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後,有居民上月中聯署要求合安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合安認為資料不符法定要求,暫不安排會議。事件再有餘波,民政總署接到投訴指,聯署或有虛假簽署等不當行為,將投訴轉交執法部門。有民民認為,合安有責任交代網上聯署不符法定要求原因。

民政接投訴指「所謂聯署」缺核實機制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傳媒查詢表示,民政總署接投訴指,個別業主表示「所謂聯署」缺乏核實機制,可能涉及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等不當行為,當個人資料亦有被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的風險。民政總署已將有關投訴,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接獲兩宗投訴會按既定程序跟進。

428 人聯署 合安指資料不符法定要求
事件缘於有居民在 3 月中發起聯署、要求合安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多個事項,有 428 人聯署。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傳媒指,有業主在 3 月 15 日,向合安發電郵提及,用網上表格收集到宏福苑業主的關注,但無其他資料。該業主在 3 月 22 日,再向合安發電郵提供資料。民政事務總署指,合安諮詢法律意見後,確認有關業主提供資料,不符合相關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

居民:居民四散,未能在屋苑收集簽署
有份簽署的居民何小姐表示,在個多星期前收到聯署表格,居民群組內都有街坊認為有需要開業主大會釐清所有疑問,「合安都話會以業主行先,會幫業主去做任何嘢,𠵱家佢唔出嚟做,我哋惟有聯署要求開業主大會,方便街坊去問所有嘢」。她指出,居民已搬到全港各區居住,未能像以往一樣在屋苑收集簽署。

對於管理公司合安指聯署不符合法例規定,何小姐認為,合安作為管理人有責任交代網上聯署不合法的原因,「你同返居民講,我哋咪跟返你做法,或者搵一個正式簽名渠道交界你,或者合安製作表格比居民簽」。
合安將於五月初舉行業主簡介會,何小姐認為日期比預期早,但不肯定合安會否再推遲,也不知以甚麼形式進行,「會唔會畀居民聚集都唔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