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昨(9日)提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建議賦權特首,若認為一些刑事案件具危害國安性質,即使並非現行國安法下「四大罪行」,亦可以發出證明書的方式,認定該案件屬危害國安罪行,同案任何交替罪行,亦屬危害國安罪行。特首李家超今被問到「如何避免一個人話晒事嘅觀感」,他指危害國安圖謀很多涉「國家級高手」,而特首掌握有關情報資料,由特首發出發證明書「係適當」。

當局昨到立法會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資料相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會前,被傳媒問到預期動用有關權力次數「多唔多」、「如何避免一個人話晒事嘅觀感」、使用時會否交代原因等?李家超回應指有關修訂「更清晰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界定機制,「目的係減少爭拗」,令大家知道當證明書發出後,處理案件會按國安法律和程序處理,強調修訂沒有增加國安法適用範圍、沒擴充罪行定義和增加罪行罰則。
他重申發出證明書「係非常嚴謹嚴肅行為」,指特首可閱讀或參考很多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報和資料,「尤其係涉間諜活動。好多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嘅一啲圖謀都係國家級高手」,因此行政長官行使權力發出證明書「係適當」,而這些資料未必可公開透露,重申「每一次都會審慎行事」。

合安申延期敗訴 6.13 死線特首:唔作預測
土地審裁處早前駁回宏福苑管理人合安申請延遲開業主大會的通知,裁決要求合安盡快召開大會。有記者問到當局如何看目前未有新進展,又提到有意見關注合安會否辭任,當局對此有否應對方案?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不預測「事態點發展」。他說合安「畀人印象一直都係認真嘅」,早前已舉行兩場簡介會、講解業主關心的法團帳目、維修基金,亦已安排退還餘款等。他引述合安在聆訊中提及面對的困難,包括要核實緊聯署的有效性,而沒有完整業主名冊令工作更耗時和複雜;火災中離世人士遺產承繼手續是否辦妥等等。他指「我嘅要求係依法辦事,盡量處理好相關事情」,政府會繼續向合安提供適切協助,而合安在研究判詞後會依法處理事件。

公僕評核拉 curve 警協會「保留」 特首:對士氣有正面作用
政府早前宣布今年 10 月起推出優化公務員評核機制,引入「常態分佈」評級(俗稱「拉curve」),至少 5% 公務員將不獲增薪點。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指有會員擔心新制度下將產生「馬房文化」及「擦鞋文化」,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則表示「高度關注」,指方案是否適用於警隊仍有待商榷。有記者問到當局如何回應警察協會的意見,新制會否豁免紀律部隊?李家超指改善建議來自不同界別,包括立法會議員,公務員事務局是在審視所有意見後推出,形容新機制是「合理和務實」(“sensible and practical”)。
他解釋新機制落實施政報告重點,提高政府治理,又指建立好團隊的其中一個重要條件,「就係要有清晰賞罰制度」,要透過有效制度區分公務員表現,令優秀的公務員更精益求精,同時亦分辨工作上欠佳的人員。他強調機制「有彈性」,容許部門首長「有合理操作空間」按實際情況落實,形容「所訂下嘅一啲門檻係啟動機制」,部門首長可就適用性向局長解釋實際運作,強調是雙向交流過程。

他指明白公務員需時適應,但改革目的是令市民對熱心工作的公務員支持和認同,同時要求行為不達標公務員改進,否則按管理制度或紀律制度處理,重申制度「公道」,對建立團隊和士氣有正面作用。
至於當局如何回應公務員工會要求劃一加薪 4%?李家超重申薪酬調整有行之有效制度處理,會檢視六大因素,包括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化、政府財政狀況、薪酬趨勢調查指標、職方要求、整體公務員士氣等。他指當局會按六大因素審視如何處理,公務員事務局已跟公務員團體代表交流意見,之後會向行政會議匯報再作整體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