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初第五波疫情爆發,懲教署曾暫停或限制探訪,院所一度「鎖倉」運作。懲教署回覆《集誌社》查詢表示,去年在囚者親友探訪次數為 25.8萬次,按年減少16.7%,即逾五萬次。
被還押人士原本每天只有 15 分鐘可與親友見面,《集誌社》記者根據「限探令」實施時期等資料計算,去年他們每人失去了 1,305 分鐘的探訪時間。有在囚者妻子憶述,「限探」期間,丈夫情緒受困。
關注囚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去年因被指六四參與和煽動集結服刑,他認為,不應因防疫而全面禁探,並促懲教署逐步放寬讓在囚者打電話。
懲教署表示,署方在市區有服務中心,提供視像探訪服務,在囚人士亦可寫信,數量不限。
第五波疫情期間,懲教署以防疫為由,先在去年 2月 5日至13日 ,暫停親友探訪。其後再以社區感染惡化,須集中人力資源維持院所基本運作等原因,四次延長暫停探訪安排至3月23日。全要停止探訪,合共暫停了 47 天。
至3 月 24 日,懲教署恢復「有限度」探訪,減少可探訪的次數;至 5月 9日,懲教署取消限探。「限探」的日子,共有 46日。此外,原本定罪者每月可申請兩次額外探訪續停,至今年 1月 16 日才復常。
去年「停探」和「限探」的日子,合共有 93 日。還押人士原本每日有 15 分鐘的探訪時間,被定罪者則原本每月可有兩次、每次 30 分鐘的探訪時間。《集誌社》記者根據有關日子計算,在「停探」和「限探」的日子,每名還押人士共失去了 1305 分鐘的親友探訪時間。
至於原本每月可探兩次的定罪人士,假設 2 月 1 日至 4 日無人探訪,在 2 月至 5 月期間,原本最多可探訪 8 次,共 240 分鐘;「限探」之下,則在三月最多可探訪一次、四月可探訪兩次、五月可探訪兩次、共五次即 150 分鐘,失去了 90 分鐘。

懲教署:探訪次數按年跌16.7%
記者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懲教署查詢探訪次數等資料,得到回覆指去年每日平均在囚人士數目( 7613 人)與前年( 7616 人)相若,不過,親友探訪次數就由前年的 310,288 次,下跌約 16.7% 至去年的 258,523 次。
前支聯會常委蔡耀昌, 2021 年底因六四參與和煽動集結案被判監,囚於壁屋監獄單人倉, 2022 年 8 月獲釋。本身是社協幹事、一直有跟進囚權問題的他表示,受暫停探訪和疫苗通行證等各種防疫措施影響,探訪數字下跌屬正常現象。
疫情期間,各院所實施「鎖倉」運作,蔡耀昌認為,有關措施也值得關注。曾受「鎖倉」影響的他憶述,當時在囚人士每日除了20分鐘洗澡,半步不得離開囚室,須在囚室內用膳,無法社交,失去外出做運動和看電視等娛樂機會。他形容情況比單獨囚禁更差,影響囚友身心健康,「單獨囚禁都有一小時放風做運動,『鎖倉』模式連這一小時外出機會都沒有。」
停止探訪下,在囚人士只能依靠信件與外界聯絡。不過當時信件寄進監獄要「隔離」三天消毒,加上部分郵局運作受影響,蔡指信件來回動輒三星期,較正常需時多一周,造成資訊延遲。
暫停探訪實施了個多月,有在囚者家屬在去年 3 月向政府發公開信,指長期「鎖倉」影響在囚者身心健康,家屬未能探訪了解親友近況。家屬呼籲當局應照顧囚犯基本需要,如每日一小時放風和維持與家人溝通,及建議考慮准許在囚者與家屬和律師以電子通訊聯繫。
懲教署當時回覆傳媒,表示理解在囚者及家屬的感受,但正處於關鍵時刻,必須堅持執行防疫措施,減少院所內人流,以防止病毒再次迅速蔓延。
家屬:只能酌情由福利官傳話
Jenny (化名)的丈夫去年在赤柱單人囚倉還押,在暫停探訪期間,丈夫一次上庭應訊,便是兩人唯一的相見機會。兩人只能隔著犯人欄和旁聽席,用手勢和口形交流。「好開心,都是做『ok』和『心心』那些手勢」。
「今日宣布,明天就暫停探訪,根本不知如何應對。」 2月 4日懲教署宣布翌日起暫停探訪,隨後實施「鎖倉」措施。Jenny憶述,當時郵局運作受影響,寄信來回要一個月,家屬只能每隔兩三天靠福利官傳來在囚者的口訊,但家屬想透過福利官傳話,只能酌情,懲教署亦不會主動通知家屬在囚者的近況。「擔心是他中了(新冠),第二是擔心佢坐到傻了,始終自己一個人,不能了解或者跟他們聊天,又不能更新他的狀態。」Jenny 說。
Jenny 最擔心丈夫的情緒。她指,丈夫原本每天都有人探訪,第五波疫情時失去唯一見親友的機會,情緒常大起大落。她指,丈夫曾向她提及,「鎖倉」時除了看書就是睡覺,「坐到痴咗線」。當時信件寄送滯後,他更是失落和焦慮,「朋友減少寫信,他都會看得好重,擔心自己已沒人理」。
懲教署在 2 月 5 日起暫停探訪至2 月 13 日,其後延長暫停4次,分別延長 10 天、 4 天、 7 天和 14 天,即五次停探期。原本還押者可以每天補充物資,但家屬只可在每一段停探期內,替還押者各補給一次一天份量的物資。「原本每日可入五包巧克力,十天就 50 包,但那時變成十天只能入一天份量,即五包」Jenny說。她從家裡到赤柱,每程交通花逾 1.5 小時,卻只能為丈夫補給物資,未能相面,感到無奈。
她幾乎每日問懲教署人員,何時恢復探訪、為何限制補充物資、可否打電話等,都未獲消息,「家屬是站於『無得可以點』的位置,不能 negotiate 」。

另一位前支聯會常委趙恩來,前年 9 月被指六四煽動集結而入獄的。他去年 1 至 2 月在白沙灣懲教所的「大倉」服刑,約 10 人同倉。他說,部分在囚者長期情緒低落,親友探訪成精神支柱。他認識一位 20 多歲囚友,去年初看新聞時,得知其所住大廈被圍封強檢數日,驗出多宗確診個案,擔心家人狀況,卻只能依靠福利官傳話數句,故感抑鬱焦慮。
學者指忽略精神健康 獄政應更人性化
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表示,「鎖倉」和暫停探訪等措施,減少在囚者社交接觸,有機會造成疲勞、焦慮、孤單感和抑鬱等精神問題,並減弱被接納的感覺,妨礙更生。他表示,當局處理疫情傾重控制病毒傳播,忽略精神健康等公共衛生問題。葉認為,當局有必要就三年疫情作獨立檢討,包括檢視防疫措施,獄政也應更人性化,若限制未能控制疫情,則不如不做。
工會:人手不足 「鎖倉」正確
懲教人員總工會委員兼前主席賴偉全,本身駐守赤柱監獄懲教署更生事務組(俗稱福利官),他指出,第五波疫情來得突然,不少同事受感染致人手不足,同時擔心在囚者流動受感染,故認為「鎖倉」正確。
他形容,當時懲教人員「全民皆兵」,工作壓力沉重,譬如在囚者工場(期數)和探訪室關閉後,原本駐守相關崗位的職員亦要抽調到前線,如幫忙派飯,「工藝導師也要工作,甚至去(囚)倉幫忙做運輸」。
當時在囚者依靠福利官向親友傳達訊息,在囚者可在一張便條上寫數句口信,再由福利官致電親友口述。賴偉全說,赤柱監獄的福利官不足 20 人,當時更有同事確診,他試過一日打過百個電話,更要替每張便條消毒,「盡做,有些同事病了,病好就立即上班。」
賴提到,每次探訪須由懲教署職員押解在囚者到探訪室,但當時不知道身邊的職員或被囚者會否已受感染,擔心押解途中會傳播病毒,又不想在囚者家屬外出增加感染風險,故可理解暫停探訪的決定。

蔡耀昌和趙恩來都認為,汲取疫情的經驗,今後監獄通訊應與時並進,建議懲教署參考外國監獄,加入各種聯絡工具,例如放寬在囚者使用電話和電郵聯絡等。蔡耀昌指,「鎖倉」時囚友只能靠收音機和報紙接收外界資訊,暫停探訪更令家屬與在囚者互相擔心,惟對疫情防控幫助不大。
蔡耀昌指,探訪者與在囚者隔著密封玻璃溝通,病毒難由外界傳至獄中,探訪者雖有機會傳染給懲教署人員,但懲教署人員本身都會在社區流動,探監只佔整體社區流動的極小部分,故認為若再面對疫情可考慮減少探訪次數,但不應一刀切暫停。
美國疫情期間增囚友打電話時數
現時英國、美國及台灣等地,皆設有電話探訪或視像探訪制度。美國監獄在疫情前囚友可獲每月 300 分鐘打電話權利,每次通話 15 分鐘,而疫情下則增至每月 500 分鐘。台灣在 2021 年開設行動接見模式,探訪者可每月兩次使用行動裝置探訪在囚者。英國亦設電話探訪制度、每月一次視像通話探訪,並可透過電話程式語音留言給在囚者。
根據現行懲教署運作模式,如懲教院所管方按個別情況,信納在囚者有需要及時與親友聯絡,可批准該在囚者撥打本地或長途電話;此外如在囚者過去一個月無親友探訪,期間未致電上述親友,可獲撥打一次十分鐘的電話予境外親友。
新增自助電話亭 2025 至 2028 年啟用
去年五月,懲教署獲立法會財委會撥款 1.245 億元,推展「在囚人士綜合智能通訊系統」,擬在 19 個懲教院所和設施的大部分工場、活動室、飯堂及其他地方,安裝約 350 個配備顯示屏的自助電話亭、伺服器及無間斷電力供應系統,系統可監察通話並偵測「逃走」和「自殺」等關鍵詞,系統預計在 2025 至 2028 年啟用。
懲教署回覆《集誌社》表示,相關工程項目已經展開。懲教署副署長吳超覺回應立法會議員時提到,成立系統後會有空間放寬在囚者每周或每月打電話次數。
趙恩來說,既然政府要推行智慧監獄,監獄對外通訊也該走向電子化,認為當局撥款增加監獄電話亭是好事。蔡耀昌表示,理解現時監獄電話設備不足,押解在囚者到辦公室打電話須動用大量人手。他建議當局改善設備後,逐步放寬所有囚犯打電話權利,而非只限急切需要者或外籍人士使用,「書信搞得來半個月,也不能常常探訪,有些事亦很難說是否緊急」。

針對疫期間寄信延遲的問題,蔡耀昌認為,懲教署可考慮設立電郵帳號,接收家屬的電郵後列印給在囚者,在囚者亦可選擇寫信後讓懲教人員掃瞄電郵給家屬,透過電子系統偵測敏感字句,既減輕懲教人員檢查信件的工作,亦較寄信快捷,傳遞時間更不會受郵政運作所影響。
賴偉全則表示,現時院所人手和電話裝置同樣不足,如在囚者要打電話,懲教署人員有多項工序,除了要押解在囚者到特定地方打電話,亦因保安理由要監聽,也要聽其對話內容是否符合申請時的理由。他認為,安裝電話亭可節省押解時間,「由a點帶他(在囚者)到b點,時間也夠打幾個電話」,亦可方便在囚者使用。
工會:記住懲罰緊 懲教署:可寫信聯繫
至於放寬在囚者在不緊急情況下打電話的權利,賴說有保留,「記住懲罰緊、坐緊監,你寫信做到就做,設施是大家公用,我們都要資源運用得好一點。」他認為,緊急情況下固然可酌情讓在囚者打電話,但日常通訊寫信理應足夠,亦更有效運用資源,但可考慮設機制,將打電話視為給在囚者的獎勵。
《集誌社》向懲教署查詢探訪總數下跌原因、會否加入視像、電話及語音留言等方式讓在囚人士對外通訊、以及各種通訊方式對人手的影響。懲教署回覆指,為加強在囚人士與親友的聯繫,署方分別於旺角、筲箕灣及上水,設立多用途家庭及更生服務中心,提供親友視像探訪服務,以便因年長、懷孕、殘疾或其他原因,而不便前往懲教院所的親友預約進行視像探訪,相關安排亦適用於將會在 2023 年首季啟用的另外兩所,分別位於沙田及屯門的服務中心。
此外,在囚人士如有特別需要,可申請透過電話與外間聯絡。在囚人士亦可透過書信與親友聯繫,數量不限。《集誌社》向懲教署查詢過去三年在囚者申請視像探訪和電話探訪的次數,以及有多少宗獲批和被拒,署方回應指無備存統計數字。

集誌社小檔案:2016年曾入稟爭取打電話權利被駁回
2016 年,在囚者蔡全新入稟司法覆核在囚者打電話權利,高等法院在 2021 年法庭駁回該次覆核。判辭提到,蔡全新曾三次申請致電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其中兩次遭拒,一次是提出向蔡耀昌索取法律資料,另一次亦是希望致電蔡耀昌以投訴懲教署人員。
蔡全新兩次申請前,已有兩個月無親友探訪,寄信給蔡耀昌亦未獲回覆。懲教署拒絕相關申請,指他無緊急需要、亦有其他聯繫方法。司法覆核申請人提出四點,質疑懲教署守則(Standing Orders)違憲:限制囚犯致電本地人的權利侵犯溝通自由和私隱權、未能為希望打電話的囚犯提供發表意見的權利(right to be heard)和公平聆訊(fair hearing)、懲教人員越權限制囚犯打電話權利、歧視沒有境外親友的囚犯。
判辭駁回該司法覆核,指囚犯因犯法受制裁,法律賦權限制部份權利,包括行使電話溝通的權利,不認同囚犯應當享有獄外的人享有的權利,情況不屬違反人權。另外判辭提到,懲教署訂明有真正需要(genuinely need)的人可打電話,而處理打電話申請時經過兩名懲教人員審批,已有足夠機會給囚友申訴。
判辭又提到守則是由《監獄規則》賦權,懲教人員執行守則管理監獄並無違憲。至於歧視無境外親友方面,判辭指出歧視代表不公平和不合理地差別對待處於「相關相似情況的人」,而守則已平等地對待沒有境外親友的囚犯,而在港有親友的囚犯,其親友亦較海外人士更容易進行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