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被誘騙到緬甸從事非法工作的港人,周五(7日)深夜回到香港,落機後,由保安局、警方安排下,先到機場警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交代港府的拯救行動時,被問及對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回應,及他離港為何沒刊憲署任?鄧炳強問記者是哪一間報紙,知道是《明報》後,回答問答時說:「我不知道這位明報記者是否覺得能夠找到一些政府不足的地方,足以打擊政府的威信,就是他們的目標」,指自己目標是要盡快救回人命。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五下午從泰國回港,他見記者時表示,自己過去兩日,前往泰國曼谷,統籌營救香港被誘騙到緬甸園區從事非法工作的行動,拯救了六名被非法扣留五至七個月的港人,沒交贖金。
他表示,自己周四跟泰國國防部、泰國警方高層一起統籌行動,確保所有香港受害人能安全,六人身體狀況良好。
他被問及對快必煽動案和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終審制決有何回應,他指「十分歡迎」終院就譚得志煽動文字案判決,再次顯示,煽動意圖案件中的罪行元素,並不必包括暴力或者煽動違反公共安全。至於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他指正研究判詞,會將以前在國家安全相關的執法經驗,一併考量,看是否需要在法律規定、執行機制,有進一步改善措施,令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更加有效。

考量是否優化執行機制
被問及終審法院指,動用公眾利益豁免權遮蓋資料,是剝奪被告的公平審訊機會,日後會否再做?鄧炳強先問記者是哪一間報紙,知道是《明報》記者後,他回應時先重申,現在正研究相關判詞,一併考慮過往就住國家安全的執法經驗,去考量究竟下一步,是否要進一步去優化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指《明報》記者找不足打擊政府威信
至於記者問及他,為何離港時沒向外公布。鄧炳強回應時接著說,這位「《明報》朋友」,問為何離港沒向外公布、出憲報等,他表示,是否出憲報,視乎實際需要,他指今次行動有隱蔽性,否則影響拯救行動,「影響生命」。
他說:「我唔知可能係咪呢個《明報》記者覺得呢,係能夠呢係搵到一啲政府不足嘅地方呢,足以打擊我哋政府威信呢,就係佢哋嘅目標。但我想話俾你聽,我同特區政府目標得一個嘅啫,就係要盡快救返人命,人命係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