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結業記|長青邨逾 20 年家品店 兼營自提點求存 遭房署終止租約 街坊聚腳處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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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自提與租約用途有衝突

店方表示,原有租約指定經營燈飾家品,兼營自提服務後遭人向房屋署投訴。

房署今年 6 月 30 日向店方發出終止租約信件,指租約規定舖位除經營家具、室內裝飾和設計及燈飾外,不得從事其他行業、業務或活動。署方稱,自 2025 年 6 月起發現店方在舖內經營指定行業以外的業務,並曾於去年 10 月、今年 1 月及 5 月三度去信要求停止及糾正,惟有關業務仍然營運,遂決定終止租約,要求店方於 7 月 31 日或之前交還舖位。

房屋署信件(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信件沒有列明所指的「其他業務」為何,而店方則稱爭議源於兼營網購自提服務。

林小姐指,店方曾與房署商討申請兼營,但按她所述,須先停止自提服務,再等待審批;她憂慮審批需時未明,期間收入不足以支持租金。「我即刻租金都唔夠交」,她說。

在林小姐看來,自提服務是消費習慣轉變下衍生的經營方式。街坊昔日會到店內購買家品,如今不少同類貨品已轉到網上購買,小店賺不到原有的零售收入,才轉而從取件服務補貼生意。「唔係我哋想做,係根本個時勢逼我哋做。」

店方其後發起聯署,林小姐稱兩星期內收集到約六、七百個街坊簽名,亦曾向區議員及特首辦求助。最終,店方衡量生意前景,加上 72 歲的林太亦有意退休,決定結束經營。店方表示,房署其後給予時間讓他們清貨。

老店不只是買賣的地方

結業前,店內仍維持着多年來的日常。

林小姐憶述,有婆婆習慣早上到店內坐下,一坐便到十一、十二時;亦有街坊經常來幫忙搬貨、找快遞件。有人煲好湯、煮好食物,也會拿到店裏與其他人分享。

林太則熟悉不少街坊需要。有人想買一張凳,即使入貨要一次購入半打,她亦會替對方訂貨;有需要時,更會替年長街坊送貨而不另收費。

宣布結業後,不少居民都向店方表示不捨。對一些年長街坊而言,少了一間屋邨家品店,日後要買一把掃帚、一支膠水或一隻碗,都可能要到荃灣或葵芳。

店內原本亦有四隻小貓 —— 大眼妹、金仔、花花和柔柔。隨着結業日漸近,金仔、花花和柔柔已先後獲人領養,只餘大眼妹仍留在店內。

由左至右:柔柔、花花、大眼妹、金仔(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店方已清貨約三個月,但貨架上仍有不少未能售出的貨品。林小姐說,現時能便宜一點賣給街坊便盡量便宜,「留返個美好印象畀大家」。

林太在這一行工作近 38 年,結業後將退下來。林小姐則希望,這次經歷能令當局重新思考舊屋邨小店面對消費模式轉變時的處境。「我唔做唔緊要,希望幫其他人爭取下。」

逾 20 年歷史的店舖即將關門。對每天到來買東西、取件,甚至只是坐下聊幾句的街坊而言,隨之消失的,還有一個習以為常的聚腳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