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重置|限期前如未承辦遺產、轉讓業權 房屋局:個別情況特別處理,可購下期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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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向大埔宏福苑七座樓業主收購業權,《集誌社》早前報道,有遺屬被通知要獲房屋署批准、再找律師完成業權轉讓,方可選重置方案,批評做法官僚,憂限期前未完成程序會延誤揀樓造成不公。房屋局事隔近兩周回覆查詢,指政府會因應個別情況作「人性化的考慮和特別的處理」,如出安排居民參與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提出憂慮的遺屬批評,回覆未有針對延誤揀樓的公平問題,他說「我都唔急,到時釘子戶咪釘子戶囉!」

政府將向大埔宏福苑七座樓業主收購業權, 最少 168 名罹難者中、部分為單位業主;《集誌社》早前報道,有遺屬被通知要獲房屋署批准、再找律師完成業權轉讓,方可選重置方案,批評做法官僚、憂在 6 月 30 日和 8 月 31 日兩個限期前未能完成程序,延誤揀樓造成不公。記者當時查詢有關「解說」是否真確、當局會否考慮應遺屬要求豁免程序,原因為何?

房屋局在記者查詢近兩星期後回覆,未有回應考慮豁免程序及原因。局方指,早在 2 月下旬公布方案的記者會表明,若在限期前未完成遺產承辦及業權轉讓,收購方案仍會「繼續開放」,又指政府會因應個別情況再作「人性化的考慮和特別的處理」,如出售業權後希望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或「樓換樓」,可安排居民參與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當局又指,如涉及遺產承辦或業權不完整個案,且業主有意出售業權,「宜先作處理」,並按需要尋求律師協助。

遺屬:未回應公平問題,我唔急,到時釘子戶咪釘子戶囉

房屋局又指,必定會提供最大的彈性助居民處理有關事宜,而就遺產承辦及相關事宜,各政府部門及機構,包括土地註冊處、房屋署、司法機構,皆已作出特別安排,優先處理所有相關事宜和加快程序。

提出憂慮的遺屬批評,當局回覆未有回應重點,所謂「繼續開放」未有回應遺屬或因程序,而導致延誤揀樓的公平問題,他說「我都唔急,到時釘子戶咪釘子戶囉!」。至於當局指,可因應「個別情況」讓居民參與下期居屋銷售計劃,遺屬就指未知所謂下期居屋的具體情況以至安排,難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