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案,今(27 日)踏入審訊第 20 天,鄒幸彤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就鄒稱六四集會主要是悼念,控方質疑是想淡化六四用作傳揚支聯會綱領的用途,鄒不同意,重申真誠悼念自然會帶出主張,又強調:「六四從來唔係被我哋利用去煽動『結束一黨專政』嘅工具,六四不是可以被任何人利用嘅嘢,佢係人命、鮮血、係政府要面對嘅罪行」。鄒又重申,支聯會沒想過鼓吹「結束一黨專政」,強調「結束一黨專政」是指要民主,「而民主本身就係香港嘅核心價值,唔需要特別鼓吹」。鄒幸彤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30 日)續審,鄒將傳召三名證人。

控方指《零八憲章》如實行,政制就不會以中共為領導地位,鄒幸彤指其主張無排除共產執政可能性。(資料相片)
控方昨引述《零八憲章》內容盤問,當中提及「1949 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等,鄒幸彤同意支聯會支持。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今續就《零八憲章》盤問,指憲章內容重點,就是要推翻、破壞中共領導地位,不論事實上或法律上?鄒笑指「唔同意」。張續指,如《零八憲章》能實行,其理念下的政制就不會是以中共為領導地位的政府,因鄒稱要政黨輪替。鄒回應,《零八憲章》的主張無排除共產黨執政的可能性。法官李運騰指,有可能即未必是?鄒笑言:「當然,民主選舉就係咁㗎啦!」,並同意若選出來不是共產黨,其在政府就不會有領導地位。法官陳仲衡追問,2018 年修憲是確保共產黨執政?鄒不同意,但指屬法律分析問題。
張卓勤續指,2018 年修憲是經人大通過,但鄒認為人大是橡皮圖章,鄒同意。張再問,鄒是否認為 2018 年修憲,「其實講嚟講去都係中共搞出嚟嘅?」鄒同意,但就常委是否持同樣看法,她說沒有討論過,不可說支聯會有此立場。

控方指 2018 年修憲後,六四集會、支聯會刊物等都未曾提過要按國家憲法規定修憲。(資料相片)
控方指支聯會 2018 年後沒提修憲
張卓勤續問,2018 年修憲後,六四集會的大會宣言、支聯會刊物、互聯網發布,均沒有提過要按國家憲法的規定去修憲?鄒說不會記得所有表述,「但我諗呢個唔算係我哋好重視要講嘅內容?」,又指要求政府落實《零八憲章》,已提及要求修憲,未必很具體說要按憲法規定進行修憲,「唔會咁樣講嘢囉!」法官李運騰說,即要根據憲章理念修憲,但如何做、如何啟動修憲,沒有討論,鄒同意:「因為太遠喇實在」。
李運騰續指,鄒認為人大是橡皮圖章,如此看法,「就唔會有一啲對共產黨不利嘅修憲可以進行到喎?」鄒回應,因此說這件事很遙遠,要長期的社會輿論、民情民意工作。法官陳仲衡再追問,即在人大是橡皮圖章的前設下,會否用憲法程序要求人大修憲?鄒說:「當刻政治現實當然不可能發生,但冇人知道會唔會有一刻人大唔再做橡皮圖章,掌握返佢嘅自主性呢?冇人知㗎嘛,咁我哋希望佢會發生啦」,重申雖認同該目標,但「完全未去到可以談論方法嘅階段」。
張卓勤問,那《國安法》後,鄒還有否期望,有朝一日能修到憲?鄒笑言:「希望就永遠都唔會冇嘅,但時間線就覺得拉得更加長啦」,同意法官指是更加遙遠、更加困難。張追問,是更加不可能?鄒再笑答:「我諗支聯會所追求包括平反六四、建設民主中國,你用一個機會率去睇都好似好不可能,但我哋要為嗰百分之零點一嘅機會去努力囉!」

控方質疑支聯會談及《零八憲章》和劉曉波,是想補充針對中共的負面內容,鄒幸彤不同意。(資料相片)
官問支聯會動機是否抹黑、攻擊中共 鄒否認
張續問,鄒是否同意,如有人支持《零八憲章》和劉曉波,共產黨會施加後果?鄒說,如果後果是闊到「警察會搵你傾偈」,「咁係嘅,睇你後果講到幾闊啦」。張再問是否包括軟禁、監視,鄒指不會說必然,但有此風險。張再說,支聯會會向香港人講,「中國共產黨就係唔同意《零八憲章》,劉曉波提出係會有後果嘅」?鄒說應沒有這樣表達過,指不需再向市民講共產黨做過什麼,只是說支聯會立場是「反對共產黨打壓」;又指市民應知道整體發生的事、他們是講述一些較細節的個人故事。
張追問,支聯會是想補充市民不知道的中共的負面內容?鄒不同意,指要補充的重點並非共產黨負面內容,而是「我哋所支持同關心嘅嗰班民運人士」,又指「我哋唔認為嗰啲係負面內容⋯我哋出發點係嗰班在地行動者」。法官李運騰追問,如講得較白,即支聯會的動機是為抹黑、攻擊、或予市民負面印象?鄒重申不是,是「想大家關心返呢班朋友,改變到佢哋處境,重點真係唔係共產黨點樣描黑。」

控方:指六四集會為悼念,是淡化傳揚支聯會綱領用途
控方續就六四集會盤問。張卓勤指,鄒供稱六四集會主要是悼念,不是宣揚結束一黨專政主張。鄒補充,「唔係先有啲主張要宣傳,就利用六四去宣傳,而係本身六四呢件事要求我哋悼念,而真誠嘅悼念自然會帶出一啲主張」。張指,鄒這樣供述,是想淡化六四用作傳揚支聯會綱領的用途,鄒不同意。
張續指,多年來的六四集會,大會宣言完後都會叫喊五大綱領,而鄒供稱大會宣言放在集會程序最後,因人們未必想聽。鄒指無講過是否想聽,但現實情況是大家不會等到最後一刻才離開。張再指,鄒「講嚟講去都係想淡化六四集會嘅目的」,鄒不同意。
法官陳仲衡表示,就宣言放在較後的安排,指大會在讀宣言時已累積一定情緒,若將宣言放在後面,比起在未有情緒前讀宣言,效果是否更加明顯?鄒笑說:「只能夠話我冇咁諗過呢件事啦」,指宣言前有很多人發言,他們無法控制亦不知道有何情緒效果,不會以此來計劃集會流程。李運騰指,即放在後面可能有激昂的效果,但非支聯會設計程序的目的?鄒同意。
張卓勤再指,基本上每年六四集會尾聲,都會呼籲人捐錢、做義工、去六四紀念館等,指如支聯會如想有這個效果,「咁唔擺喺頭講?」鄒笑說:「所以呢個咪唔係悼念嘅重心,我哋唔可以喧賓奪主㗎,大家係嚟悼念,唔係嚟聽我哋籌款㗎嘛。」
張續展示謄本,指 2019 年六四集會開始前,有叫喊關於反修例的口號,2020 年集會亦有叫喊反對《國安法》的口號。張指,因此支聯會在 2018 年後的六四集會,「唔係淨係主要悼念六四咁簡單?」鄒不同意。鄒續確認,相關口號是臨場發揮、「冇預先傾」,並強調集會設計是要扣連當下,「真誠悼念係要解決問題,而解決問題係唔可能淨係停留喺 89 年」,兩者無衝突。張指,支聯會是否根據時事命題加強宣揚五大綱領的效果?鄒不同意,重申五大綱領「本身就要求我哋關注而家發生嘅一切」。

控方:將平反六四綱領串連其他綱領
張卓勤其後展示 2021 年 5 月鄒幸彤接受沈旭暉訪問的片段,沈問及六四集會是否已脫節,鄒答集會的「message」肯定會隨時代變化,但「核心嗰樣嘢你始終係講緊六四囉」,又指覺得「嗰件事本身係變咩嘢係見唔到嘅」、不會特別擔心,但肯定要隨時勢有不同表達和表述。鄒又指,該年口號「共命運 同抗爭」,就是指中國民主和香港民主都是共同命運,要「企埋一齊」爭取,「呢個信息我覺得而家大家係更加 get 咗嘅,比起可能前幾年」。
張指,鄒是指集會「唔係話齋六四」,會隨時勢變化。鄒不同意,指「悼念本身就要求你對六四呢件事有立場,唔係話你隨風擺柳乜都得」,重申真誠的悼念不可無視「件事本身」,而事件核心、「個本」就是六四,「唔係調返轉頭話為咗鼓吹結束一黨專政去悼念六四」。張續問,支聯會當時想加入其他東西,令港人更貼近支聯會「想講嘅嘢」?鄒指不是貼近支聯會想講的事,是想讓年輕人關心六四、延續此民主運動,又指以往港人覺得中國的事情「唔關我哋事」,但《國安法》後,大家也看到內地的事會影響香港、多了關心。
法官陳李運騰歸納指,2018、2019 年的處境,是六四對年輕人越來越「不相關(ireelevant)」、「唔埋身」,認為「幾十年前中國嘅事同我哋香港人有咩關係」,但支聯會想持續六四精神和運動,遂嘗試以「共命運 同抗爭」為主題,將兩者連結,令他們覺得大陸當年發生的事與香港當時反修例運動有關,「燃起佢哋嘅熱情,希望啦」,鄒同意說「可以咁講」,又指其出發點、動機與核心從無改變,「但用咩語言去傳達當然會隨時改變」。
張續指,鄒稱去六四集會的人主要是平反或悼念六四,鄒笑指:「我諗唔到大家唔係嚟悼念六四係嚟做乜」。張再說,即要將平反六四的綱領、串連其他綱領,「先做到全部人都支持你哋」?鄒強調:「我哋搞集會從來唔係要人支持我哋嘅政綱、講法,搞集會就係畀個平台空間大家做到悼念呢件事,唔係淨係推銷支聯會嘅講法立場」,又指集會很着意帶出不同人觀點,亦講過很多次六四不是屬於支聯會、他們不能壟斷論述,「當然都有我哋立場,亦都會講我哋嘅立場,但集會唔係為咗推銷我哋嘅立場」。

支聯會批警方「借疫打壓」 控方:真誠相信沒犯法說法不成立
控方張卓勤續指,鄒幸彤獲告知 2020 和 2021 年,警方以公眾衞生為由禁止支聯會的六四集會申請,鄒確認,李官即指「但警方個理由係真定唔真、全面或者唔全面,唔係你可以講嘅嘢啦,被告所知就係嗰個理由。」張卓勤續指,支聯會常委並非真誠相信公眾衞生是禁止集會的理由,鄒同意。張指「多謝」鄒的坦白,指鄒是認為警方因國安為由禁止集會,鄒回應:「唔啱,我覺得佢係一個政治打壓,我哋覺得國安都係藉口。」
張卓勤表示想收窄雙方在說法上的距離,指所講的其實是同一件事,只是控方說「國安理由」、鄒形容為「政治理由」,鄒再次強調:「我覺得佢係借疫情嚟打壓一個政治上當權者唔喜歡嘅組織。」李官笑言差距難以收窄,因為不純粹是表述上的分別,指對支聯會「覺得根本係政治打壓,講乜鬼公共衛生。」鄒確認支聯會當時有公開提出「借疫打壓」的說法。
張卓勤質疑,鄒既然認為警方是借疫打壓,所以聲稱一直真誠相信沒有犯法、及因沒有人向支聯會講過會犯法,故繼續叫結束一黨專政並非違國安法的說法並不成立。鄒幸彤表示,是自己判斷沒有犯法,不是聽其他人講。法官陳仲衡關注,支聯會在《國安法》通過後有否討論過違法風險,鄒表示有討論過「應對」,「個討論就係,爭取民主唔可能犯法」、「啲人話結束一黨專政係犯法,我哋覺得唔合理嘅。」
李官指犯不犯法是法庭要決定的事,問鄒 2020 年面對檢控風險的對策是什麼、是否認為有風險都繼續做。鄒同意「就係繼續做囉」,又指感覺上面有很多人吹風,指若「唔收檔」會被捕,「但根本唔知條線點劃、唔係唔搞集會就安全。條線係點冇人知,一係成個摺咗佢,一係繼續做,咁我哋選擇繼續做。」
鄒其後亦確認,《國安法》後有親建制人士風聲指要取締支聯會,張卓勤問,那他們有否在任何場合反駁,指他們是用合法手段?鄒指不記得,解釋因該些是「暗啞底」的壓力,透過身邊熟悉的人或圈子傳話要他們解散,「呢啲我哋冇辦法公開反駁」;但她亦指,回應外國代理人一案時也有清楚表明「我哋做嘅嘢全部都係合法嘅,而家係你哋犯法,唔係我哋犯法」。

控方引六四紀念館展覽、商品以至 USB 內容,質疑該館是為了傳揚支聯會綱領和訊息。(資料相片)
控方引紀念館展覽、商品 質疑配合時事不限六四
控方續就六四紀念館盤問,鄒幸彤強調是要守護及傳播真相;張指不談開設目的,指紀念館是用以加強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鄒不同意,指「佢唔係要加強宣揚呢個綱領,佢本身就係我哋實踐緊呢個綱領嘅一個工作」。
張續指,紀念館在 2020 年舉辦「走在抗極權最前線 —— 從八九六四到反送中」展覽,是用時事命題,以六四配合反送中。鄒指紀念館不只講六四,而是整個中國民主運動,同意控方稱透過時事命題令人「更加 get 到你哋想講嘅嘢」。張卓勤再展示支聯會當時售賣一個印有「香港」字樣的布袋,指從另一個角度看會變「加油」,是 2019 年社運才盛行,張指布袋同樣「配合緊時事命題」,鄒同意。
控方質疑六四記憶棒載有支聯會方針策略
就六四紀念館派發的六四記憶棒(USB),鄒確認是希望有「流動六四紀念館」,讓每人都可保存六四相關訊息。張卓勤展示 USB 內容,提及支聯會發展與挑戰、未來方針與策略,質疑與六四有何關係?鄒指支聯會也是民主運動一部分,「雖然話自己係歷史一部分好似好自大,但都係嘅」。
張問是否為了保留讓以後的人知道?鄒指是「希望真相傳到幾遠就幾遠」。張追問是否包括支聯會方針及策略?鄒指不是重點,最重點是關於六四本身的訊息如相片、文物、錄音、報道等,「嗰啲先係值得傳播嘅嘢」,又笑言就支聯會相關背景「我諗唔係支聯會嘅人都唔會覺得值得傳播」。張質疑既然如此,「又撈埋落手指?」鄒重申:「咁支聯會都係一部分嚟,咪擺埋啲資訊囉。」
張卓勤續指,鄒是在淡化六四紀念館作為宣揚支聯會綱領的用途,鄒不同意,指從不認為是淡化,指她一直講主次、本末的問題,因「支聯會確實係主辦人,會講到自己立場,但主次唔係要傳揚我哋啲乜嘢主張吖嘛,係先有六四,先有六四紀念館,先有支聯會。」
控方多次關注「實踐」綱領意思
張卓勤指,鄒幸彤經常形容支聯會所做的事情都是實踐五大綱領、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問鄒「實踐」指的是什麼。鄒回應,所有工作都是為達致相關目標而作的努力,「如果你用返今次檢控語言,可以話呢啲就係我哋嘅手段、我哋嘅方法囉」,指「我哋點樣行近目標」,就是靠日常聲明、聯署、集會遊行。張問,如以違憲為目的進行這些活動,是合法或非法?李官笑言「佢犯唔犯法呢樣嘢呢,唔到佢話嘅,就算佢畀個意見出嚟,相信都幫唔到我哋幾多。」
張卓勤續改問,五大綱領是否可「透過做一啲嘢而去實現」?鄒表示:「咁你唔做就一定實現唔到添啦,咁做一啲嘢係咪就可以,咁唔係一個必然㗎嘛,我哋努力啦。」張續指,鄒作供時稱提出綱領只是想人認同、不是想人做任何事。鄒指是為回應控方指控「表達立場等於煽惑他人犯罪」,指這等式不成立:「我哋表達立場就係表達立場,話堅持就係堅持,唔係話叫人做咩嘢行為。」張追問,如在公開場合叫人結束一黨專政,是「想人結束一黨專政,唔係齋表達立場?」鄒表示不明白何為「想人哋結束一黨專政」,笑言:「如果我係接收者,我都唔知你想我做乜?」
張卓勤續指,鄒意思是「淨係想人認同結束一黨專政,不過係冇諗住叫人做任何嘢」,鄒指這是控方講法,而自己講法是想人做一些幫到結束一黨專政的事、即他們「具體擺出嚟嘅行為」,如遊行、示威、集會等,而不只是叫口號。張問,還輯上,支聯會是有行動實現結束一黨專政?鄒指是理論上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但支聯會並沒有主張一個具體、可達成的方法,而是想累積公民力量構成壓力,並非有計劃達成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

控方多次追問「實踐」綱領意思,鄒幸彤指是想他人參與遊行、示威等具體行為。(資料相片)
控方重申憲法有「共產黨領導」字眼
張卓勤續指,就鄒稱憲法提及「人民民主專政」,因此不同意控方稱「結束一黨專政」等同「結束共產黨領導」,引憲法序言「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指無產階級專政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點。鄒不同意,指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世界各地好多地方都有社會主義政黨,香港都有社民連啦。」
張續引憲法第一條「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指 2018 年修憲後,憲法有「人民民主專政」字眼,亦有「無產階級專政」、「社會主義」、「共產黨領導」等,鄒續指還有「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等她認為互相矛盾的表述。張指其實沒有矛盾,指修憲加入了「共產黨領導」與前述內容並不衝突,鄒不同意。
張卓勤又指,國家中央政權機關是由中共領導,鄒不同意:「事實上佢係,法律上啱唔啱,就唔同意。」張續引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指與「共產黨領導」並無衝突,鄒同樣表示不同意。
張續引鄒幸彤主問時,提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報告中的五項手段:修改法律、建立人權機制、接受外部監督、問責侵權行為、直接停止一切非法行為。鄒確認與結束一黨專政有關,指是針對政府可做的事,但有些「手段」是針對公眾。張再指,「你講嚟講去,都係中共唔會好似你哋要求咁做?」鄒指道理上或法律上的要求對像是「政府」,但共產黨是現在這刻控制政府的政黨。
張卓勤又指,被告叫人實現結束一黨專政,是不包括合乎憲法手段的修憲,鄒幸彤不同意:「佢能夠用合乎憲法手段修改到我哋想要嘅嘢,梗係最好嘅事情啦」,又指叫人行使言論自由本來就是憲法所規定,支聯會經常呼籲政府和人大按照憲法做事,「我哋成日都咁樣講嘅」。
控方問被告共識是「改朝換代」 李卓人一方提質疑
控方續引何俊仁 2017 年以支聯會主席身分所寫的〈如何結束一黨專政〉,提及結束專政途徑包括「艱巨而持久的非暴力抗爭」,並提到「民間和平抗爭成功迫出『和平革命』的歷史經驗」,鄒確認代表支聯會立場。張卓勤問鄒認為不涉非法手段的抗爭,是否透過形成社會壓力帶出政治改變?鄒同意。張續問,政治改變是否涉「根本制度」的改變,鄒說不會用國家憲法上「根本制度」的字眼,而是「好根本改變一個國家政制」。張指即「實際上有改變」,法官李運騰說「甚至可以話改朝換代啦」,鄒同意「通俗啲講可以係」。
張續指,文章提及以合法手段叫人結束一黨專政,追問:「即係你想搞改朝換代係咪呀?」鄒笑說:「我哋講嚟講去話要有民主轉型,一般人叫民主轉型做改朝換代,我諗都冇反對嘅。」李官指英文是「Regime change」,鄒同意,並重申因理想與現有憲法規定不符,才要修改憲法。法官陳仲衡問,修憲是否要改朝換代後才修憲,抑或由執政黨經憲法條文修改?鄒指永遠有個過程,「唔係一下開個掣就改朝換代」,又指歷史上也有共產黨自己修憲、搞選舉,東歐有國家轉型便是這樣進行。
張最後問,鄒幸彤、李卓人和何俊仁,「最終想實踐嘅結束一黨專政,包埋你哋想要嘅民主中國都好,大家個共識都一定係要改朝換代?」鄒同意,並同意是支聯會案發時的立場。
小休後,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梁麗幗關注,控方向兩名被告指出的案情有不同,指張卓勤向鄒幸彤指出案情時提及「改朝換代」,但控方早前向李卓人指出案情時沒有用此字眼;相關字眼是由法官李運騰先提及,控方再採用該字眼問被告是否想「改朝換代」,望法庭作記錄。
法官李運騰問,會否申請李卓人再出庭接受盤問?梁表示反對,但保留在結案陳詞回應。法官黎婉姫質疑,法律上補救應盡快讓控方再盤問,讓李卓人可回應;法官陳仲衡亦指,「改朝換代」字眼是鄒幸彤作供時才出現,「唔係(控方)刻意保留唔提、留返第二個被告上嚟先嚟裝你」。李運騰終指,「而家我有個選擇畀你,睇吓你願唔願意揀呢個選擇」,指法庭容許李卓人再上庭就此接受盤問、辯方可再覆問,辯方可在周末考慮後再回覆,又說「畀啲時間你沉澱,對當事人比較有利,唔好咁快倉促作任何結論。」

庭上問到三名被告人共識是否要「改朝換代」,李卓人一方質疑早前未有提及相關說法。(資料相片)
控方指提「革命未終結」屬非法手段 鄒:有和平革命
鄒盤問下又同意,支聯會到最後仍鼓勵人認同和繼續持守「結束一黨專政」目標。張卓勤指,支聯會知道合法手段做不到這個目標,鄒不同意,指一直做的就是合法手段,雖然路途遙遠。張續指鄒的證供提及「革命並未終結」、「唔係每個人都係革命家,但大家要不服從」,「呢啲唔係就係想叫大家以一啲非法手段做呢個目標?」鄒笑答:「唔係囉」,指是叫大家「本住良心做事」的意思。
張質疑,「革命未終結,有咩合法成分喺入面?」鄒回應,革命不等於非法手段,可以是很劇烈的改變,不包括合法或非法的判斷,也有和平革命如天鵝絨革命:「因為我哋確實要求一啲好徹底嘅改變,民主轉型。」
鄒:無論漸進或終極 破壞中共領導均非目標
張卓勤最後指出控方案情,指鄒幸彤和支聯會均希望鼓吹支持「結束一黨專政」,是希望更多人支持這個綱領。鄒指無說過希望鼓吹此綱領,「但當然同意我哋希望更加多人支持綱領,呢個希望當然存在。」鄒又指不同意「鼓吹」、「宣傳」字眼,但同意被告為結束一黨專政「所講所做嘅一切」,均是希望更多人「支持」和將此主張付諸實行。
張卓勤續指,鄒幸彤和支聯會意圖煽動他人以違反國家憲法的手段,推翻破壞中共領導的國家根本制度和中央政權機關,亦樂於見到和意圖與他人這樣做;鄒不同意。張再指,他們一直鼓吹「結束一黨專政」,是鼓吹他人以推翻中共領導的國家根本制度作為「長期目標」,鄒不同意,但同意憲法寫有中共領導是國家根本制度。
張再指,鄒幸彤和支聯會是「等待時機」破壞推翻國家根本制度,鄒不同意,法官李運騰亦笑指,「張專員,等待時機唔係你案情嘅一部分」。張再指,若其他人未能「一下子」推翻國家根本制度或政權機關,支聯會包括鄒幸彤也想「漸進咁」破壞中共領導的國家根本制度。鄒再笑說:「不同意,無論漸進定終極,呢個唔係我哋嘅目標吖嘛。」
張最後指,案發期間,他們煽惑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違憲手段結束共產黨領導,旨在推翻破壞國家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法官李運騰一度稱「你讀返條控罪畀佢聽,冇意思,頭先都問咗」,鄒幸彤最後一概不同意。

稱民主為社會共識 惟國安法後活在真實中變得困難
盤問結束後,鄒幸彤表示有三點澄清,首先就《國安法》後有否討論過對支聯會影響、為何無討論「結束一黨專政」含意,鄒解釋,討論結束一黨專政是否犯法是「偽命題」,「因為不論我哋係用『結束一黨專政』呢六個字,定係用建設民主中國、結束專政、抗威權、民主轉型,就算用唔同字眼,我哋要嘅嘢係一樣嘅,特登討論呢六隻字有冇犯法係好奇怪、唔 make sense 嘅」。她指,確實有很多人指「結束一黨專政」是犯法,但不認為是真實存在的問題,故無此討論。
至於控方經常指支聯會鼓吹五大綱領、包括結束一黨專政,鄒指「我哋支聯會冇話特登諗過」,最根本原因是「唔覺得有需要特別鼓吹呢啲嘢」:「因為『結束一黨專政』講緊係要民主,而民主本身就係香港嘅核心價值,唔需要特別鼓吹,只係表達返社會本身已經有嘅共識。」
鄒重申支聯會是「聯合會」,綱領只是民間社會最大公約數、不需刻意鼓吹,而 2018 及《國安法》生效後,「需要我哋做嘅事只係誠實地表達返我哋係啲咩人、我哋相信啲咩,反而係依樣嘢變得有風險,唔係話民主依啲好基本理念突然間唔受歡迎,所以要去鼓吹喇,冇咁嘅情況出現過,只係活在真實中變得困難咗。」
李運騰說,即不是鼓勵人做任何事,只是表述立場?鄒指環境突然變得困難、有風險的事只是「講返自己相信嘅嘢」,而她從沒覺得需要特別鼓吹:「因為大家都相信呢樣嘢㗎嘛,大家都相信民主㗎嘛。」
鄒:六四非可被利用的工具
至於控方指被告利用六四煽動,鄒最後澄清:「六四從來唔係被我哋利用去煽動『結束一黨專政』嘅工具,六四不是可以被任何人利用嘅嘢,佢係人命、係鮮血、係政府要面對嘅罪行,不是可以被利用嘅工具。係咁多喇。」
鄒幸彤作供完畢,案件周一(30 日)續審,料鄒將傳召三名辯方證人。散庭時,鄒幸彤和李卓人均向旁聽席露齒笑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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