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重置|議員倡原址建廟宇博物館做景點 副財政司長:不同可能性,我哋都願意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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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提出大埔宏福苑重置方案,擬收購、拆卸宏福苑七座受大火波及的樓宇業權,原址土地日後則用作公園和社區設施,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則不納入收購範圍內。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今(23日)舉行特別會議商討重置方案,32 名議員發言時紛紛讚賞,支持政府向立法會申請 40 億元撥款。

會上有議員關注原址將來用途,建議可興建「廟宇博物館」或巴士、鐵路博物館,黃偉綸重申不會用作興建住宅,「願意諗」不同可能性。有議員指政府不可不防「小人」,形容「釘子戶」一定會存在,建議政府要兩手準備。黃偉綸回應稱會尊重不出售業權的業主,「唔會叫佢哋做釘子戶」,有需要時會考慮適當立法,但做法必須符合對私有產權的保障。

保險界、工程界議員倡原址建博物館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今日舉行特別會議,商討重置方案。兩位功能組別議員,先後提出將原址建廟宇博物館,或巴士、鐵路博物館。副財政司長黃緯綸回應說,「不同可能性,我哋都願意諗」。政府指原址將用作興建康樂、社區設施,保險界議員陳沛良問及,可否將來做一個廟宇博物館?「一方面係比較好啲,大家睇落去可能安心啲,將來作為旅遊景點去做?」

副財政司長黃緯綸回應說,原址不會再作任何住宅,會用作公園和社區設施,「不同可能性,我哋都願意諗」。工程界卜國明也建議在原址建博物館,他心目中,想在原址建鐵路博物館,或巴士博物館,他說知道大埔現時有鐵路博物館,但他認為該鐵路博物館「好 yarp」(很差)。副財政司長黃緯綸回應指,有時間考慮不同方案。

原區廣福公園選址為何「消失」?

在政府的長遠安置問卷中,曾就「原區重置」提出三個選項,其中有 484 戶業主對在大埔廣福公園選址項目有興趣。但到最後公布方案時,政府只建議分別在啟德啟陽苑、九龍灣盛緻苑預留不少於 500 個單位,另將大埔頌雅路西項目改為興建新居屋,提供共 1500 個單位。原區兩個選項,包括原址重建和在廣福公園重置「冇得留低」。

翻查資料,政府的原區重置三方案,在頌雅路西的選址,預計最快 2029 年可入伙,黃緯綸形容是「三年做到」。而若在廣福公園重置,預計最快 2033 年入伙,黃緯綸回答議員方國珊提問時指,廣福公園重置時間太長,約要六至八年,要重新規劃,「石油氣站要搬唔係咁簡單」。他說:「超過五年方案未必係好真正幫得到」,「如在另外地方住咗六至八年,情感上都有個連繫。」因此認為廣福公園都不合適。

議員指要防「小人」「釘子戶」

會上亦有議員問到政府,如何處理不肯出售業權的「釘子戶」,又指政府必須作兩手準備。選委會界別議員管浩鳴指收購時「可能有釘子戶」,要求政府澄清收購價是否「鐵價」,將如何處理釘子戶?副財政司長黃緯綸重申 8000 元和 10,500 元的收購錢是經過深思熟慮,「唔會改變」,又指若價錢有變化「無論係上定落,成個安排就散晒」。

選委界何君堯再跟進政府如何解決釘子戶,指「唔可以老做好人,不可不防小人,釘子戶會存在,一定會見到」,建議政府張斷絕後患。他提議政府必須要做「兩手準備」,可考慮修改《土地收回條例》、《市區重建區條例》,甚至在必要時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否則「手無寸鐵係愚昧」。

副財政司長黃緯綸強調「唔會叫佢哋做釘子戶,有部分業主唔肯賣畀你,會尊重」,重申如業主在 8 月 31日限期前不出售,跌回正常市場機制亦難以處理。他又指已表示,如有少數業主不願出售業權,當局會考慮適當立法,但做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目前會互相商討和作人性化處理,若涉及強制性處理則會待日後再商討。

以宏志閣滿足處理原址重建?

會上多個議員關注宏志閣並不在收購範圍內,黃偉綸重申宏志閣業主達成共識是「冇期限嘅」,指理解居民需時時間,又指即將運作的「解說隊」會接觸每一戶居民,了解他們的意願,重申「如果有相當共識,好樂意傾可行性」,但未有明言共識的門檻如何釐定。

就部分居民原址重建的心願落空,會上未有太多議員著墨。民建聯陳學鋒問到,政府會否考慮以宏志閣作配對,讓希望原址重建的業主,遷入有意出售的宏志閣單位,以解決原址重建的訴求和問題?黃偉綸回應指要「階段性」處理,因宏志閣會否「長期存在」仍屬未知之數,即使長期存在「都係市場機制」,他續指「係到時嘅事」,屆時可再考慮會否有適當的協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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