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成員 首入災場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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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上周五(19日) 召開首次會議,委員會的主席為選管會主席、高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委員有陳健波議員、港鐵董事局主席歐陽伯權。他們的職權範圍包括,審視宏福苑起火及火勢迅速蔓延情由、樓宇維修工程施工安全問題、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的相關系統性問題等,目標在九個月內完成工作,發表的報告及建議,除了涉司法程序的資料外,將全面公開。

「獨立委員會」有別於根據現《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有法定傳召權力和調查權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獨立委員會」的運作,類似 2003 年屯門公路車禍、2018 年大埔公路車禍等事故調查。特首李家超曾指會考慮給委員會「備用權力」,如就特定議題,認為需要被賦予法定權力,可向行政長官建議,獲通過後,按法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以獲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