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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牛棲息地|貝澳海岸保護區濕地擬劃「康樂」用途可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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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海岸保護區」的用地,大部分範圍改作「自然保育區」,部分,則改劃為「康樂」地帶。

城規會今年9月15日宣布修訂《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圖》,其中委員會提出將貝澳一幅毗鄰嶼南道、原為「海岸保護區」的用地,大部分範圍改作「自然保育區」,而該地沿嶼南道和芝麻灣道一帶, 則改劃為「康樂」地帶,以「鼓勵發展影響較低的休閒和康樂用途」。城規會正就修改大綱圖進行諮詢,公眾在本週三(15日)或之前,可向城規會秘書作出書面申述。

「康樂」地可設「度假營」、建兩層高酒店

根據城規會文件,該大綱圖的海岸保護區有10項無須額外向城規會申請的「經常准許用途」 ,包括自然教育徑、農業用途等;而若要在該地設帳幕、露營車的「度假營 (Holiday Camp)」或公廁設施等,則須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而「康樂」地帶則毋需額外申請已可設「度假營」,亦可向城規會申請興建不超過6米(兩層)的分層住宅、酒店等。

規劃署表示,由於嶼南道和芝麻灣道一帶,主要為被臨時建築物覆蓋的棕地

記者以高空圖觀察,看到該塊擬劃作「康樂」用途的土地,約九分一位置見到棕地,大部分地方見到樹木,約九分一的位置為濕地。

附近的路段充斥著發展的㾗跡。

規劃署:棕地生態價值較低提改劃康樂地

至於城規會基於何種準則,判斷用地何處屬「康樂」地帶?根據城規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文件,規劃署表示,由於嶼南道和芝麻灣道一帶,主要為被臨時建築物覆蓋的棕地、已經批准的康樂用途,加上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報告曾指,該地屬「已開發或/受干擾地區」,生態價值較低;署方遂認為該地具有開發潛力、休閒開發亦不會與週邊地區不相應,故提出改劃作康樂用地。

守護大嶼聯盟:相關用地仍「有啲綠」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出,理解港府希望在南大嶼物色康樂場地,惟有關部門未能提供詳細報告數據,而據其現場觀察,相關用地仍屬「有啲綠」具有保育價值且受干擾程度不高。

城規會早於2011年提出要杜絕「先破壞後建設」,謝指出,城規會是次改劃用地理由倒果為因,反問「如果將已經破壞嘅嘢變成無問題,咁咪即係鼓勵人破壞土地的措施」,形容做法「弔詭」。

記者以高空圖觀察,看到該塊擬劃作「康樂」用途的土地,約九分一位置見到棕地,大部分地方見到樹木,約九分一的位置為濕地。

過去不少新界地區因未有劃入「發展審批地區圖」(DPAP),導致相關地區即使出現傾倒泥頭等違規情況,規劃署亦無執管權採取行動。而在港府今年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後,發展局局長可將未必納入DPAP的地方,指定為「受規管地區」(RA),以使其不受環境惡化影響或促進保育。

發展局九月公佈首兩個「受規管地區」,其中一個覆蓋大嶼山南岸,而在貝澳一帶,舊有「海岸保護區」 均被納入RA,惟嶼南道和芝麻灣道一帶的海岸保護區地、被劃作「康樂用途」的濕地未被包含在內。

貝澳多處屬水牛、白鷺棲息地。

倡議將「康樂用途」地改納「受規管地區」範圍

謝世傑擔心,改劃土地用途後將加速發展,而康樂用地未有納入「受規管地區」,日後若有人在該處「唔做營地,放建築材料或填曬做停車場」,規劃署亦「奈佢唔何」;他另關注,貝澳多處屬水牛、白鷺棲息地,規管若有漏洞將影響鄰近被列為「自然保育區」的範圍,故倡議將貝澳被規劃為「康樂用途」的範圍納入「受規管地區」範圍,亦希望政府將相關地段重新納入保育地帶。

記者上周三(8日)到貝澳視察,先沿嶼南路的小徑,前往大嶼山南區鄉事委員會辦事處附近,發現屬「受規管地區」、將被劃為「自然保育區」一帶,擁有一片廣闊及平坦的淡水濕地,水面除有布袋蓮、浮萍漂浮,另有白鷺在附近棲息。

而沿貝澳遊樂場及維多利亞山莊直走,芝麻道其中一條小徑則是改劃土地用途後,「康樂用途」與「自然保育區」的交界,惟兩者僅得一路之隔;其中在右方「自然保育區」範圍上,水牛、白鷺等在棲息,左方「康樂用途」上雖未見水牛,但仍見其生活痕跡,如牛糞等。

將被劃為「自然保育區」一帶,擁有一片廣闊及平坦的淡水濕地,水面除有布袋蓮、浮萍漂浮,另有白鷺在附近棲息。

不理解一路之隔 「生態價值突然唔同咗」

謝世傑表示,不解兩地只得一路之隔,但「生態價值就會突然唔同咗」;亦因兩者地之間沒有足夠距離作為「緩衝區」,日後康樂用途若有發展,或會直接影響保育區生態。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出,貝澳近年因加速發展變成破壞黑點,認為「受規管地區」有助規劃署執管違例發展,可修補漏洞,惟港府未有將擬改為「康樂用途」的地段納入RA屬另一個「好大的漏洞」。他補充,貝澳濕地生態環環相扣,如將被納入康樂用途的範圍中有水流往保育地帶的濕地,關注該地若有污水或有人在發展時更改水流走向,將影響整個貝澳濕地水文,長遠或影響水牛、鷺鳥的生態。

貝澳多處屬白鷺棲息地。

水牛平日打滾,亦會翻動濕地內的蟲類,有利牛背鷺等物種覓食。

規劃署:擬改劃「康樂」地,主要為受干擾土地

規劃署回覆《集誌社》查詢時表示,嶼南路及芝麻灣路一帶擬改劃「康樂」的土地,主要為該處已發展或受干擾的土地,現場主要為一些露天貯物、工場、停車場等的棕地作業,其中兩塊用地曾獲准發展臨時露營車度假營,及三層高度假營。署方補充,相關政府部門對修訂項目無負面意見,而除現場最新規劃狀況,規劃署另參考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貝澳、水口、大澳及其鄰近地區的生態研究 – 可行性研究」,但未有提供研究報告詳細數據。

至於如何避免改劃用地後,鄰近地區將有被破壞風險?規劃署稱,與「康樂」地帶相鄰的「自然保育區」地帶屬「受規管地區」,若有違例發展,規劃監督可根據《城規條例》採取執管行動。
而被問到即將被改劃成康樂用途的土地未被納入「受規管地區」,規劃署回應稱,當局會充分土地用途資料、有關地區的生態價值、發展壓力等因素。署方重申,訂立「受規管地區」以賦權規劃監督在一些以往沒有執法權但值得保育的地方進行執管,不但堵塞過去法例的漏洞,亦正面回應了環保團體多年來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