及 容許居民多次/分批進入單位

致卓永興副司長,

1.容許多次返回單位執拾大火後單位損毀嚴重,物品散亂。單次3小時(不計上落樓時間)難以妥善執回重要財物、文件及紀念品。希望能按實際需要,讓居民分批執拾,尤其方便長者及多成員家庭從容處理。

2.容許多次返回單位執拾大火後單位損毀嚴重,物品散亂。單次3小時(不計上落樓時間)難以妥善執回重要財物、文件及紀念品。希望能按實際需要,讓居民分批執拾,尤其方便長者及多成員家庭從容處理。

我們理解並尊重政府的安全考量,願意全力配合現場人員安排,只盼在可行範圍內稍作彈性,讓居民能在安全前提下,更妥善地處理善後工作。

宏福苑居民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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