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造成 160 人死亡。《集誌社》早前報道走火樓梯漏洞,揭發逃生梯窗口在大維修期間,被改成「開窿、漏罅」木板窗,方便工人出入。居民質疑做法導致大火時未能防火防煙、樓梯濃煙密佈,窒礙逃生,批評所謂監管制度完全崩潰。記者 11 月底向多個相關部門查詢,是否知悉「木窗」情況或曾否收投訴?事隔 10 日,房屋局今(11日)回覆指由於房屋局正聯同執法部門進行調查,「現時不宜透露與事故有關的詳情」。

宏新閣居民門 cam 片顯示,起火後約兩分鐘,後樓梯已滿佈白煙;七分鐘後,走廊已白濛濛一片。
《集誌社》早前報道,在死者人數最多的宏泰閣,有居民控訴逃生梯窗口被改成「開窿、漏罅」木板窗,致大火時未能防火防煙、樓梯濃煙密佈。記者其後在災場觀察,發現最少在兩幢大廈,宏新閣和宏泰閣,每隔四、五層,都發現逃生樓梯有疑是木窗的殘骸。專業人士批評有關做法「完全唔得」,違反消防條例,或令逃生人士「焗暈焗死」。
大維修期間出現的逃生漏洞由誰監管?《集誌社》11 月底向多個部門查詢,包括負責消防安全的消防處;負責監管和審批居屋工程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以及制訂執行《建築物條例》和相關指引的屋宇署。消防處當時回覆指,「有關窗戶的建造、改動、修葺或更換工程屬於其他相關部門的權責範圍」。

災難遇害者辨認組早前在宏新閣 15 和 16 樓梯間搜索,16 樓清晰可見「日」字型窗框,15 樓只剩最旁邊長條型遮蓋物。
追問十日始回覆 房屋局:不宜透露詳情
而宏福苑為居屋,工程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據《建築物條例》作監管,按機制如有《條例》規定會轉介屋宇署提檢控或紀律處分。《集誌社》向房屋局及屋宇署查詢是否知悉「木窗」情況、曾否受投訴或轉介;相隔 10 日後,房屋局今(11日)回覆指,「由於房屋局正聯同執法部門就相關查詢事件進行調查,我們現時不宜透露與事故有關的詳情」。屋宇署至今仍未回覆,有否收到房屋局轉介投訴。
房屋局回覆僅重申現行機制,指審查組會會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揀選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相關物業,發出法定強制驗樓通知書。業主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驗樓,如須修葺,業主須委任註冊承建商,在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按《條例》及有關標準進行工程。而註冊檢驗人員在完成工程後,須向審查組提交完工報告及完工證明書作記錄。如在工程期間接到投訴或查詢,獨立審查組人員會就個別個案作跟進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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