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昨(25日)在施政報告宣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十個月內會就有關議題提出解決方案,包括取締不合標準劏房。政府指,全港約有22 t萬人居於 約11萬個劏房。問題劏房有多少?究竟可如何取締?

工作組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會爭取下周首次開會,就居住面積等條件,訂出劏房的最低標準。如不合最低標準,將來會取締,及會防止有新增的不合標準劏房出現。在取締的時候,也會推出後續安排,以免取締行動導至住戶無家可歸。
被問及政府曾說有些劏房是優質,是否想將劏房「正當化」?
黃偉綸表示,先要定下劏房標準,如不符合標準的就會取締,屆時或要有新法例。此外,在訂下標準後,要製定不同措施,包括做凍結登記,才可知道全香港有多少個類似單位,不讓新的不合標準單位出現。
在取締劏房的過渡安排方面,他指未來十年,能建到的公私營單位有增加,「有底氣」處理這問題。
黃偉綸表示,相信屆時要有某種登記,知道了不合標準的劏房在那裡,才可取締。開始取締時,會先勸喻,之後或要有法例支援。他說:「唔好有個諗法,目前全部劏房都不合標準」,取締會有後續安排,涉事單位「未必不可透過改動,令單位合標準,或如有租客簽了租約,可能讓租約完成才去取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