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不認罪,案件今年 1 月開審,審訊 24 天,於 5 月完成結案陳詞。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將於下周五(21 日)裁決,預計需時 60 分鐘。屆時鄒幸彤及李卓人已就本案還押逾 4 年 1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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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中,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認罪,李、鄒拒認罪審訊,案件將於下周五裁決。(資料相片)
被控逾四年後開審、兩被告親自作供
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2021 年 9 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 2022 年 9 月正式交付高院,原定 2025 年 5 月開審,其後兩度押後,延至 2026 年 1 月開審。三人原定不認罪,何俊仁於 2025 年 8 月確認改為擬認罪,鄒幸彤及李卓人則維持擬不認罪。開審前,鄒幸彤曾提出更換法官,傳召五名海外證人吾爾開希、周鋒鎖、高志活、方政、Larry Diamond 視像作供,及撤銷公訴書三項申請,均遭拒絕。
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審訊歷時 24 天,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她與李卓人均親自作供,講述六四的經歷、參與支聯會的心路歷程、對五大綱領的理解。結案陳詞今年 5 月 19 日完成,控方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綱領等同「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旨在推翻破壞國家根本制度;辯方則力陳兩者並不等同,被告只是想結束專政、而非共產黨領導,又強調支聯會從來無叫人使用任何手段、枉論非法手段結束一黨專政,亦沒有煽動顛覆的意圖。

被控煽動以非法手段顛覆政權
四被告被指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控方在鄒幸彤要求下,補充定義「非法手段」為「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
根據《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經定罪,「情節嚴重」可判囚 5 年至 10 年,「情節較輕」可判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往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包括賢學思政案,判監 30 至 36 個月、一人判入教導所;光城者案成年被告判監 5 年及 5 年 3 個月;集英楊武堂武術教練判監 5 年,後兩者均因《國安法》下的刑期下限,即使認罪仍未獲全數扣減。
三人還押逾 1,500 至 1,800 天
翻查資料,李卓人及鄒幸彤於本案申保釋遭拒、一直還押,何俊仁則曾獲批保釋,約 7 個月後被指違反條件遭撤銷擔保。李卓人、鄒幸彤至今已還押逾 1,800 天,何俊仁已還押近 1,600 天。若計及李卓人於 2021 年 4 月因 8.18 集會案入獄,他至裁決時已失自由逾 5 年 4 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