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進入最後階段,各涉事方開始最終陳詞。物管公司置邦興業自言在大維修工程上無任何監督角色,指若兩消防承辦商妥善履行職責,就能及早發現消防總電掣被置邦電工關上;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強調自己只是負責年檢、而非負責大維修的承辦商。公司有遵守法規、亦無責任就消防系統關閉通知消防處,明言「不能稱爲有份造成大火」。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則指即使消防鐘可用,居民亦很難逃生。主席陸啟康質疑若中華發展想以有關說法減低責任,令人難以接受。

五輪聽證會揭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中多個問題,包括懷疑圍標、消防承辦商多次為消防裝置停用申請延期、置邦電工誤關消防總電制致消防鐘失效等。各涉事方今(15日)起陸續上載最終陳詞。
曾 85 次向消防處申請延期關閉消防系統的「中華發展」,其董事梁秉基的最終陳詞指,他在遞交延期申請前不曾到場實地視察,並非有意繞過任何法定要求,只是真誠地誤信承建商宏業亦是註冊消防承辦商,並會負責有關視察。
梁秉基亦在委員會大律師杜淦堃盤問下,承認自己如同「橡皮圖章」。代表梁的大律師陳熾龍今(15日)在陳詞提到,委員會當時並無聽取梁就「橡皮圖章」的解釋。主席陸啟康質疑「事實上都係呀?」陳稱梁只是在「客觀上」同意,望委員會考慮前文後理。

陸啟康: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無用呀
梁秉基同意如消防警報系統在火災中有效,有機會減低人命傷亡,但提醒委員會考慮其他因素,包括跨部門專家小組認為居民只有不多於 10 分鐘的逃離時間,即使消防鐘可用,居民亦很難逃生。陸啟康在會上質疑「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無用呀……如果你咁講,我相信呢度無人會同意你講法。」
陳稱「絕對唔係」,只是提出其他因素供委員會參考。陸啟康稱若警鐘早響,「走多兩層樓(的居民)都好呀」,直言若梁希望以此說法減低其責任,「呢個講法我覺得都幾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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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另一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作供時稱曾就電制關閉問題向管理處查詢,因知悉已有另一間承辦商處理、行規認為「唔好教人做嘢」而未有再跟進。宏泰消防的書面陳詞重申自己只是負責年檢、而非負責大維修工程的消防承辦商,且按照當時法規,無責任在發現火警警報系統關閉後通知消防處。陳詞指公司遵守法規,明言「不能稱爲有份造成大火」。
消防系統失效源於置邦一名電工協助宏業將消防水缸放水時,關閉了消防總電掣,他早前承認因怕遭處分,故無持牌也按宏業指示閂掣。置邦作最終陳詞時將情況形容為不幸,指若中華發展有派員到場指示或執行放水,便可以避免電工的失誤;又質疑宏泰消防無跟進是「令人費解」,批評兩消防承辦商無妥善履行職責。

置邦又強調自己只是物業管理公司,而非大維修工程的項目經理或監工,在消防裝置的保養維修事宜上一直依賴專業人士。對於居民多次向管理處投訴的工人吸煙問題,置邦曾向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反映,也在屋苑設置不可吸煙的告示,職員目擊工人吸煙時亦曾大聲喝止,惟置邦只能勸喻,無執法能力。
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經市建局招標妥招標,惟仍引圍標疑雲。市建局代表大律師呂世杰在總結陳詞指,不完全同意社會聲音指市建局矮化自身職能,市建局在法律框架下是「促進者」而非執法機構,職能是減低圍標風險,讓圍標更難發生,「唔係百分百取締圍標」。招標妥要求投標者簽署不合謀投標證明書,若參與合謀有可能干犯串謀詐騙,很多犯罪集團都避免使用,但形容並非杜絕圍標的堡壘,只是一道屏障。他重申當局有很多局限,包括市建局非蒐證專家、沒有足夠資源調查;在涉及三合會時, 潛在證人常因恐懼報復而不願挺身等。

居民:市建局說法不合理
曾向市建局投訴的居民李國鴻認為市建局的說法不合理,稱設立招標妥就是為了打擊圍標、並獲市民信任,「依家話唔夠人手又唔夠資源,咁仲點解要設立招標妥?」
競委會陳詞則表示,圍標長期而且有系統地存在,要打擊圍標集團、消除陋習是相當困難,建議圍標罪成要判處巨額罰款,確保「呃嘅每一蚊都要攞番出嚟」,又建議將所有嚴重反競爭行為刑事化。陸啟康關注刑事化的舉證標準會更高,競委會則提議行雙軌制,如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可以刑事檢控、亦可以繼續以民事處理,確保有足夠阻嚇作用,亦能保持彈性。
最後一輪聽證會將於明後兩日繼續,將分別有 9 名宏福苑居民的代表、政府及委員會律師代表作最終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