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平均氣溫持續上升,去年更發生四宗與工作相關的中暑致死個案。樂施會聯同民間團體去年展開研究,發現地區暑熱壓力遠超現行全港性工作暑熱警告,平均警告時數為勞工處三倍以上;而清潔承辦商執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參差,有工友亦因標書要求不准使用冷氣背心或草帽等防暑裝備,及因憂工作時休息被投訴「偷懶」而避免飲水和不敢休息。樂施會建議政府於全港 18 區設置監測站,引入地區為本暑熱指數作休息參考指標;並彈性修訂標書要求,容許工友使用合適防暑用品。
勞工處回覆,工作暑熱警告是全港性警報系統,若同時在多個分區有不同的警告,會令持分者在接收信息時感到混亂。食環署則指,會持續檢視工作制服規格,但若有人在制服外加上背心,有機會影響反光功能,增加職安風險,承辦商會作跟進。

樂施會香港、澳門及台灣項目總監梁名峰指,是次研究選擇於冬天發布,是望讓更多僱主可在夏天前,及早準備防暑措施。

多區暑熱壓力較勞工處警告高
樂施會去年 8 至 9 月的 19 天期間,於油麻地、觀塘、香港仔、堅尼地城、荃灣、葵涌、大窩口道七個監測站收集暑熱指數,與勞工處據天文台京士柏監測站發出的暑熱警告比較,發現七個站平均有 14 日達黃色暑熱警告水平,是勞工處 4 日的 3.5 倍;平均發出暑熱警告時數達 95.23 小時,為勞工處 30 小時的三倍以上,荃灣站時數更比勞工處多逾 110 小時。
此外,勞工處僅曾發出黃色警告,七個站則全部曾發紅色、甚至黑色警告。即使同一分區,如京士柏及油麻地、葵涌及大窩口道,數據亦有差異,反映處方依賴單一監測站發出警告,可能低估其他地區的暑熱風險。

智能手錶發送暑熱警告消息
樂施會亦於 2024 及 2025 年,分別向戶外清潔工及地盤工派發約 300 隻智能手錶,發送由勞工處及樂施會地區偵測的暑熱警告。團隊訪問 45 人,大部分認為地區性警告更能反映工作時的暑熱狀況,手錶亦能更快、更方便接收警告,有助安排休息補水。
酷熱天氣下工作 逾九成現熱疾病早期徵狀
除暑熱熱告,民間團體亦就戶外清潔工執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的情況進行調查。去年 9 至 10 月,工業傷亡權益會、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明愛勞動友善社區計劃及香港婦女勞工協會,聯合訪問 64 名來自 6 間清潔承辦商的戶外清潔工,當中 94% 表示酷熱天氣下工作時,曾出現至少一項熱疾病的早期徵狀,常見為口渴、體溫上升、疲倦。

逾三成半未提供足夠飲用水
工作環境及編排方面,逾三成半稱公司未提供足夠飲用水,約七成半指公司未有特別將戶外工作編排至日間較涼時段,約四成在極端天氣下無提供特別工作安排。逾八成半表示工作期間可休息,當中逾九成可自行安排,不過有部分工友仍未獲安排休息。
至於個人防暑裝備,八成獲提供散熱的工作服及防曬手袖,近七成獲提供便攜式風扇,不過指引未列明的個人降溫裝備,如冰涼背心、冰巾等,則絕大部分人沒有獲發。調查亦顯示,近 97% 公司沒設立黑球濕球溫度(WBGT)評估,僅 27% 指公司有提供防暑講座及訓練。

女工會:工友認為暑熱警告工作安排「嘥氣」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組織幹事何紹軒表示,不少工友認為暑熱警告下的工作安排是「嘥氣」、「有同冇都冇乜太大分別」,因工作期間「好難突然停低」用手機查看最新警告,部分人亦無智能手機或不識字,故基本上是按身體狀況決定休息時間。
有工友被禁用散熱草帽、清涼背心
就個人裝備,何紹軒指不同地區和崗位的工友,即使是同一外判商,獲准配戴的裝備也不一。例如有工友可配戴較通風散熱的草帽,有工友則被外判商或食環署職員禁戴,只准戴標書列明散熱較差和較焗促、印有外判商名字的灰色布製遮陽帽。明愛勞動友善社區計劃亦分享,有工友因制服商標不可被覆蓋,不准穿職安局建議的清涼背心。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黃傑業解釋,外判合約列明制服款式和規格,如降溫裝備遮蓋制服的反光物料,或被視為違反標書規定,食環署可因公司未履行合約責任,向外判商發失責通知書,外判商或將罰款轉嫁員工身上。何紹軒認為,除了所謂制服的一致性外,完全無理由限制工友選擇方便的用具,盼當局可彈性容許工友選擇合適的防暑用具。


工權會:外判清潔工休息點欠防暑設施
至於休息地點,工權會幹事卓詠恩表示,觀察外判清潔工友大多無指定休息地點,需隨移動路線如街邊、後巷、休憩處等歇息,惟大部分無遮蔭,更無水機、冷氣、風扇等設施;即使附近有設施較齊全的食環處垃圾站,但也有保安駐守、無法入內。她認為,食環署應定期檢視外判商有否為工友提供足夠及合適休息地點,並於工作指引列明可彈性前往不同休息點,及考慮開放政府設施供外判清潔工休息。

黃傑業指出,即使其他極端天氣,有承辦商亦未提供特別安排,如有工友反映黑雨下仍被僱主要求如常上班,認為政府部門應加強監管標書執行狀況,有責任確保工友安全。
黃傑業亦指,觀察到社區環境及政府部門對工友欠支援,例如鄉郊清潔工的工作範圍廣闊,要隨身𢹂帶全日食水及午飯,加重其負荷、難以補給;有工友酷熱天氣下自行提早開工,「最曬嘅時候工作量就冇咁大」。他認為僱主有責任確保工人安全,熱壓力風險不應由工人自行處理,促政府部門溝通協調,修訂標書要求。

團體指工友休息反遭投訴「偷懶」
何紹軒指基本上每個站的工友均反映,曾有同事工作期間坐下休息時遭投訴,有市民會拍攝並致電 1823,投訴工友「偷懶」;而外判商得知後,會建議工友休息時可手持水樽以證無偷懶,工友感本末倒置、非常不合理。明愛勞動友善社區計劃亦指,有工友因穿工衣進入商場等會被保安、市民投訴,及平均需花 20 分鐘才找到洗手間,因此會刻意避免喝水。黃傑業指,工友同事被投訴會形成心理壓力,因憂被投訴,「基本上佢唔敢休息」,亦欠有效上訴機制。他望當局設機制保障這些工友,「唔係任由佢哋承擔呢啲恐懼,並且有機會引致中暑風險。」

工權會:中暑工傷賠償門檻高
現時因工中暑可視為工傷,不過工權會卓詠恩指,大部分工友遇疑似中暑或熱疾病徵狀時,只是放有薪病假、無呈報工傷,因醫生紙斷症很少寫明是中暑或工傷,僱主亦指病因不明確或很小事,無法也不會呈報工傷,有工友亦憂僱主記錄在案、秋後算帳而不敢自行呈報。
卓指,中暑獲工傷賠償的門檻十分高,過往處理中暑離世的工友亦無法獲工傷賠償,因熱未必是致死的單一因素。她指當僱主與工友也不呈報工傷,會令人輕看中暑或熱疾病後果,形成惡性循環,盼有機制審視工友工作環境與熱徵狀的關係。

集誌社檔案|廣東省、新加坡、日本防暑規定具法律效力
樂施會政策研究幹事池淑霖比較廣東省、新加坡及日本的防暑指引,熱壓力監測點均較香港多。當中香港主要由京士柏及雙魚河兩站提供數據,平均每站覆蓋 558 平方公里,廣東省則設逾 2,680 觀測站,平均每站覆蓋 67 平方公里。新加坡除了 13 個天氣站,亦要求特定戶外工作場所須設黑球濕球溫度(WBGT)儀器監測,平均每站覆蓋約 57 平方公里;日本亦有覆蓋 841 個地點,平均每站覆蓋 449 平方公里。至於罰則方面,其餘三地就防暑的規定具法律效力,若僱主不遵守須處罰款甚至監禁,但香港只是指引、非強制性法例,一旦僱員發生意外,僱主才有機會被勞工處以職安條例下的一般僱主責任提控。

樂施會倡設地區為本暑熱指數、推彈性政策
樂施會香港、澳門及台灣項目總監梁名峰,建議政府研究 18 區建立地區性指標的可行性,於全港 18 區設黑球濕球溫度(WBGT)監測儀,為戶外工作者提供更貼近工作地點的地區熱壓力數據,以採取相應防暑措施;並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戶外工友購置防暑警報系統,建立以工作地點為本的熱壓力監測系統。樂施會亦建議,政府於標書列明僱主應就休息地點及時間作彈性安排,並設彈性標書條款,容許工友使用合適防暑用品。
勞工處 2024 年曾表示,若同時有多個分區暑熱警告,會令持份者接收信息時感混亂。梁名峰指,2024 年尾亦曾與勞工處會面,提及全港性指數可供普羅大眾參考,但對某些地區或行業未必足夠,應以地區為本。處方關注會否出現收到 18 區 18 個信號等情況,但樂施會認為可設三層系統,在全港性指數以外,亦分設地區、工作地點指數,配合智能手錶,讓工友接收最近監測站的暑熱警告;而樂施會過去兩年派手錶予戶外清潔工及地盤工友測試,反應均不俗。

倡參考內地等 將中暑納入職業病
此外,樂施會指香港據《僱員補償條例》所列職業病目標已 17 年未更新,建議參考內地、新加坡、日本等,將中暑納入職業病。其中內地於 1987 年已將中暑列入職業病,據患者高溫作業職業史和相關徵狀,只要排除由其他疾病引致便可獲醫療補償;在新加坡,僱主如發現員工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徵狀,須立即安排就醫,醫生診斷與工作相關,已可進入補償程序。梁指現時立法主要限制,是醫生難以判斷工友是否因工中暑,認為可參考外地指標來界定。

勞工處:同時多區不同警告令持分者混亂
勞工處會否考慮建立 18 區暑熱指標?勞工處回覆,工作暑熱警告是全港性警報系統,若同時在多個分區有不同的警告,會令持分者在接收信息時感到混亂。處方又指,暑熱警告的制定並無免卻僱主本身須評估其工作地點安全和健康風險的責任,若僱主和僱員因工作地點的特殊情況,認為警告未能充分反映相關天氣或熱壓力風險,僱主有責任自行另作評估,如尋求專業人員在工作地點評估僱員面對的熱壓力,並按結果採取相應措施。

勞工處指,2023、2024 及 2025 年,針對熱壓力風險較高工作地點,分別巡查 21,493、23,620、23,054 次,分別發警告信 993、1,031、708 封。處方指會繼續針對熱壓力風險較高的工作地點進行巡查及執法,若發現不足之處,視乎嚴重性和所得證據,會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執法,僱員認為僱主無採取適當防暑措施,亦可向勞工處投訴。
食環署:一直容外判清潔工用指定政府處所
針對休息安排及防暑裝備,食環署回覆表示,一向十分重視前線清潔工人包括外判清潔工的職業安全和健康,確保在其工作地段或附近會有飲用水、清潔工具用水、酷熱天氣下短暫休息地方及廁所。署方又指,一直容許外判清潔工使用指定政府處所,如垃圾收集站內休息設施,為改善鄉郊偏遠地點員工福利,自 2023 年起安裝逾 150 個太陽能清涼休息站,提供冷風機、風扇等,亦已在 15 個鄉郊員工休息點和 14 個鄉村式垃圾收集站加設同類設施。

食環署:外加背心或影響反光功能 承辦商會作跟進
裝備方面,署方稱自 2020 年起在所有街道潔淨服務合約,訂明具備更佳排汗、透氣、抗紫外線及反光功能的新款工作制服規格,亦規定須為戶外工作員工提供便攜式風扇、鴨舌帽及圓邊帽,工人可按實際需要選擇。署方稱會持續檢視工作制服規格,以照顧員工需要;但若有工人在制服外加上背心,有機會影響工作服的反光功能,增加職業安全風險,承辦商會作出跟進。
署方又指,投標者須提交經註冊安全主任核證的「預防中暑工作計劃」,涵蓋風險評估及相應預防措施,包括安排適當休息時間及提供飲用水,若未能履行合約要求,署方可發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署方會通過巡查、處理投訴及與工人訪談監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如承辦商違反合約責任,會按相關條款跟進、有需要作懲處,相關服務表現紀錄可能影響日後競投政府外判非技術員工合約。

食環署:若因預防中暑休息 不會視為懶散
針對有工友休息時被投訴,食環署指理解清潔工在炎熱天氣下工作的辛勞,當接獲有關員工休息期間被投訴的個案時會作出調查,若發現員工是按照「預防中暑工作計劃」、或因應身體狀況進行必要休息及已向主管人員通報,署方不會視之為擅離職守或懶散。署方會繼續與承辦商溝通,確保前線人員了解並執行合適休息安排。
勞工處:因工中暑屬工傷 與職業病補償相同
至於會否將中暑列為職業病?勞工處指,有別於因長期接觸或暴露於某些工作危害而導致的職業病,中暑是因處於炎熱天氣或高溫環境下,生理調節系統不能有效控制體溫而對身體造成的即時傷害,因此僱員工作時中暑會作工傷處理。
根據處方過往處理懷疑中暑有關的工傷個案經驗,僱主一般對僱員因工中暑的補償責任沒有太大爭議,並會按《僱員補償條例》規定支付;在《條例》下,僱員因工受傷和患上訂明職業病的補償項目、金額計算方法和申索補償程序基本上相同。處方又指,2024 年及 2025 年分別錄得 29 宗與熱壓力相關的工傷個案,當中未有涉及死亡個案;由於 2025 年有懷疑個案仍在調查,最終數字可能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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