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樂執笠|近百員工被拖欠近千萬補償 員工:話執就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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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玉蘭」二廚:完全無先兆,話執就執

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黃必文指,分布於長沙灣、觀塘、屯門、太古四個地區的員工,合共有約 99 人,其中涉及兩名工傷員工、一名正放產假員工;而以他接觸的長沙灣、觀塘區為例,工會共收到 58 人求助。黄續指,經今日初步估算,前者至少涉及 300 萬元代通知金、年假、遣散費,後者則涉逾 200 萬。他續表示,最終近百名員工的追款,或近千萬元。

今日到觀塘勞工處報案的鄭先生表示,他自二月初入職,是集團位於觀塘創紀之城商場(APM)的滬菜館「海玉蘭」二廚。他說,曾於景樂集團另一間餐廳「一家」工作三年,本來感覺集團前景不錯,加上應集團管理層邀請「回巢」,故對是次集團結業感到突然,「完全無先兆,佢話執就執。」

欠一個月代通知金

他透露,目前景樂尚欠他一個月代通知金,以及約兩至三日大假、勞工假及例假各一日薪金。至於五、六月份薪金,鄭先生表示,上周六(7日)收到五月份薪金銀行過數,上星期五亦收到六月份數日薪金的支票,暫時仍未入票,亦未曾聽到同事有遇上彈票的情況。

記者今午另到「海玉蘭」外觀察,現場已經圍板,商場物管經理一度入內查看。有周遭食肆店員表示,餐廳自上周五晚起突然圍封,「做完早市、午市,無啦啦就執咗!」

「家傳滬曉」工作七年 樓面經理:賠返我哋應得

早上到長沙灣勞工處求助的陳小姐則表示,她在美孚曼坊的「家傳滬曉」滬菜館工作七年,任職樓面經理。其任職的餐廳,同樣於上周五下午仍有營業,但突然被通知到寫字樓開會。會上資方宣布結業,表示經營困難,未有提及賠償方案。她說,在現在的環境突然失業,「對我哋打工仔損害好大,手停口停。」她對失業感到心情低落,希望僱主「賠返我哋應得啲嘢」。

被拖欠二、三十日假期的薪金

她透露不少樓面員工都被拖欠二、三十日假期的薪金,不過不是很清楚自己具體的賠償金額。她表示,多名員工自去年 11 月起收到強積金代理人通知,公司指他們已離職,但實質上仍然工作,「根本無離職」,亦沒有收到強積金供款。他們向公司追討說法,對方稱「幫你哋搞緊啲手續」。陳小姐又透露,自5月份開始,有供應商投訴收不到貨款,要求用現金支付。

翻查資料,今年 2 月,景樂旗下日式燒肉品牌「燒肉男」宣布全線結業,當時曾被供應商指控「拖數」,景樂集團隨即於社交帳號發聲明指,「接到許多不理性的滋擾」,又稱景樂有33年歷史,一直有良好商譽,承諾會繼續提供服務及美食。聲明最後則指,董事局已經就網上言論報案,並附上案件編號。

自 1992 年創立的景樂集團,現時由商人周驪莉擔任執行董事。翻查資料,該集團最早於 91 年,由周的兄長於尖沙咀金巴利道開設酒吧,後來於 2000 年,於諾士佛臺連開數間餐廳。全盛時期,集團曾在港開設超過 20 個餐飲品牌、30間主題餐廳,囊括多國菜色,包括曾位於赤柱美利樓、開業廿年的「帝樂德國餐廳」,以及「嵐 · 石海鮮 & 牛扒餐廳」。

而據公司註冊處記錄,截止 2023 年 10 月為止,周驪莉仍為集團董事,另有一人為周家敏;惟至去年 10 月,景樂董事變更為周基強、余珍琼,二人共同持有。

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林千國(左)、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黄必文(右)到場協助工友。

勞工處:約 50 名景樂集團員工求助

勞工處回覆查詢指,截至6月9日中午,已收到約 50 名景樂集團員工求助,主要涉及解僱補償;而遭拖欠款額須在核對僱傭紀錄及相關資料後才可確定。

處方又表示,正積極跟進事件,並已聯絡集團管理層,敦促其配合處方妥善處理解僱補償;並呼籲其他受影響僱員,從速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區辦事處登記資料。

勞工處又指,如確認僱主無能力清付解僱補償,會協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景樂集團位於觀塘APM商場的滬菜館「海玉蘭」舖位自上周五晚圍板。

積金局:部分公司欠供款

積金局則指,暫未收到景樂欠交強積金供款投訴。但現時景樂旗下多間食肆有以不同公司名義持有、登記強積金,部分公司目前欠交 2024 年 12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個別月份的強積金及附加費,共涉 35 名員工、所涉款額約 1 . 1 萬元,局方已要求景樂跟進、即時補立欠款。

積金局另提到,5月份強積金供款日為 6 月 10 日,正密切監察景樂的供款情況。

集誌社檔案|工會:憂海皇粥店成業界「模仿」 破欠基金支出五年升  216 %

景樂集團旗下多家食肆無預警結業,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代表溫柏堅指,上月初海皇粥店突發結業後,建議員工申請破欠基金,擔憂其做法已為業界模仿。他指以往大集團多以裁員形式縮減規模,突然倒閉或欠薪多見於中小型餐廳,員工也可從貨單看出老闆是否有意繼續經營,「唔多唔少都會聞到陣徐,唔會等到執笠先求助」。

溫柏堅表示,現時工會角色被動,「牙力有限」的原因,在於工會只能組織工友到勞工處申訴、促請僱主簽署「無力償還書」,以加快啟動政府破欠基金程序,從而減低受影響僱員在追討過程的種種成本。

他補充,即使現時政府有跨部門團隊處理濫用破欠基金,也不時宣傳濫用基金屬刑事罪行。惟礙於現時有關案件未有首例,他認為,勞工處雖有執法權,但對僱主的阻嚇力有限,「勞工處需要有檢控,由佢同老闆傾,點都有力過員工自己同老闆傾。」

或由破欠基金再次埋單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傍晚 7 時於 Facebook 簡單交代指,景樂集團已承諾將簽署「無力償還通知書」,意味是次景樂結業,或由破欠基金再次埋單。

溫柏堅則提到,有留意不同報道,發現景樂集團董事曾經賣樓,質疑不論海皇、景樂集團,是否本身已有能力補償員工;後兩次事件,在資方簽署承諾書下,工友只能靜待破欠基金程序。他續指,破欠基金本身有存在價值,但當有集團以此解決遣散問題,並不合理,「雖然破欠基金有機制可以畀佢利用,但唔代表可以無成本。」

勞福局上周披露破欠基金數字 去年批 2.47 億 逾百宗仍待處理

翻查立法會文件,上周三(4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議員查詢指,破欠基金統計數字,在 2020 至 2024 年間逐年上升,包括申請數字由 2,428 宗,升至 4,671 宗,升幅接近一倍( 約 92.4 % );批出金額則由7,800 萬元,升至 2.47 億元,大幅升逾兩倍( 約 216 %);平均每宗批出金額也從 3.23 萬元,升至 5.29萬 元(約 63.7 %)。另外,目前由基金轉介律師行跟進、內部法律小組接獲的個案,仍有共 102 宗正在處理。

就現時濫用破欠基金情況,孫玉菡回覆指,政府高度重視,且已成立由勞工處、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產管理處組成的跨部門小組跟進,就濫用個案,執法部門可以《盜竊罪條例》、《刑事罪行條例》檢控,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監禁 14 年,如涉虛假陳述,則最高可被罰 5 萬元和監禁三個月。「沒錄得確實存在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

2020 至 2024 年間,勞工處曾向警方轉介五宗涉嫌濫用破欠基金個案,但「沒錄得確實存在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惟破產管理署在同期就勞工處轉介下,經法院取消 15 名公司董事及 / 或負責人擔任任何公司董事,及組成 / 管理任何公司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