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城規會通過修訂審批棕地的規劃指引,將新界地區 16 幅約 320 公頃、面積相若 17 個維園的用地,由原來「不會從優考慮」或「通常會遭到否決」的類別(註:第三類別及第四類別),改納為「可獲臨時規劃許可」種類(註:第二類別)。複雜艱澀的文字說明背後,代表的是甚麼?為何關注土地正義的團體會稱此之為「特赦」?
《集誌社》透過影像直擊,以逢吉鄉被納入新分類範圍的 8.9 公頃土地作個案研討,與本土研究社直擊該區一帶的棕地作業情況。我們翻查規劃署資料和比對衛星圖後更發現,有農地多年來涉違規貯物和填土被控,但已申請改作臨時貨倉用途,在 5 月 19 日城規會會議中獲批許可。
(編按:《集誌社》於 11 日報道兩幅逢吉鄉農地在「新指引」修訂前,申請改作棕地用途並於月中審批,是城規會按新指引審批的首批個案;於 19 日跟進報道有關申請在城規會獲批。報道刊登後,規劃署於 5 月 25 日表示,該兩宗申請,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有關申請的擬議用途是貨倉,因此「規劃指引編號13G」(編按:即「新指引」)並不適用。
報道內容已在5月29日修正,《集誌社》對報道資料出錯致歉)
攝影、剪接:葉嘉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