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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日水產|遊日㩦十都縣水產自用送親友不受規管 食安專員:唔好日日咁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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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明日(24日)將會排出核廢水,港府就日本十都縣的水產禁令,今日(23日)刊憲,明日凌晨零時正式生效。食物安全專員黃宏表示,市民到日本,如食用十都縣的水產,要留意風險,「唔好日日咁樣食」。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楊碧筠表示,遊日港人,如自㩦十都縣水產回港自用或送贈親友,不會受限。

攝影:陳朗熹

環境及生態局、食環署、漁護署、衞生署、天文台等多個部門,今午四時半召開聯合記者會,講述「有關加強保障日本進口食物安全」的措施。

食物安全專員黃宏表示,市民一直喜歡到日本旅行,當日本開始排核污水後,水產在十都縣的風險會增加,市民外遊時,要留意這風險。她解釋,風險要考慮很多因素,例如「食嗰條魚食幾多,條魚有冇輻射」、「適量啦,唔好日日咁樣食,風險就會增加」。

禁令生效後,市民到日本十都縣旅遊,若自㩦水生產回港轉售或自用、送贈親友,又會否犯法?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楊碧筠表示,有關法令禁止相關水產品,輸入香港及境內供應,「供應」是指售賣食品、邀約售賣,為售賣而保存、為商業目的而送贈等,「如自己到日本,手帶一啲日本食材返來自用,或送畀親友,唔會受限於呢個命令」。但她指出,因這些水產有一定食安風險,不建議市民食用。

被問及澳門針對相關水產,連自用也不能,香港在這方面會否出現漏洞?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食物) 劉利群表示,個人如自己「 帶貨」,可分為「自用」或「商用」。如是代購,有收錢、售賣,已會受食安命令規範。楊碧筠表示,食安條例是為食物進口商及分銷商進行規範,政府要平衡個人做法,及會影響到食物安全、公眾健康,所以針對商業供應行為,而作出命令。食物安全專員黃宏表示,若是網售,水產品都要入口,食安中心及海關會加強把關。至於配料、醬料等,例如豉油、蠔油,則不在禁令範圍,但食安中心也會抽檢。

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食物) 劉利群表示,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日本政府的排放污水計劃,食環署署長已發出食物安全命令,8月 24日起,禁止源自東京、福島、千葉、栃木、茨城、群馬、宮城、新潟、長野和埼玉十(都)縣的水產品進口本港,包括所有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

此外,會繼續禁止福島的蔬果、奶類飲品及奶粉入口;茨城、千葉、栃木、群馬四縣有關食品,需附官方輻射證明書才可進口。而福島、茨城、千葉、栃木、群馬五縣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家禽、禽蛋,須附日本當局簽發證明書,證明食物輻射水平沒超出指引限值。

劉利群表示,食安中心會在進口層面加強對日本進口食品檢測,自六月起,食安中心已檢測所有由日本進口的水產品。漁護署會監測本地魚產品的輻射水平。

食物安全專員黃宏表示,六月中至今,檢測了逾一萬日本進口水產品。今早已為業界舉行兩場簡介會,解釋新措施具體安排。食安中心會在每個工作天,公布食品輻射檢測結果。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黎存志表示,明日(24日)開始,會加強本地魚產品輻射檢測工作,由每月一次,增至每日一次,每日會在網站公布檢測結果。天文台如發現香港水域有異常檢測結果,會通知漁護署。天文台助理台長李立信表示,上月起,已每月一次檢測海水的輻射水平。

日本福島明日(24日)將會排出核廢水,港府就日本十都縣的水產禁令,今日(23日)刊憲,明日正式生效,如有違令,即屬犯罪,可處罰第六級罰款(即十萬元)及監禁 12 個月。

根據有關更改食物安全令,八月二十四日開始,禁止源自東京、福島、千葉、栃木、茨城、群馬、宮城、新潟、長野和埼玉10(都)縣的水產品進口本港,包括所有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

此外,港府會繼續禁止福島的蔬果、奶類飲品及奶粉入口;茨城、千葉、栃木、群馬四縣有關食品,需附官方輻射證明書才可進口。而福島、茨城、千葉、栃木、群馬五縣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家禽、禽蛋,須附日本當局簽發證明書,證明食物輻射水平沒超出指引限值。

政府解釋禁令的理據指,「據悉」,食用受放射性物質污染的食物,健康風險(包括癌症)可能會較大;福島核電廠範圍,在今年有海魚樣本的放射性元素「銫」超標 18倍。有關海魚若被食用,或會對健康構成風險。