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記協主席|《華爾街日報》提「中止聆訊」 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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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J 一方早前不認罪並申請中止聆訊,指鄭家如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包括在記者會上聲稱提控與金錢無關,但又在與公司談判時提出索償,透露當時的兩方案分別是支付和解金 300 萬元、或復職和正式道歉等。WSJ  一方又曾指,他們對鄭與勞工處的來往並不知情,鄭亦沒向法庭披露曾要求其提供 300 萬元和解一事,以致法庭作決定時並不掌握事件全貌,對WSJ 構成程序不公。

鄭家如一方則指,即使控方在聆訊期間的披露有不足,若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審訊亦應繼續。

案件由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審理,今(9日)就中止聆訊申請裁決。官在庭上請各方參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中,有關其申請終止聆訊的段落,之後宣布駁回申請。

鄭嘉如私人檢控《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兩項《僱傭條例》控罪,指被告作為鄭的僱主,於 2024 年 6 月作出一項行為以阻止或阻撓她行使《職工會條例》下,成為已登記的職工會理事的權利,即要求鄭取得同意才能競選記協主席一職,而該申請將被拒絕;若鄭競選或擔任該職務,則不會繼續受僱。

控方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辯方《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則由資深大律師蔡一鳴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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