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減稅|盧寵茂指多市民誤解 強調烈酒非以零售價計稅 「售 3000元的酒,或只有500元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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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次減烈酒稅後,進口價 200 元以上烈酒,200 元以上部分稅率由 100% 減至 10%,200 元及以下部分,及進口價在 200 元或以下烈酒,稅率則維持不變。

盧寵茂:零售價 3000元的酒並非有 1500元是稅

盧寵茂以一支零售價 3000元的酒為例解釋,並非有 1500元是稅,計及入口價,當中可能只有 500至 600元是稅。

他再舉例指,例如一支零售價 1000元的酒,如入口價只是 250元 ,過去的稅數是 250 元。而新稅是200元加五元, 共205元。稅的減幅只是 45 元,稅率佔零售價不到 10 %,對零售價影響不會很大。

特首李家超今早在電台節目上,也有以烈酒的進口成本,去分析稅項的影響。他指 200 元「入口價」的酒,代表香港市場上近 85 %的酒,市面上零售價與入口價有差異,「稅其實唔係佔最大部分,最大部分係咩呢?舖租啦、營運啦、人工啦⋯⋯所以一支一千蚊入口價嘅酒,出嚟(零售價)可能係三倍,或者兩倍幾咁嘅」。「所以我哋講緊 200元入口價嘅酒呢,市面賣,唔係 200元加 200元,係要四百幾,因為要加舖位、宣傳、人工等等」所以 85%的酒,是不受(減稅)影響。

本地消耗量 85%烈酒沒有減稅

盧寵茂在下午見記者時也重申,入口價 200元以下的烈酒,沒有減稅,這佔香港本地消耗量 85% 。今次的減稅,只影響本地 15 %的高價烈酒稅,對烈酒總消耗量影響有限。

他表示,政府考慮了各項因素,包括醫務衞生局,醫療衞生界各項意見,在平衡推動貿易、公共財政,市民健康等因素後,作出較有針對性的調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