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經市建局招標妥招標,惟仍引圍標疑雲。市建局代表大律師呂世杰在總結陳詞指,不完全同意社會聲音指市建局矮化自身職能,市建局在法律框架下是「促進者」而非執法機構,職能是減低圍標風險,讓圍標更難發生,「唔係百分百取締圍標」。他重申當局有很多局限,包括市建局非蒐證專家、沒有足夠資源調查;在涉及三合會時, 潛在證人常因恐懼報復而不願挺身等。

不會干預業主對非強制性工程決定
呂世杰稱市建局並非「無所作為」,當局的確曾翻查招標妥記錄,以查看是否存在令人關注的圍標模式,但資源所限無法全面交叉核對。他稱現行招標妥安排下,市建局不會參與訂立標書評核準則或評分制度,而是由業主及其所聘的顧問公司處理;市建局委聘的獨立顧問也只能確保維修工程最終可符合強制驗樓命令,不能亦不會干預業主對非強制性工程的決定。他稱市建局在個別範疇下可以做得更加好,惟再強調當局在今次宏福苑工程投標過程中亦「唔係全部都有參與」。
曾向市建局投訴的居民李國鴻認為市建局的說法不合理,稱設立招標妥就是為了打擊圍標、並獲市民信任,「依家話唔夠人手又唔夠資源,咁仲點解要設立招標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